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曾國藩 > 曾文正公全集 | 上頁 下頁
求闕齋讀書錄卷三


  史部上

  史記

  《今上本紀》。

  《孝武本紀》自「初即位尤敬事鬼神」以下至末,皆《封禪書》之文,決非褚先生所補也。孝武紀篇中「於是」字凡二十二見,又有用「而」字者,又有用「其後」者,文氣亦與「於是」字相承接。太史公行文間有氣不能騫舉處,韓公故當勝之。

  《三代世表》:「豈不偉哉。」

  偉與詭同,佹亦同,猶雲異也。

  《律書》:「西至於注。」

  注即柳。下文「西至於弧」,弧狼即井鬼;「西至於濁」,濁即畢;「北至於留」,留即昴。

  《曆書》:「故疇人子弟分散,或在諸夏,或在夷狄。」如淳曰:「家業世世相傳為疇,律年二十三傳之疇官,各從其父學。」韋昭曰:「疇,類也。」孟康曰:「同類之人,明曆者也。」樂彥曰:「疇、昔知星者也。」

  按:韋孟說是也。《說文》:「疇,耕治之田也。」本以田疇為正訓,而各載籍用疇字多與儔通。《北海相景君碑》「英彥失疇」,《議郎元賓碑》「朋疇宗親」,此疇與儔通之證也。儔,類也。《書·洪範》「不畀洪範九疇」、《國策》「夫物各有疇」,比比訓類也。可知疇人為同類相聚、以明曆算之人矣。《文選》束皙《補亡詩》注雲:「皙與同業疇人肄修鄉飲之禮。」則凡同術相聚者,皆得稱為疇人,又不僅推明曆算者也。

  《平准書》。

  平准,即管子輕重之法也,唐劉晏亦用之。

  「烹弘羊天乃雨。」

  是時弘羊固未死也,借蔔式惡詈之言作結,若弘羊業已烹殺者。此太史公之褊衷耳。

  《齊世家》:「殺之郭關。」

  田氏之殺子我,與孫琳殺諸葛恪略相似。

  《陳涉世家》。

  懷王入秦不返,天下之公憤,屈原之私憤,而太史公亦自引為己憤也。「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子長時時不忘此二語,故于陳涉之張楚、項羽之楚,皆所響慕。即于襄疆之楚、呂臣之楚、景駒之楚、黥布之楚、懷王孫心之楚,亦縷敘而不敢忽。

  《外戚世家》。

  通篇注重命字。首段呂後,末指明天命,後薄後,竇後、王后、衛後,亦俱含命字之意在言外。

  《楚元王世家》。

  前兼敘羹頡侯及代王,後兼敘趙王、河間王,不僅楚元王也。

  《荊燕世家》贊:「豈不為偉乎?」

  王念孫說,偉,異也。《欒布傳》、《西京賦》「豈不詭哉」,詭亦異也。劉澤以疏屬封王,故歎其異。

  《蕭相國世家》。

  蕭相之功,只從獵狗及鄂君兩段指點,其餘卻皆從沒要緊處著筆。實事當有數十百案,概不鋪寫,文之所以高潔也。後人為之,當累數萬言不能休矣。

  《曹參世家》。

  敘戰功極多,而不傷繁冗。中有邁往之氣,足以舉之也。

  《留侯世家》。

  觀「從容言天下事甚眾」數語,則子長於子房事不書者多矣。敘留侯計畫,亦不出戰國策士氣象,未知子房尚有進於此者否?

