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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劉霞仙 咸豐二年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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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二日奉複一書之後,又再辱手函,具悉一切。 國藩之所以遲遲赴局陪諸君子之後者,蓋自七月二十五聞訃,至十一月初五始克釋縞素而更墨絰。若遽趨縣城,既不可以縞素而入公門,又豈可竟更墨絰,顯幹大戾。且局中要務,不外訓練武藝,催收捐項二端。國藩于用兵行軍之道,本不素講,而平時訓練,所謂拳經棍法不尚花法者,尤懵然如菽麥之不辨。而側聞石樵先生之膽勇,及左右與羅山、趙、康、王、易諸君子之講求切實,國藩寸衷自問,實不能及十分之二三。至於催促捐項,無論斬焉在疚,不可遽登入門,即使冒爾從事,而國藩少年故交,多非殷實之家,其稍有資力者,大抵聞名而不識面,一旦往而勸捐,人將有敬而遠之之意,蓋亦無當於事理。是以再三躊躇,遲遲未出。 然國藩居湘鄉之土,為湘鄉之民,義不可不同心合力保護桑梓,擬於百日之後前赴縣門,一則叩謝石樵先生枉吊敝廬之勞,一則到局與諸君子商榷,以明同舟共濟之義。刻下局中章程,國藩曾未聞知顛末。然鄙意以為壯勇貴精而不貴多,設局宜合而不宜分。湘潭、寧鄉兩縣各交界之所,不必另立練局,但在城內立一總局,兩處多設探報,賊至則風雨疾馳,仍可禦於境上。城內總局人數亦不必多,但得敢死之士四百人,則固可以一戰。要須簡擇精嚴,臨陣不至獸駭鳥散,則雖少亦決其有濟。 此時請餉於上,既屢請而不應,即派捐於鄉,亦必有窮乏不應之時。蓋去年既有攤捐之案,今秋又值大旱之後,各鄉素號殷實者,雖告貸於人而無門可入。若粵匪一日不靖,則防守一日不可撤。而邑中能捐之家,只有此數。苟其羅掘將盡而警戒未弛,則雖逆匪不來,而亦有囂然難靖之勢,是不可不早為之慮也。國藩未深悉現辦之情形,而輒發無當之議論,惟左右節采而詳示之。 江岷樵之被物議,想皆聞諸委員之口,不知委員中果有沉實慎言其人者乎?抑多悠悠隨人拾謗者、忌者之唾餘,以推波而助瀾乎?武都司之死,以力戰無援之故,京師人多哀憐之,亦往往有得粵中信者。國藩亦接曾香海信,深為武都司鳴冤,而無一字議及岷樵者。岷樵之為人,孝友肫肫,交友有信,與士卒同甘苦,臨陣常居人先,死生患難,實可仗倚。即此次身受矛傷,亦足以明其非退怯之人。而賽相國濡滯沾沾,又斷非能以事權全屬岷樵者。岷樵去年墨經從戎,國藩曾以書責之,謂其大節已虧。此次傳聞之言,不能遽以尺一遠相苛責,待聽睹稍真,然後再議可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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