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文集二 | 上頁 下頁
解散歌


  〔咸豐十一年,安徽祁門大營作〕

  莫打鼓來莫打鑼,聽我唱個解散歌。
  如今賊多有緣故,大半都是擄進去。
  擄了良民當長毛,個個心中都想逃。
  官兵若殺脅從人,可憐冤枉無處伸。

  良民一朝被賊擄,吃盡千辛並萬苦。
  初擄進去就挑擔,板子打得皮肉爛。
  又要煮飯又搬柴,上無衣服下無鞋。
  看看頭髮一寸長,就要逼他上戰場。

  初上戰場眼哭腫,又羞又恨又懵懂。
  向前又怕官兵砍,退後又怕長毛斬。
  一年兩載發更長,從此不敢回家鄉。
  一封家信無處寄,背地落淚想爺娘。

  被擄太久家太貧,兒子餓死妻嫁人。
  半夜偷逃想回家,層層賊卡有盤查。
  又怕官軍盤得緊,跪求饒命也不准。
  又怕團勇來訛錢,搶去衣服並盤纏。

  種種苦情說不完,說起閻王也心酸。
  我今到處貼告示,凡是脅從皆免死。
  第一不殺老和少,登時釋放給護照。
  第二不殺老長髮,一尺二尺皆遣發。

  第三不殺面刺字,勸他用藥洗幾次。
  第四不殺打過仗,丟了軍器便釋放。
  第五不殺做偽官,被脅受職也可寬。
  第六不殺舊官兵,被賊圍捉也原情。

  第七不殺賊探子,也有愚民被驅使。
  第八不殺捆送人,也防鄉團捆難民。
  人人不殺都膽壯,各各逃生尋去向。
  賊要聚來我要散,賊要擄來我要放。

  每人給張免死牌,保你千妥又萬當。
  往年在家犯過罪,從今再不算前帳。
  不許縣官問陳案,不許仇人告舊狀。
  一家骨肉再團聚,九重皇恩真浩蕩。

  一言普告州和縣,再告兵勇與團練:
  若遇脅從難民歸,莫搶銀錢莫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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