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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季霞墓誌銘


  君諱蕃,字季霞,吾友劉蓉孟容之弟也。國藩治團練于長沙,提水師自巴陵至九江,及入江西,屯軍南康,孟容皆展轉相從。三年奔走,夷險共之。季霞常以其太公之命,省孟容於軍中。出則美意相迎,諷勉其兄;歸則附會吉語,慰安其父。

  咸豐四年三月,嶽州官軍失利,賊犯甯鄉,季霞間關至長沙,存問孟容。孟容方以疾先歸。其六月,孟容將率舟師渡洞庭而北,季霞複送至省垣。

  明年八月,又自其家二千里,視孟容于南康。中途聞羅君澤南督師自義寧州而西,將掃蕩岳鄂之交,規複湖北。孟容亦分領湘右軍從羅君俱西也。季霞與兄會于羊樓峒。時我師遠來,新有濠頭堡之敗。士氣初複,料簡糧仗,稍與休息。賊據蒲圻縣,得以其暇益築堅壘、完守備。十月十七日,我師進營白石鋪,以蒲圻南門地險而逼,不利仰攻,乃繞道出公安畈,抵城西,駐軍鐵山,湖北巡撫胡君林翼以師來會。二十一日辛亥,分四路進攻。賊扼險立柵,穿塹數重,槍炮環擊,不可近。間出悍賊,揚旗跳蕩,自辰至午,相持不決。軍勢少卻,季霞從兄督戰,進曰:「事急矣!賊將乘我。」

  遂棄所乘馬,獨步而前。賊遽奔之。季霞發槍,斃二賊,又鞭卒之少退者。一賊伏下田,發槍中傷季霞,僕地。孟容舁其弟歸營,而自麾眾禦之。短兵確鬥,驍將銳卒,傷亡數十人。賊亦大創。我軍乘間舉火,燔其木柵。煙焰蔽天,五壘齊破。是夕,遂破蒲圻縣,克之,孟容還營,視其弟創在臍旁,氣息僅屬,撫之大慟。季霞徐曰:「兄勿爾,命也。」

  語訖而絕。春秋二十有五。事聞,諭旨追贈知縣,照知縣例賜恤。

  季霞事兄,致嚴以順,而風韻各異。孟容於士,類揚清激濁,而季霞不置減否。孟容稍立崖岸,別白是非,鮮所假借;而季霞脫去畦封,瞑無一語,款誠相接,其臭如蘭。以是人樂近之。

  劉氏世居湘鄉之四十都。近歲兵事方殷,有司分都團練,季霞部勒鄉人,獨嚴整。喪歸自蒲圻,族之少長,遠近之耆德、學徒,與向者團結之丁壯,會葬送死,哭者至數千人,如喪親戚。然後知其得眾,宿將不及也。咸豐八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樂善裡之王湖嶺。配孔氏,國子監學錄廣瑤之女。生女一人,無子,以孟容子培垕為嗣。銘曰:

  元二之厄,兵氣崢嶸。方州大府,鼠卻狐驚。
  提戈殺賊,年少書生。厥少維何,星終兩紀。
  溫玉刻苕,翱翔文史。事親從兄,辟珥而詔。
  仗劍出門,海飛龍嘯。蒲首之山,故壘嵯峨。
  一儒奮臂,永奠山河。位豈在大,齡豈在多。
  我銘斯石,萬代不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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