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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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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皆所以明人倫也。稽聖經,訂賢傳,述此篇,以訓蒙士。 §1 內則曰,子事父母,溫公曰,孫事祖父母同。雞初鳴鹹盥,漱,鹹,皆也。盥謂盥手。漱謂漱口。櫛,縰,笄,總,櫛,梳也。縰,黑繒,韜發而結之也。笄者橫施於髻中以固髻也。總,裂綀繒以束髮也。拂髦,拂謂振去塵也。髦,用發為之。象幼時鬌。冠緌纓,纓者結之頷下以固冠。結之餘者散而下垂。謂之緌。溫公曰,今用帽子。端,韠,紳,玄端,士服也。庶人,深衣。韠,蔽膝也。以韋為之。與裳同色。上繋之革帶。紳,大帶也。溫公曰,今用衫帶。搢笏,搢猶扱也。扱笏於紳。笏,所以記事也。左右佩用,紛帨刀、礪觽燧之屬。備尊者使令也。逼,屨,著綦。逼,行滕也。綦,屨繋也。屨頭施繋以為行戒。婦事舅姑如事父母,溫公曰,孫婦亦同。雞初鳴鹹盥,漱,櫛,縰,笄,總,衣,紳,溫公曰,今用冠子、背子。左右佩用,衿纓,綦屨。衿猶結也。婦人有纓示繋屬也。以適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掻之。怡,悅也。苛,疥也。抑,按也。掻,摩也。溫公曰,丈夫唱喏,婦人道萬福。問侍者夜來安否如何,侍者曰安,乃退。其或不安節則侍者以告。此即禮之晨省也。顏之推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掻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先後,隨時便也。進盥,少者奉盤,長者奉水,請沃盥。盥卒授巾。盤,承盥水者。巾,以帨手。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父母舅姑必嘗之而後退。所欲,如饘酏酒醴。飲食之類。溫,藉也。承尊者必和顏色。溫公曰,父母舅姑起,子供藥物,婦具晨羞。尊長舉箸子婦乃各退就食。注曰,藥物乃關身之切務,人子當親自檢校調煮供進。不可但委奴僕。脫若有誤即其禍不測。晨羞,俗謂點心。易曰,在中饋。詩曰,惟酒食。是議。凡烹調飲膳婦人之職也。近年婦女驕倨皆不肯。入庖廚今縱不親執刀匕,亦當檢校監視,務令清潔。男女未冠笄者,雞初鳴鹹盥,漱,櫛,縰,拂髦,總角,衿纓,皆佩容臭,昧爽而朝,總角,收發結之。容臭,香物也。以纓佩之。為迫尊者給小使也。昧爽,後成人也。問何食飲矣。若已食則退。若未食,則佐長者視具。具,饌也。 §2 凡內外,此總論子婦之外,僕隸之等。雞初鳴鹹盥,漱,衣服,斂枕、簟,灑掃室、堂及庭,布席,各從其事。 §3 父母舅姑將坐,奉席請何鄉。將衽,長者奉席請何趾。衽,臥席也。將衽謂更臥處。順長者所安也。小者執床與坐,禦者舉幾斂席與簟,縣衾篋枕,斂簟而襡之。早旦親起,侍禦之人舉幾以進使憑之。篋謂以篋貯之。襡謂以襡韜之。須臥且鋪之也。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屨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匜非餕莫敢用。與恒食飲,非餕莫之敢飲食。傳,移也。杖屨,服禦之重者。彌須恭敬。勿敢迫近也。敦,今杯盂也。牟,土釜也。今以木為器象土釜之形。卮,酒器也。匜,盛酒漿之器。餕,食尊者餘也。與,及也。恒,常也。旦夕之常食也。 §4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升降出入揖遊。齊,莊也。揖,抑也。遊,揚也。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寒不敢襲,癢不敢掻,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渉不撅。睇,傾視也。襲謂重衣。撅,掲衣也。不因渉水,不敢掲衣。褻衣衾不見裡。父母唾洟不見。見裡為其可穢。唾洟輒刷去之。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浣。和,漬也。手曰漱,足曰浣。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綻猶解也。少事長,賤事貴,共帥時。共猶皆也。帥,循也。時,是也。言禮皆如此。 §5 曲禮曰,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定,安其床衽也。省,問其安否如何。溫公曰,父母舅姑將寢,則安置而退。丈夫唱喏,婦人道安置。此即禮之昏定也。出必告,反必面。告與面同。反言面者,從外來。宜知親之顏色安否。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緣親之意,欲知之。恒言不稱老。廣敬也。老,是尊稱。稱老是自尊。 §6 禮記曰,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愛根於心。故其發見於外如此。孝子如執玉,如奉盈,洞洞屬屬然如弗勝,如將失之。洞洞,質愨貌。屬屬,專一貌。上言愛,此言敬。故曰,愛敬盡於事親。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嚴謂嚴肅。威謂威重。儼謂儼正。恪謂恪敬。言四者容貌非事親之體。事親當和順卑柔。 §7 曲禮曰,凡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室中西南隅謂之奧。奧,尊者所居。不敢當尊處也。坐不中席。一席四人,席端為上。非惟不可上,亦不可中。或曰,共坐則席端為上。獨坐則席中為尊。故卑者坐不得居中也。行不中道。尊者當正路而行。卑者故不得也。男女各路。路各有中。立不中門。門中有闑。兩旁有棖。中門謂棖闑之中。尊者所行也。溫公曰,有賓客不敢坐於正廳。無書院則坐於廳之傍側。升降不由東階。上下馬不當廳。凡事不敢自擬于其父。食饗不為概。概,量也。不制待賓客,饌具之限量多少也。