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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陳甯國涇縣保案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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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二月十四日) 奏為易開俊、劉松山兩軍堅守甯國、涇縣各城出力員弁,懇恩獎敘,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總兵易開俊、劉松山接統張運蘭舊部老湘營六千餘人,分駐甯國府、涇縣兩城,自同治元年閏八月起至二年正月止,大疫之後,苦戰苦守。經臣屢次具奏在案。其時李秀成、李世賢等偽王圍曾國荃於雨花臺;黃文金、楊輔清等偽王外則圍鮑超于青弋江、高祖山等處,內則圍易開俊、劉松山于寧、涇兩城。臣既將危險情形縷晰具奏,並稱臣力不足任此艱巨,疊請大臣來南會辦。厥後三處次第解圍,奏請優加獎敘,蒙恩允准。 曾國荃一軍,臣於二年四月間開單請獎。鮑超一軍於二年五月間開單請獎。惟易開俊、劉松山兩軍尚未奏獎。三年冬,因皖南肅清一案,行令各軍開單稟保以為凱撤之地。茲據易開俊自壽州來謁,面稱該兩軍于元年秋冬苦守甯國之役,業經奉旨准保,尚未出奏。臣始悟前案漏未陳奏之失。因飭取元年秋冬守城出力各員擬保升階,謹繕清單,仰懇天恩俯准所請,以昭激勸。其把總、外委兩項,照舊諮部核辦。臣于應奏之案久未陳奏,實屬異常疏忽,相應請旨,將臣交部議處。所有易開俊、劉松山兩軍出力員弁查案請獎緣由,理合由驛專折補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該兩軍於二年、三年屢有戰勝克城奏明准保之案,容俟匯入皖南肅清案內續行具奏。合併聲明。謹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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