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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庶昌留蘇補用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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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九月初二日) 再,臣于同治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承准議政王軍機大臣字寄,十月十三日奉上諭: 「前因貴州貢生黎庶昌呈遞條陳,言尚可采,當降旨賞給知縣,交曾國藩差遣委用。該員以邊省諸生,抒悃上言,頗有見地,其才似堪造就,誠恐年少恃才,言行或未能符合,著俟該員到營後,由該大臣留心察看,是否有裨實用,不致徒托空言,附便據實具奏。」等因。欽此。 同治二年三月,該員到臣安慶軍營當差,三年六月金陵克復,委辦善後事宜,四年五月臣奉命剿撚,相從北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在周家口軍營聞訃丁嫡母憂,請假回籍守制,經臣批准俟到籍百日後仍回營襄辦營務。上年九月,該員假滿重至金陵。臣查黎庶昌自到營以來,先後六年,未嘗去臣左右。北征以後,追隨臣幕,與之朝夕晤對,察看該員篤學耐勞,內懷抗希先哲補救時艱之志,而外甚樸訥,不事矜飾。 臣于同治二年十一月密保一次,又于續保克復金陵水陸等軍暨銘軍攻克黃陂案內明保兩次,奏請以直隸州知州留於江蘇遇缺即補,均經奉旨允准在案。今臣交卸督篆在即,該員系特旨差委人員,既無經手事件,不必隨臣前赴直隸,亦無須補行引見,應即歸於江蘇聽候補用。除俟該員服闋,由新任督臣馬新貽諮部起複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查照。謹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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