祭祀不為屍。屍,代尊者之處。為其失子道。然則屍卜筮無父者。聽于無聲,視於無形。恒若親之將有教使然。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為其近危辱也。人之情不欲見毀訾。不欲見笑。 §8 孔子曰,父母在不遠遊。游必有方。遠遊則去親遠,而為日久。定省曠而音問疏。不惟己之思親不置,亦恐親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已告雲詣甲,則不敢更詣乙,欲親必知己之所在而無憂,召己則必至而無失也。子能以父母之心為心則孝矣。 §9 曲禮曰,父母存,不許友以死。為忘親也。死謂相衛。非報仇讎也。 §10 禮記曰,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財。示民有上下也。有猶專也。身及財,皆當統于父母。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民不敢專也。車馬,物之重者。 §11 內則曰,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恃其孝敬之愛,或則違解。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言尊者以飲食與己,己雖不耆必且嘗之,而待尊者後命令己去之而後去之。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待後命而藏去之。加之事人代之,己雖不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後複之。姑,且也。尊者使人代己,己雖不欲其妨己業,且與代己者為之,待其休解而後複。本事業於己身,遠懟怨于勞事也。 §12 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家事統於尊也。溫公曰,俸祿及田宅所入,盡歸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或賜之謂私親、兄弟。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不得命,不見許也。待乏,待舅姑之乏也。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複請其故,賜而後與之。溫公曰,夫人子之身,父母之身也。身且不敢自有,況敢有私財乎。若父子異財互相假借,則是有子富而父母貧者,父母饑而子飽者。賈誼所謂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不孝不義孰甚於此。 §13 曲禮曰,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應辭。唯,恭於諾。稱諾則似寬緩驕慢。 §14 士相見禮曰,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毋改。眾皆若是。視面,謂觀其顏色可傳言未也。視抱,容其思之且為敬也。卒視面,察其納己言與否也。毋改,謂答應之間,當正容體以待,毋自變動。嫌解惰也。眾謂同在此者。若父則游目。毋上於面。毋下於帶。若不言立,則視足。坐則視膝。子于父,主孝不主敬。所視廣也。不言則伺其行起而已。 §15 禮記曰,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而不趨。主敬也。命呼,為父命所呼。急趨父命,故投業吐食。趨,疾趨也。急走往而不暇疾趨也。親老出不易方,複不過時。不可以憂父母也。易方,為其不信己所處也。複,反也。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疏節也。癠,病也。疏節,言未足為至孝也。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存焉爾。母沒而杯圏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爾。孝子見親之器物,哀惻不忍用也。圏,屈木為之。謂卮匜之屬也。 §16 內則曰,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孫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子有二妾,父母愛一人焉,子愛一人焉,由衣服、飲食,由執事,毋敢視父母所愛。雖父母沒不衰。由,自也。 §17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沒身不衰。宜猶善也。 §18 曾子曰,孝子之養老也,樂其心,不違其志。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養之,如此為其近於親也。言忠養之,嫌或偽也。是故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上言其近親者,此言親所愛敬者。 §19 內則曰,舅沒則姑老。謂傳家事於長婦。冡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于姑。婦雖受傳,猶不敢專。介婦請於冡婦。介婦,眾婦也。舅姑使冡婦毋怠。雖有勤勞,不敢解倦。不友無禮于介婦。舅姑若使介婦,毋敵耦於冡婦。雖有勤勞,不敢相絞訐。今按,下文三句亦是也。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下冡婦也。並命,不敢與冡婦並有教令之命也。凡婦不命適私室不敢退。婦,侍舅姑者也。婦將有事,大小必請于舅姑。不敢專行。 §20 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婦。雖貴富,不敢以貴富入宗子之家,雖眾車徒舍於外,以寡約入。祗,敬也。入,謂入宗子之家。不敢以貴富加于父母、宗族。加猶高也。 §21 曾子曰,父母愛之喜而弗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無怨,謂無怨于父母之心。不逆,順而諫之也。 §22 內則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複諫。子事父母,有隱無犯。複猶更也。不說,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孰諫。孰諫謂殷勤純熟而諫。犯顏而諫,使父母不悅,其罪輕。畏懼不諫,使父母得罪于鄉黨州閭,其罪重。二者之間,寧可熟諫。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23 曲禮曰,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至親無去。志在感動之。 §24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憂不為容。言不惰,憂不在私好。琴瑟不禦,憂不在樂。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憂不在味。笑不至矧,怒不至詈。憂在心,難變也。齒本曰矧。大笑則見。疾止複故。自若常也。溫公曰,凡父母舅姑有疾,子色不滿容,不戲笑,不宴遊。舍置余事,全以迎醫,檢方,合藥為務。疾已複初。顏氏家訓曰,父母有疾,子拜醫以求藥。蓋以醫者親之存亡所繋,豈可傲忽也。 §25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嘗,度其所堪。醫不三世不服其藥。謹物齊也。 §26 孔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父在,子不得自專,而志則可知。父沒,然後其行可見。故觀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惡。然又必能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乃見其孝。不然則所行雖善,亦不足為孝矣。三年無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然亦謂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27 內則曰,父母雖沒將為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將為不善,思貽父母羞辱必不果。貽,遺也。果,決也。言親沒而思慕不忘,則必能勇於從善,而憚於為惡。 §28 祭義曰,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霜露既降,禮說在秋。此無秋字。蓋脫爾。非其寒之謂,謂悽愴及怵惕皆為感時念親也。 §29 祭統曰,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官備則具備。具謂所共眾物。 §30 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蒞,臨也。 §31 祭義曰,致齊于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耆。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致齊,思此五者也。散齊七日,不禦,不樂,不吊耳。所嗜素所欲飲食也。見所為齊者,思之熟。若見其所為齊之親也。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僾然,微見貌。如見親之在神位也。周還出戸,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謂薦饌時也。肅然如聞親舉動容止之聲。出戸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設祭既畢,孝子出戸而聽,愾然如有聞乎歎息之聲也。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致,極也。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極端愨敬親之心,則若親之顯著。 §32 曲禮曰,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廣敬鬼神也。粥,賣也。丘,壟也。 §33 王制曰,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造,為也。 §34 孔子謂曾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身體,言其大。髮膚,言其細。聖人論孝之始,以愛身為先。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國人稱願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此天子之孝也。惡慢於人,則人亦惡慢之。如此辱將及親。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此諸侯之孝也。高而危者以驕也。滿而溢者以奢也。制節,制財用之節。謹度,不越法度。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然後能保其宗廟。此卿大夫之孝也。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守其祭祀。此士之孝也。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春耕,秋獲,高宜黍稷,下宜稻麥。謹身則無過不犯兵刑,節用則不乏以共甘旨。能此二者養道盡矣。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35 孔子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是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悖,亂也。