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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朱堯階 咸豐四年正月十一日


  一、此間水師六營,須二千四百人。外剩釣鉤輜重船二十號,須用三百人駕使。目前已有千六百人,再添一千人即可成軍。湘潭四營,須一千六百人。外剩釣鉤五十號,須用八百人駕使,須盡由兄與胡君雇募。

  一、戰船載物不宜太多,此萬不可易之理。茲定每營大船十三號(快蟹四、長龍四、釣鉤五),共載米百石,煤千石,火藥六千斤,子一萬斤,方為合式。太少則飄,輕不能壓浪,亦不可也。

  一、輜重船除自買七十號外,更須另雇三十號,合成百號,方敷使用。大約以三十號裝米,二十號裝煤,三號裝火藥,四號裝子彈,二號裝鹽,三號裝油;其餘三十號,以裝雜項及分坐各委員。

  一、湘潭整船,不知近日何如。弟當再以信與菊農,令其趕緊辦畢。二十三四委員在湘潭河下收米,庶有船可載。並求兄與維峰加信去催。

  一、趙玉班有用之才,現有劄往調,求催其飛速來衡。

  以上數條,祈一一查照辦理。大局如此,以後不更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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