  《陳丞相世家》。

  陰謀奇計,是《陳平世家》著重處。末段及贊中點出。

  《絳侯周勃世家》。

  太史公於不平事多藉以發抒,以自鳴其鬱抑。此于絳侯父子下獄事,卻不代鳴冤苦,而以「足已不學,守節不遜」二語責條侯,故知子長自聞大道。或以謗書譏之,非也。

  《梁孝王世家》。

  自「梁最親,有功,又為大國」以下,一氣噴薄而出,見梁王所以怨望欲為不善者,皆太后、景帝有以啟之。

  《五宗世家》。

  方望溪謂歸熙甫文,「於人微而言無忌者,蓋多近古之詞。」吾謂子長《五宗世家》等文,乃更進于敘述賢哲功臣之作,抑所雲「瓦注賢于黃金」也。

  《伯夷傳》。

  首段至「文辭不少概見」止,言古來高節之士惟吳太伯伯夷可信;許由、務光之倫,未經孔子論定者,不可信。第二段至「怨邪非邪」止,言伯夷、叔齊實事,惟孔子之言可信,傳及軼詩可信。第三段至「是邪非邪」止,言天道福善之說不足深信。第四段至末,言人貴後世之名,不貴當時之榮。因慨已不得附孔子以傳。

  《管晏列傳》。

  子長傷世無知己,故感慕于鮑叔,晏子之事特深。

  《老莊韓非列傳》。

  以申、韓為原于道德之意,此等識解,後儒固不能到。

  「故其著書十余萬言,大抵率寓言也。」

  太史傳莊子曰:「大抵率寓言也。」餘讀《史記》亦「大抵率寓言也。」列傳首伯夷,一以寓天道福善之不足據,一以寓不得依聖人以為師。非自著書,則將無所托以垂於不朽。次管、晏傳,傷己不得鮑叔者為之知己,又不得如晏子者為之薦達。此外如子胥之憤、屈賈之枉,皆藉以自鳴其鬱耳。非以此為古來偉人計功簿也。斑固人表,失其指矣。

  《司馬穰苴列傳》。

  末敘高國之滅、田齊之興,文氣邁遠,獨子長有此。

  《孫子吳起列傳》。

  傳言世傳孫臏兵法。而贊言世俗稱十三篇及吳起兵法,則知臏兵法當時已無人稱道矣。

  《伍子胥列傳》。

  子胥以報怨而成為烈丈夫。漁父之義、專諸之俠、申包胥之乞師、白公之報仇、石乞之甘烹,皆為烈字襯托出光芒。

  《仲尼弟子列傳》。

  太史公好奇,凡戰國策士,詭謀雄辯,多著之篇。此載子貢之事特詳,亦近戰國策士之風。

  《商君列傳》贊。

  贊最明允而深厚。

  《蘇秦列傳》贊:「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時序,毋令獨蒙惡聲焉。」

  觀「次其時序」一語,則知當日有並非蘇秦時事,而附之于秦者。班固次《東方朔傳》,指意亦頗類此。

  《張儀列傳》。

  子長最惡暴秦,故謂張儀之行事甚于蘇秦。實則兩人之傾險亦相等耳,特秦挾最勝之勢,故張儀尤為得計。

  《樗裡子甘茂傳》贊:「方秦之強時,天下尤趨謀詐哉。」

  讀此等贊,知子長胸中自具遠識。

  《穰侯列傳》。

  首言穰侯、涇陽,華陽、高陵之權侈,末言範雎奪四貴之勢,皆簡潔無枝辭。

  「少割而有質。」

  少割者,謂少割梁地也。有質者,謂取秦之質子也。

  《白起王翦列傳》贊。

  未為精當。言王翦之短尤非事實。

  《孟子荀卿列傳》。

  自秦焚書以後,漢之儒者惟子長與董仲舒見得大意。

  《魏公子列傳》。

  「公子」二字,凡百四十五見,故爾顧盼生姿,跌宕自喜。

  《廉頗藺相如列傳》。

  廉頗為趙將最久,戰功最多,故以廉頗為主。敘藺相如、趙奢父子,皆以廉頗經緯其間。即敘李牧,亦插入廉頗已入魏句。此子長裁篇之本意也。惟功績雖以廉頗為最,而子長所佩仰者則以相如為最,故贊中專美相如,且以廉、藺目其篇。

  《田單列傳》贊。

  魏武帝好以勁兵鐵騎留於後,故注《孫子》,以後出者為奇兵。實則孫子所謂正奇者,非果以先出後出分也。「處女脫兔」四語,子長玩味極深。敘趙奢、李牧戰功,亦暗含此四句在中,不獨讚歎田單為然。

