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國藩文集二 | 上頁 下頁
疇人·等人·內人·何人


  古者隨其所指,皆稱日「人」。以職言,則如《周禮》之「牛人」、「犬人」、「雞人」、「龜人」,「酒人」,「漿人」、「醢人」、「鹽人」是已。以地言,則如《春秋》之「魯人」,「齊人」、「晉人」、「楚人」、「衛人」、「宋人」、「王人」、「周人」,是已。名之美者,則日「聖人」、「神人」、「至人」、「天人」、「完人、「全人」見《莊子》、「美人」《詩·簡兮》、「佳人」《通鑒》「曹子丹佳人」。名之惡者,則曰:「小人」、「匪人」、「讒人」、「佞人」、「人」、「奸人」,「敝人」、「亂人」見《莊子·徐無鬼》。又有隨事而命名者,曰:「亡人」、曰「義人」、曰「叛人」、曰「降人」、曰「官人」韓愈《王適墓誌》曰「軍人」。又有承上文而稱之者,《史記·曆書》曰「疇人子弟」,此承上文言明於曆算之人也。

  《通鑒·魏紀》曰:「典韋謂等人曰:『虜來,十步乃白之』。等人曰:『十步矣。』又曰。『五步乃白』。等人懼。」此承上文言應募陷陣之人也。《漢書·雋不疑傳》:「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此承上文言詐稱戾太子之人也。

  《通鑒·宋紀》曰:「內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爭。弘微曰:『內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爭乎?此承上文以妻妹及伯母兩姑為內人也。凡此皆臨文立義,非有一定之主名也。今世俗以內人專指妻妾,蓋失其義。又或以疇人專指明於曆算者言之,亦為失考。阮芸台相國作《疇人傳》,殆襲訛而承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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