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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收輪船經費撥解銀兩折


  (同治四年二月十四日)

  奏為奉撥輪船經費全數解清,恭折奏報,仰祈聖鑒事。

  竊自上年三月間,以金陵功在垂成,餉需短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奉諭旨,「該衙門總稅務司赫德所呈上年奉撥輪船,回國經費等項銀五十萬有奇,如果均系實存,即全數撥歸曾國藩軍營充餉。又據聲稱此項內有二十萬兩零本屬現存有著之款,著李鴻章查明,先行盡數撥解曾國藩軍營,該大臣亦可暫時以資散放」等因。欽此。

  遵經宣示軍中,莫不仰頌皇仁,同聲欽感。

  旋即諮會江蘇撫臣李鴻章,飭據代理江海關道應實時轉據總稅務司赫德於四月初十、二十一等日解交銀二十萬八千三百三十四兩九分,又于海關原撥之五萬兩內先行籌解銀三萬兩。迨丁日昌接署關道後,諗知此項銀兩系急不可緩之需,節次催令該總稅務司等陸續措繳。乃赫德來函,「所欠洋銀十九萬餘元,已由香港寄回英國李泰國收用,有能否匯還,尚未可知」等語。續經函商赫德馳書英國,設法諄催,如於九、十兩月將前項洋銀寄還匯解,計自四月起截至十二月初止,粵、閩各關解款及補解應實時任內海關撥存之二萬兩,共解到銀四十六萬八千三百一兩三錢八分四厘,均分批赴營投納。仍將各關欠繳若干,李泰國欠繳若干,逐一清查。

  又據赫德匯交銀四萬三千二百十七兩二錢四分八厘。統計先後解過規平銀五十一萬一千五百十八兩六錢三分一厘,合庫平銀四十六萬六千七百十四兩八分,核與五十萬有奇之數相符。據該關道丁日昌開折稟報前來。

  臣查上年四、五月間,臣營餉項奇絀,束手無策。厥後金陵告克,大功粗成,即鮑超赴援江西,師行無滯,全賴此項經費保全危局,鼓舞軍心。該關道及總稅務司等於數月之間催繳齊全,絕無絲毫蒂欠,固屬竭力經營,仰副朝廷軫恤戎行之意。而業經寄回英國之銀,竟能于數萬裡外如數匯還,足見天威遠播,震懾重洋,亦普天臣民可為慶慰之機。除匯入軍需項下報部外,所有輪船經費全數解清緣由,理合專折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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