  《魯仲連鄒陽列傳》。

  仲連高節,似非鄒陽可擬。《上樑王書》亦拉雜無精義。子長特以書中所稱有與己身相感觸者,遂錄存之。

  《屈原賈生列傳》。

  餘嘗謂子長引屈原為同調,故敘屈原事散見於各篇中。懷王入秦不返,戰國天下之公憤,而子長若引為一人之私憤,既數數著之矣。此篇尤大聲疾呼,低徊欲絕。

  「令尹子蘭聞之大怒。」

  「聞之」,聞屈平作《離騷》。

  《呂不韋列傳》贊。

  孔子之所謂聞者,實與呂子不侔。子長讀《論語》,別自有說。

  《刺客列傳》。

  聶政傳之後數行,荊軻傳之首尾各十數行,其蕩漾疏散吞吐處,正自不可幾及。

  《李斯列傳》。

  李斯之功,只從獄中上書敘出,與蕭何之功,從鄂君語中敘出,同一機杼。李斯之罪,從趙高反復熟商立胡亥事敘出,與伍被說淮南、蒯通說韓信,同一機杼。

  《蒙恬列傳》贊:「吾適北邊,自直道歸至,固輕百姓力矣。」

  《始皇紀》曰:「二十七年治馳道。」《六國表》曰:「三十五年為直道,道九原,通甘泉。」是直道與馳道不同也。蒙恬未治馳道,止治直道、築長城二事,子長責其輕民力,可謂定論。

  《張耳陳餘列傳》。

  子長尚黃老,進遊俠,班孟堅譏之,蓋實錄也。好遊俠,故數稱堅忍卓絕之行。如屈原、虞卿、田橫、侯贏、田光及此篇之述貫高皆是。尚黃老,故數稱脫屣富貴、厭世棄俗之人。如本紀以黃帝第一,世家以吳太伯第一,列傳以伯夷第一,皆其指也。此贊稱張、陳與太伯、季劄異,亦謂其不能遺外勢利、棄屣天下耳。

  《魏豹彭越列傳》贊:「獨患無身耳。」

  五字古來英雄所爭在此。子長,烈士也,故道得到。

  《黔布列傳》贊。

  以坑殺人為首虐,遂以身為大僇,此亦後世因果之說。如韓、彭、英布之智力,自有不能與高祖並立之理,即釁端發自愛姬,亦不足論。此等贊,子長似不甚厝意。

  《淮陰侯列傳》。

  彭城敗散,而後信收兵至滎陽,破楚京索之間。下魏破代,而後漢輒收信精兵。滎陽距楚,成皋圍急,而後漢王至趙,馳入信壁。此三役,皆高祖有急,賴信得全。子長於此等處,頗為用意。

  《韓王信盧綰列傳》贊:「夫計之生孰成敗,於人也深矣。」

  韓王信、盧綰、陳豨皆計事不孰,此句蓋兼三人者言之。

  《田儋列傳》。

  田氏王者八人,益以韓信,凡九人。敘次分明,一絲不紊,筆力極騫舉也。

  《樊酈滕灌列傳》。

  樊噲、夏侯嬰皆沛人,灌嬰雖非沛人,而雎陽去沛不遠,且終身為騎將,與夏侯嬰終身為太僕略相類,三人同傳宜也。酈商不入食其傳,又不入傅、靳等傳,而列之此傳,頗不可解。《夏侯嬰傳》「太僕」宇凡十三見,「奉車」字凡五見,「以兵車趣攻戰疾」字凡四見。《灌嬰傳》「將騎兵」凡九見。

  《張丞相列傳》。

  夾敘周昌、趙堯、任敖事,與《蒙恬傳》夾敘趙高事,機杼略相類。

  《酈生陸賈列傳》。

  初,沛公引兵過陳留,酈生踵軍門上謁,此一節應別行寫。正傳中既載酈生誡騎士以進,沛公踞床洗足見之矣;此又載酈生按劍以叱使者,當時傳聞不一,聊記於傳後,以廣異聞。又有傳酈生書者,謂漢王定三秦至鞏洛,酈生乃始來見,則贊中辨其非是。