苟不能恭愛其親,雖恭愛他人,猶不免於悖。以明孝者德之本也。 §36 孝子之事親,居則致其敬,夔夔齊栗。養則致其樂,樂親之志。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嚴猶恭也。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亂謂干犯上之禁令。丑類也。謂己之等夷。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爭而不已。必以兵刃相加。此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三牲,牛羊豕大牢。三者不除,憂將及親。雖日用大牢之養,庸為孝乎。 §37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戮,辱也。狠,忿戾也。 §38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於親。敢不敬乎。遂,成也。 §39 孔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異罪同罰合三千條。 ——右明父子之親。 §40 禮記曰,將適公所,宿齊戒,居外寢沐浴。史進象笏。書思、對、命。思,所思念將以告君者也。對,所以對君者也。命,所受君命也。書之於笏為失忘也。既服習容觀、玉聲乃出。既服,著朝服已竟也。習容觀為有觀之者,習玉聲為有聽之者。 §41 曲禮曰,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急君使也。言謂有故所問也。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敬君命也。出,出門也。此謂國君問事于其臣。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謂臣有所告請於其君。去不下,送反而下迎,尊君命也。不出門,己使卑於君使也。 §42 論語曰,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擯,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勃,變色貌。躩,盤辟貌。皆敬君命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所與立謂同為擯者也。擯用命數之半,皆西向立,以次傳命。揖左人,則左其手。揖右人,則右其手。襜,整貌。趨進翼如也。疾趨而進,張拱端好如鳥舒翼。賓退必覆命曰,賓不顧矣。紓君敬也。 §43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鞠躬,曲身也。公門高大,入如不容,敬之至也。立不中門,行不履閾。中門,中於門也。詳見此篇第七條。閾,門限也。禮,士大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立中門則當尊。行履閾則不恪。過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位,君之虛位。謂門屏之間,人君寧立之處。所謂寧也。君雖不在,過之必敬。不敢以虛位而慢之也。言似不足不敢肆也。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攝,摳也。齊,衣下縫也。禮,將升堂兩手摳衣使去地尺。恐躡之而傾跌失容也。息,鼻息出入者。近至尊氣容肅也。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沒階趨,翼如也。複其位踧踖如也。等,階之級也。逞,放也。漸遠所尊,舒氣解顏。怡怡,和悅也。沒階,下盡階。趨,走就位也。俗本,作趍進。陸氏釋文雲,古本無進字。今從之。複位踧踖,敬之餘也。 §44 禮記曰,君賜車馬乘以拜,賜衣服服以拜。敬君惠也。乘服所賜,往至君所。賜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謂卿大夫受賜于天子者,歸必致於其君,有命乃乘服之。或曰,君賜句絕。若車馬則乘以拜賜。若衣服則服以拜賜也。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者,謂非經賜,雖有車馬衣服,不敢輒乘服也。若後世三品雖應服紫,五品雖應服緋,必君賜而後服。 §45 曲禮曰,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敬君之賜不敢褻也。木實曰果。核當棄。重君賜,故懷之而不棄也。 §46 禦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重污辱君之器也。溉,謂陶梓之器,可滌潔者。不溉謂萑竹之器。寫者傳己器中乃食之也。勸侑曰禦。 §47 論語曰,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食恐或為餕餘。故不以薦。正席先嘗,如對君也。言先嘗,則餘當以頒賜矣。腥,生肉。熟而薦之祖考,榮君賜也。畜之者仁君之惠,無故不敢殺也。 §48 侍食於君,君祭先飯。君祭則己不祭而先飯,若為君嘗食然。不敢當客禮也。 §49 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疾者常處北牖下。為君來視疾,暫時遷向南牖下東首,令君得以南面視己。病臥不能著衣束帶,又不可以褻服見君。故加朝服於身,又引大帶於上也。 §50 君命召,不俟駕行矣。急趨君命,行出而駕車隨之。 §51 吉月,必朝服而朝。吉月,月朔也。孔子在魯致仕時如此。 §52 孔子曰,君子事君,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 §53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54 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55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56 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 §57 孟子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58 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 §59 王蠋曰,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更二夫。 ——右明君臣之義。 §60 曲禮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有媒往來,傳昏姻之言,乃相知姓名。非受幣不交,不親。重別,有禮乃相纏固。幣謂聘之玄纁束帛也。故日月以告君,書取婦之年月日時以告國君也。周禮,凡取判妻入子者,媒氏書之以告君。謂此也。齊戒以告鬼神,昏禮,凡受女之禮皆於廟為神席以告鬼神。謂此也。為酒食以召鄉党、僚友,以厚其別也。會賓客。厚,重慎也。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蔔之。為其近禽獸也。妾,賤。或時非媵取之。賤者世無本繋。卜者蔔吉凶。既不知其姓,但卜吉則取之。 §61 士昏禮曰,父醮子,子,婿。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相,助也。宗事,宗廟之事。勖帥以敬,先姒之嗣。若則有常。勖,勉也。若猶女也。勉帥婦道以敬。其為先姒之嗣,女之行則當有常。深戒之。詩雲,大姒嗣徽音。子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夙,早起也。早起夜臥。命,舅姑之戒命。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帨,佩巾。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庶母,父母之妾也。鞶,鞶囊也。所以盛帨巾。申,重也。宗,尊也。愆,過也。諸,之也。示之衿鞶者,皆托戒使識之也。 §62 禮記曰,夫昏禮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附遠厚別也。取異姓者,所以依附相疏遠之道,厚重分別之義,不欲相褻故也。幣必誠,辭無不腆。誠,信也。腆猶善也。告之以直信。直猶正也。二者所以教婦正直信也。信事人也。信婦德也。事猶立也。或曰,婦人事人者也。事人必以信。故體信以為德。壹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齊謂共牢而食,同尊卑也。男子親迎男先於女,剛柔之義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義一也。先謂倡導也。執摯以相見,敬章別也。言不敢相褻也。摯,所奠雁也。章,明也。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父子親,然後義生。義生,然後禮作。禮作,然後萬物安。言人倫有別則氣性醇也。無別無義禽獸之道也。言聚麀之亂類也。 §63 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重世變也。 §64 昏禮不賀,人之序也。序猶代也。 §65 內則曰,禮始于謹夫婦。為宮室辨外內,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閽,掌守中門之禁者也。寺,掌內入之禁令者也。男女不同椸枷,不敢縣於夫之楎椸,不敢藏於夫之篋笥,不敢共湢浴。竿謂之椸。楎,杙也。植曰楎,橫曰椸。湢,浴室也。夫不在,斂枕篋,簟席襡器而藏之。不敢褻也。少事長賤事貴。鹹如之。鹹,皆也。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人貴賤不可無禮。妻不在妾禦,莫敢當夕。辟女君之禦日也。 §66 男不言內,女不言外。謂事業之次序。非祭非喪不相授器。祭嚴,喪遽,不嫌也。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奠,停地也。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嘯,讀為叱。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地道尊右。 §67 孔子曰,婦人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在家從父,適人從夫,夫死從子。無所敢自遂也。教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間而已矣。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犇喪。事無擅為,行無獨成。叅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晝不遊庭,夜行以火。所以正婦德也。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亂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惡疾不取,喪父長子不取。逆家子,為其逆德也。亂家子,為其亂人倫也。世有刑人者,為其棄於人也。世有惡疾者,為其棄於天也。喪父長子者,為其無所受命也。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多言,為其離親。盜竊,為其反義也。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重婚姻之始也。 §68 曲禮曰,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為友。避嫌也。有見謂有奇才。卓然眾人所知。 ——右明夫婦之別。 §69 孟子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孩提,知孩笑可提抱者也。 §70 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 §71 曲禮曰,見父之執不謂之進不敢進,不謂之退不敢退。不問不敢對。見父同志,如事父。 §72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年長以倍,謂年二十於四十者。肩隨,與之並行差退。 §73 謀于長者,必操幾杖而從之。操,執持也。幾,可以扶己,杖,可以策身。倶養尊者之物。從猶就也。長者問不辭讓而對非禮也。當謝不敏,若曾子之為。 §74 從于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尊不二矣。先生,年德倶高,又教道於幼者。遭先生于道,趨而進,正立拱手。為有教使。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為其不欲與己並行。從長者而上丘陵,則必鄉長者所視。為遠視不察。有所問。 §75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提攜謂牽行。奉手,習扶持尊者。負劔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負謂置之於背。劔謂挾之於旁如帶劔也。口旁曰咡。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也。掩口而對,習其鄉尊者屏氣也。 §76 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掃席前曰糞。此謂初執而往時也。加帚於箕上,得兩手奉箕恭也。弟子職曰,執箕膺擖,厥中有帚。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謂掃時也。袂,衣袖末也。以袂擁帚之前,掃而卻行之。以箕自鄉而扱之。扱,讀曰吸。謂收糞時也。箕去棄物。以鄉尊者則不恭。 §77 將即席,容無怍。即,就也。怍,顏色變也。就席宜莊,不得變動。兩手摳衣,去齊尺。摳,提挈也。齊謂裳下緝也。亦謂就席之時。以兩手當裳前,提裳令下緝去地一尺。恐衣長轉足躡履之。衣毋撥,足毋蹶。撥,揚也。蹶,行遽貌。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廣敬也。在前謂當行之前。坐亦跪也。遷,移也。越,逾也。坐必安,執爾顏。凡坐好自揺動。故戒以安坐。執猶守也。久坐好異。長者不及毋儳言。說文雲,儳互不齊也。儳言,儳長者之先而言也。正爾容,聽必恭。正謂矜莊也。聽先生之言宜敬。毋剿說。剿猶擥也。謂取人之說以為己說。毋雷同。雷之發聲,物無不同。人之言當由己,不當然也。孟子曰,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必則古昔稱先王。則,法也。言必有依據。 §78 侍坐于先生,先生問終則對。不敢錯亂尊者之言。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尊師重道也。若今摳衣前請也。業謂篇巻也。益謂受說不了,欲師更明說也。 §79 尊客之前,不叱狗,嫌若風去之。讓食不唾。嫌有穢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以君子有倦意也。志疲則欠,體疲則伸。撰猶持也。 §80 侍坐于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離席對,敬異事也。 §81 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複也,則左右屏而待。複,白也。言欲得少空閒有所白也。屏,退也。 §82 侍飲于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降席拜受敬也。燕飲之禮,向尊,長者辭止少者之起。故複反還其席。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不敢先尊者。舉猶飲也。盡爵曰釂。燕禮曰,公卒爵而後飲。 §83 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不敢亢禮。賤者,僮僕之屬。 §84 禦同于長者,雖貳不辭。禦謂待也。禦同謂待食于長者,饌具與之同也。貳謂重殽膳也。此饌本為長者設。辭之為長者嫌。偶坐不辭。盛饌不為己。 §85 侍于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禮尚謙。不顧望,若子路卒爾而對。 §86 少儀曰,尊長於己逾等,不敢問其年。逾等,父兄黨也。問年,則恭敬之心不全。燕見不將命。私燕而見,不使擯者將傳其命。不敢用賓主之禮來。則若子弟然。遇於道見則面。可隱則隱。不敢煩動。不請所之。不問所往。侍坐,弗使不執琴瑟,不畫地,手無容,不翣也。尊長或使彈琴指畫,則為之可也。手無容,不弄手也。翣,扇也。雖熱亦不敢揺扇也。此皆端愨,所以為敬。寢則坐而將命。坐,跪也。命,有所傳辭。若尊者臥而侍者傳辭,當跪前,不可以立。恐臨尊者。侍射則約矢,矢,箭也。凡射必計耦,先設箭在中庭,上耦前取一,次下耦又進取一。如是更進,各得四箭而升堂,挿三於要而手執一。若卑者侍射,則不敢更拾進取。但一時並取四矢。故雲約矢。侍投則擁矢。投,投壷也。擁,抱也。矢,投壷箭也。尊者委四矢於地,一一取以投。卑者不敢委於地。悉執之。勝則洗而以請。若敵射及投壷竟,司射命酌,而勝者弟子酌酒,不勝者飲之。若卑者得勝,則不敢直酌。當前洗爵而請行觴也。 §87 王制曰,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廣敬也。謂于塗中。輕任並重任分。頒白者不提挈。皆謂以與少者。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徒猶空也。謂無車而行,無肉而食。 §88 論語曰,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杖者,老人也。六十杖於鄉。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後。 ——右明長幼之序。 §89 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講學以會友,則道益明,責善以輔仁,則德日進。 §90 孔子曰,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切切,懇到也。偲偲,詳勉也。怡怡,和說也。 §91 孟子曰,責善朋友之道也。 §92 子貢問友。孔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友,所以輔仁。故盡其心以告之,善其說以道之。然以義合者也。故不可則止。若以數而視疏,則自辱矣。 §93 孔子曰,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賢以事言,仁以志言。事而友之,則有所稟畏切磋,以成其德也。 §94 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友直則其聞過,友諒則進于誠,友多聞則進於明。便,習熟也。便辟謂習于威儀而不直。善柔謂工於媚說而不誠。便佞謂習於口語而無聞見之實。三者損益正相反也。 §95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挾兄弟,言恃己有兄弟之屬。 §96 曲禮曰,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97 凡與客入者,每門讓於客。下賓也。客至寢門,主人請入為席,寢門,內門也。為猶敷也。然後出迎客。客固辭。辭不先入也。主人肅客而入。肅,進也。先道之。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 右就其右,左就其左。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降,下也。不敢由其階。卑統於尊。不敢自專。主人固辭,然後客複就西階。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客從之。拾級聚足,拾,當為渉。聲之誤也。級,等也。渉等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後足從之並。連歩以上。連歩,謂足相隨不相過。重蹉跌也。上於東階則先右足,上於西階則先左足。近相鄉。敬。 §98 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尊賢也。 §99 主人不問,客不先舉。客自外來。宜問其安否及所為來。故客不可以先問。 ——右明朋友之交。 §100 孔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長謂卿士大夫。凡在己上者也。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書雲惟孝友于兄弟克施于政。是故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101 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天下至大,萬機至重。故必有能爭者七人,然後能無失也。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士,無臣。故以友爭。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通上下而言。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弗爭于父。臣不可以弗爭於君。 §102 禮記曰,事親有隱而無犯。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致喪三年。隱謂恐傷親意,情有不盡。無犯,不犯顏而諫。論語曰,事父母幾諫。左右謂扶持之。方猶常也。子則然。無常人。勤,勞辱之事。致謂戚容稱其服也。凡此以恩為制。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服勤至死。方喪三年。無隱,君臣尚義。雖盡情以諫可也。有方,不可侵官。方喪,資于事父。凡此以義為制。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無犯無隱言雖盡情猶微而婉。心喪,戚容。如父而無服。凡此以恩義之間為制。 §103 欒共子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唯其所在則致死焉。在君父為君父,在師為師。報生以死,報賜以力。人之道也。 §104 晏子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箴,諫也。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從,不自專。婉,順也。禮之善物也。 §105 曾子曰,親戚不說不敢外交。近者不親不敢求遠。小者不審不敢言大。故人之生也百歲之中有疾病焉,有老幼焉。故君子思其不可複者而先施焉。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年既耆艾,雖欲悌誰為悌。故孝有不及,悌有不時,其此之謂歟。 §106 官怠于宦成,病加於少愈,禍生於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107 荀子曰,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長,賤而不肯事貴,不肖而不肯事賢。是人之三不祥也。 §108 無用之辯,不急之察,棄而不治。若夫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別,則日切磋而不舍也。 ——右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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