  《傅靳蒯成列傳》。

  子長於當世豔稱之功臣封爵者,皆不甚滿意。常以不可知者,歸之天命。如于蕭何,則曰「碌碌未有奇節,依日月之末光」;于曹參,則曰「以與淮陰侯俱」;于樊、酈、滕、灌,則曰「豈自知附驥之尾,垂名漢廷」;于傅寬、靳歙,則曰「此亦天授于衛青,亦曰天幸」,皆以成功委之於命。雖要歸有良然者,然亦由子長褊衷,不能忘情於功名,故時時以命字置諸喉舌之間。若仲尼,則罕言命,且不答南宮適、羿奡、禹稷之問,茲其所以為大也。

  《劉敬叔孫通列傳》贊:「智豈可專邪?」

  此語是子長識力過人處。

  《季布欒布列傳》。

  狀季布、季心、欒布諸人,俱有瑰瑋絕特之氣,贊中仍自寓不輕於一死之意。子長跌宕自喜之概,時時一髮露也。

  《袁盎晁錯列傳》:「宦者趙同嘗害盎。盎兄子種說盎曰:『君與鬥廷辱之,使其毀不用。』」

  使其毀不用者,謂廷辱之,後趙談雖進毀言,文帝將不聽用也。

  贊。

  晁錯峭直刻深,袁盎天姿亦頗近之,故兩人相忌嫉特深。子長以好聲矜賢譏盎,亦互文見義。

  《張釋之馮唐列傳》贊:「《書》曰:『不偏不党,王道蕩蕩。不党不偏,王道便便。』張季馮公近之矣。」

  季布、欒布、袁盎、晁錯皆激烈峭直,非和平之器。張、馮為得其平,故引《書·洪範》贊之。

  《萬石張叔列傳》。

  子長生平風旨,不與萬石建陵諸人相近。而此傳曲盡情態,亦自具有大度。後世卿相老成醇謹者,托義於此,則有所摹擬而為之,為文者亦純事摹擬矣。

  《田叔列傳》。

  不別為貫高立傳,而別為田叔立傳,子長與任安田仁善也。

  《扁鵲倉公列傳》。

  太史公好奇,如扁鵲倉公,曰者龜策貨殖等事無所不載,初無一定之例也。後世或援太史公以為例,或反引班、範以後之例而譏繩太史公,皆失之矣。

  《吳王濞列傳》。

  先敘太子爭博,晁錯削地,詳致反之由。次敘吳膠西,膠西約五國,詳約從之狀。次敘下令國中,遺書諸侯,詳聲勢之大。次敘晁錯紿誅,袁盎出使,詳息兵之策。次敘條侯出師,鄧都尉獻謀,詳破吳之計。次敘田祿伯奇道,桓將軍疾西,詳專智之失。六者皆詳矣,獨于吳軍之敗不詳敘,但于周丘戰勝之時聞吳王敗走而已。此亦可悟為文詳略之法。

  《魏其武安侯列傳》。

  武安之勢力盛時,雖以魏其之貴戚無功,而無如之何;灌夫之強力盛氣,而無如之何;廷臣內史等心非之,而無如之何;主上不直之,而無如之何。子長深惡勢利之足以移易是非,故敘之沉痛如此。前言灌夫,亦持武安陰事。後言夫系,遂不得告言武安陰事。至篇末乃出淮南遺金財事,此亦如畫龍者將畢乃點睛之法。

  《韓長孺列傳》。

  壺遂、田仁皆與子長深交,故敘梁趙諸臣多親切。

  《李將軍列傳》。

  初,廣之從弟李蔡至,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十餘行中專敘廣之數奇,已令人讀之短氣。此下接敘從衛青出擊匈奴徙東道迷失道事,愈覺悲壯淋漓。若將從衛青出塞事敘於前,而以廣之從弟李蔡一段議論敘於後,則無此沈雄矣。故知位置之先後、翦裁之繁簡,為文家第一要義也。

  《匈奴列傳》贊:「孔氏著《春秋》,隱桓之間則章,至定哀之際則微,為其切當世之文,而罔褒忌諱之辭也。」

  敘武帝時事不實不盡,故贊首數語雲爾。

  《衛將軍驃騎列傳》。

  衛青、霍去病傳,右衛而左霍;猶魏其、武安傳,右寶而左田也。衛之封侯,意已含諷刺矣。霍則諷刺更甚。句中有筋,字中有眼。故知文章須得偏鷙不平之氣,乃是佳耳。

  《平津侯主父列傳》。

  平津亦賢相,而太史公屢非刺之,蓋子長褊衷於汲黯、董仲舒。既所心折,即郭解、主父偃亦所深許,遂不能不惡平津耳。

  《南越尉陀列傳》:「自尉佗初王,後五世九十三歲而國亡焉。」

  五世九十三歲,越國必有善政。趙光、趙定、居翁之屬漢,必有事實。茲皆不書,略人之所詳也。太后之淫亂,置酒之坐次,詳人所略也。故知記事之文,宜講翦裁之法。

  《東越列傳》。

  莊助發郡國之兵,不從田蚡計,楊僕、韓說等之三道並進,居股多軍之封侯,俱足發明武帝之英風俊采,特不於贊中揭出耳。

  《朝鮮列傳》。

  事緒繁多,敘次明晰,柳子厚所稱太史之潔也。

  《西南夷列傳》。

  通二方,置七郡,敘次先後,最為明晰。

  《司馬相如列傳》。

  贊。

  《漢書》「春秋」二字上有「司馬遷稱」四字,蓋自「春秋推見至隱」下至「風諫」,何異司馬遷之言也。自「靡麗之賦」下至「不已虧乎」止,揚雄之言也。後人將《漢書》論贊羼入《史記》內,太史公而引揚雄之言,遂不可讀矣。

  《淮南衡山列傳》。

  伍被既造謀徙民朔方,以怨其民。興詔獄逮諸侯太子幸臣,以怨其諸侯。則所以為淮南反計者,亦甚深至。前此所為雅辭引漢之美者,當不可盡信也。太史公素惡丞相弘廷尉湯,故欲曲貸伍被,或不無增飾於其間耳。

  《循吏列傳》。

  循吏者,法立令行,識大體而已。後世之稱循吏者,專尚慈惠,或以煦煦為仁者當之,與太史公此傳之本意不倫。

  《汲鄭列傳》。

  《汲黯傳》處處以公孫宏、張湯相提並論,此太史公平生好惡之所在。景武間人才,以此傳為線索。

  《儒林列傳》。

  子長最不滿於公孫宏,諷刺之屢矣。此篇錄公孫宏奏疏之著於功令者,則曰:「餘讀功令,未嘗不廢書而歎」;於轅固生,則曰:「公孫宏側目視固」;于董仲舒,則曰「公孫宏希世用事」,于胡母生,則曰「公孫宏亦頗受焉」。蓋當時以經術致卿相者,獨宏,子長既薄其學,又醜其行,故褊衷時時一髮露也。

  《酷吏列傳》。

  通首以「法令滋章,盜賊多有」二語為主。序中「天下之網嘗密」數行,指秦言之,即以諷武帝時也。

  《大宛列傳》。

  前敘諸國,從張騫口中述出,最為朗暢。後敘兩次伐宛,亦極雄偉。中間敘烏孫和親及西北外國之俗,筆力尚未騫舉。

  「得烏孫馬好,名曰天馬。及得大宛汗血馬,益壯」。

  得烏孫馬,得大宛馬,皆後此之事,茲附錄於前。

  「出此初郡。」

  初郡者,初置之郡。

  《遊俠列傳》。

  序分三等人,術取卿相,功名俱著,一也;季次原憲,獨行君子,二也;遊俠三也。于遊俠中又分三等人,布衣閭巷之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反側錯綜,語南意北,驟難覓其針線之跡。

  《佞幸列傳》。

  以本朝臣子而曆敘諸帝幸臣,此王允所謂謗書也。

  《滑稽列傳序》:「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

  言不特六藝有益於治世,即滑稽之談言微中,亦有裨於治道也。

  《日者列傳》。

  周秦諸子著書及漢人作賦,多設為問答之辭,此篇與東方朔諸文略相類。

  《龜策列傳》。

  褚先生在長安求之不得,故後世皆知此傳為偽。

  《貨殖列傳》。

  自桑孔輩出,當時之弊,天子與民爭利,《平准書》譏上之政,《貨殖傳》譏下之俗,上下交征利,《孟子列傳序》所為廢書而歎也。中惟家貧親老數行,是子長自傷之辭,余則姚惜抱之論得之。

  《太史公自序》。

  論六家要指,即太史公遷之學術也。托諸其父談之詞耳。姚惜抱以為其父之辭,蓋失之。

  「上大夫壺遂曰。」

  設為壺遂問答,即《解嘲》《賓戲》《進學解》之意。

  漢書

  《景帝紀》:「(元年),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吏遷徙免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

  故官屬及所將所監所治而獨無所行者,故時巡行之處,其官屬未必更送財物也。僅奪爵為士伍而不以坐藏為盜論者,前任之官其罰稍輕於現任也。所將,謂所攜以自隨之人也。若將雛、將子,將軍之將。

  《武帝紀》:「太初元年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

  自此以前雖皆以建亥之月為歲首,然皆稱冬十月、冬十一月、冬十二月、春正月,未嘗以建亥之月為正月。蓋漢初稱建亥月為正,而班氏追改之。故師古曰:「史追正其月名。」

  《宣帝紀》:「(地節四年)詔曰:『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饑寒瘦死獄中。』」

  掠辜而死,一端也;饑寒而瘦死,一端也。師古分作三端,蓋失之。下文掠笞若瘦死者亦只二端。

  《天文志》:「凡以宿星通下之變者,維星散,句星信,則地動。」

  維者,謂周圍如圜,若鱉星、天津、天錢、天壘城、天苑之類。句者,謂其末如,若天、捲舌、天讒、大陵、積屍之類。維者欲圜不欲散,句者欲曲不欲伸,否則地動。不專指極後之四星與鬥勺後之三星言。

  《五行志》:「言之不從,從順也。」

  貌之不恭。傳曰之下,有說曰。此「言不從」句上,亦應有說曰二字。

  「視之不明,是謂不悊。悊,知也。」

  視之不明句上,當有說曰二字。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鸜鵒來巢」至「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以上之事,皆禽鳥視之不明,當有贏蟲之孽。此羽蟲之事,不知何以列入。

  「思心之不睿,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

  思心之不睿上,應有說曰二字。

  「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也。」

  皇之不極句上,亦應有說曰二字。

  《地理志》:「京兆尹南陵。」師古曰:「茲水秦穆公更名以章霸,功視子孫。視讀曰示。」

  視讀曰示,師古不應自為作音。疑有誤也。

  《溝洫志》:「於是為發卒萬人,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

  國藩按:洛水,此今之北洛水也。中隔渭水,不知何以能至商顏?

  《陳勝傳》:「行收兵。」

  行收兵雲者,且行且收兵也。

  「公孫慶曰:「齊不請楚而立王,楚何故請齊而立王?」

  田儋立為齊王之時,未嘗請命于陳勝,故雲。

  《項籍傳》:「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數千人,欲立長,無適用。」

  國藩按:適,主也。本毛傳之訓。然經典中如「誰適為容」、「奚其適歸」、「莫適為主」、「我安適歸矣」、「吾誰適從」等語,皆詞氣相類,若皆訓為主,則「莫適為主」當訓為莫主為主矣。若各處望文立訓,參差互異,則古書之例又不爾也。適蓋願安之詞。《孟子》雲:「寡人願安承教。」謂心願而意安之也。《莊子》:「忘足,履之適也;忘腰,帶之適也。」亦願而安之也。如上所引五語及此「無適用」,皆可以願安之意通之。

  「梁曰:『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不忍殺,趙亦不殺角間,以市于齊。』」

  國藩按:師古訓市字極精當矣。然「以市于齊」四字,乃兼楚趙言之。本求齊出兵俱西者,楚也。若楚自殺假,又令趙殺角間,是賣此三人以買齊兵也。今皆不殺,是不以此三人市齊之兵也。不得專指角間。

  「羽謂其騎曰:『吾為公取彼一將。』令四面騎馳下,期山東為三處。」

  「期山東為三處」雲者,本由山上四面分馳而下,既下則皆聚會於山之東面也。分為三處者,為疑陳,使漢兵不知羽所在,猝不敢前也。皆會於東者,東面濱大江甚近,將渡江也。

  「贊曰:賈生之過秦曰。」

  《史記》錄賈生《過秦》三篇于《秦本紀》後,賈生本為秦而作也。班氏錄《過秦》一篇於此,則似專為贊陳勝而錄之。同一錄賈生文,而意各有當也。

  《張耳陳餘傳》:「縣殺其令丞,郡殺其守尉,今呂張大楚王陳。」師古曰:「言張建大楚之國而王于陳地。」,讀曰已。張大楚,謂張而大之也,不宜以大楚連讀。

  「餘曰:『吾顧目無益。』」

  顧,猶特也。本傳「顧其勢初定」、「吾顧目無益」、「顧為王實不反」,皆宜作特字解。《漢書》中此等顧字甚多,王念孫皆作特字解。師古訓為思念,皆失之。

  《韓信傳》:「蕭何曰:『諸將易得,至如信,國士無雙。』」

  國士,謂其才智足伏一國也。又等而上之,則曰天下士。「管仲天下才」是也,《莊子》「此國馬也,而未若天下馬也」,義與國士、天下士同。師古注失之。

  「今韓信兵號數萬,其實不能千里襲我。」

  其實不能雲者,雖名為數萬,實尚不滿數萬也。

  《彭越傳》:「項籍入關王,諸侯還歸。」

  還歸,歸彭城也。

  「乃拜越為魏相國,擅將兵略定梁地。」

  擅者,謂雖為魏相國而兵事不由魏豹調遣,越得專主之也。

  《燕王澤傳》:「高後時,齊人田生遊乏資,以畫奸澤。」

  《莊子·天運篇》:「以奸者七十二君。」奸,求也。

  「澤使人謂田生曰:『弗與矣。』」

  「弗與矣」者,怨望之詞。言既得金去,遂不復顧我矣。猶饑則依人,飽則飆去也。厥後田生以計為澤求得封王,以明身雖不在澤所,而無日不為澤畫策,報恩之深也。

  《吳王濞傳》:「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踐更,輒予平賈。」

  自行而踐更者,定例也。出錢而過更者,寬政也。過更者既選寬政矣,而踐更者又予之以慵直,是富者出錢而不自行,貧者雖自行而得俯資,此吳王之欲得民心也。服說是,晉說非也。

  「竊聞大王以爵事有過,所聞諸侯削地,罪不至此。此恐不止削地而已。」

  言楚、趙王削地之罪不至於膠西王賣爵之罪之甚,楚、趙尚削地,則膠西恐不止於削地而已。言其當滅國也。此以危言怖膠西王也。

  「西走蜀漢中告越」。注:「師古曰『言王子定長沙已北,而西趣蜀及漢中,平定呂訖,使報南越也。」

  國藩按:師古說非也。長沙以北,西走蜀漢中,地方數千里,此非幼弱之長沙王子所能定也。南越是時最強盛,故吳王以此屬南越王。長沙與南越相直,王子可為內應,故曰因王於也。告越者,言已將此指告南越矣。

  「削奪之地」。

  之,疑作封。

  《楚元王傳》:「德厚寬好施生。」

  《易》曰:「天施地生。」此「施生」字之所本也。

  《劉向傳》:「民萌何以勸勉。」

  萌與甿同。力田之民曰甿。

  「用紵絮斫陳漆其間」。

  陳,施也。以石為槨。又以芝絮斫斬糜爛,而施漆於其間。猶今世之以瓷灰和漆封棺口也。

  「封墳掩坎,其高可隱。」

  其高可隱,謂人隔墳而立,可隱肘也。不能遮蔽全身,不甚高耳。

  「石榔為遊館。」

  游館,以石為離宮、別館於地下。

  「上以我先帝舊臣,每進見,常加優禮。吾而不言,孰當言者。向遂上封事諫曰。」

  奏疏惟西漢之文冠絕古今。西漢前推賈、晁,後推匡、劉。賈、晁以才勝,匡、劉以學勝。此人人共知者也。余尤好劉子政。忠愛之忱,若有所甚不得已於中者,足以貫三光而通神明。是故識精而不炫,氣盛而不矜,料王氏之必篡,思有以早為所,而又無誅滅王氏之意。宅心平實,指事確鑿,皆本忠愛二字,彌綸周浹而出。吾輩欲師其文章,先師其心術,根本固,則枝葉自茂矣。

  「行汙而寄治。」

  汙,亂也。寄,亦托也。行本汙亂,而托為澄治。

  「根垂地中。」

  垂,當作臿,臿與插同。

  「雖立石起柳,無以過此之明也。」

  指明梓柱之征,果為王氏篡漢之兆。向之忠直,出於至誠,故其道可以前知。讀至王劉不並立等語,至今如睹其涕泣之狀。如聞其嗚咽之聲。

  《劉歆傳》:「詩始萌芽,天下眾書,往往頗出。」

  曰萌芽,曰頗出,言不完不備也。

  「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成。」

  《詩》或以相合而成,《書》或以後得而集,亦言其不完不備也。

  「其古文舊書,皆有征驗。外內相應,豈苟而已哉。」

  內者,秘府之藏也。外者,柏公、貫公、庸生之學也。兩者皆同,故曰相應。

  《季布傳》:「布之官,辯士曹邱生數招權顧金錢。」

  劉斂曰:「招權,謂作為形勢,招權歸己也。顧金錢者,謂志在金錢也。顧,猶念也。」愚按:招權歸己,劉說是也。其訓顧曰念,非也。本書《晁錯傳》注:「顧,讎也。」《後漢·桓帝紀》注:「顧,酬也。」曰讎,曰酬雲者,皆謂此有所往,彼有所反,無德不報之謂也。曹邱生既招權歸己矣,因以其權轉而假人,人乃以金錢報之。我以權往,人以金錢反,故日顧也。後世有曰招權市利者,義正與此相同。謂既招得貴人之權歸己,因轉而以權假人,人即以利報我,故曰市利也。

  「使僕遊揚足下名于天下,顧不美乎。」

  顧,反也。師古訓念,非也。

  《齊悼惠王傳》:「高後兒子畜之,答曰:『顧乃父知田耳。』」師古曰;「乃,汝也。汝父謂高帝也。劉攽曰。「兒子畜之,不以人臣待之也。乃父,直謂王肥耳。」

  國藩按:劉說是也。古人謂孫及兄弟之子、兄弟之孫及他年輩幼小者,皆可稱兒子。本傳下文雲「齊王自以兒子年少」可證。

  「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後救火乎。』」

  丈人,尊長之稱。謂先告家長,而後往救火,猶先讀詔命,而後靖諸呂之難也。《史記》作大人,亦謂家長也。

  贊:「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設。」

  愚按:附益,亦解在《諸侯王表》。師古于表解雲:背正法而厚於私家。于傳解雲:欲增益諸侯王。自相矛盾。

  《蕭何傳》:「秦禦史監郡者與從事辦之。」劉攽曰:「此句先題目下事,言秦制禦史監郡者,凡有事皆與從事共辦之。」

  愚按:劉說是也。凡監郡皆然,不獨泗水郡為然。何給,泗水卒史,即泗水郡之從事也。

  《曹參傳》:「度之,欲有言,複飲酒。」

  度之,師古讀為大各反,則是以為籌度之度也。度人複欲有言,則又從而飲之酒,是度之之字為羨文矣。國藩按:度之,《史記》作間之,義相同也,猶曰頃之,曰少間,曰少頃耳。

  「至朝時,帝讓參曰:與窯胡治乎。」

  胡治雲者,謂在家幹治何事,諷其笞子也。不便面責以無罪笞子之咎,乃詰以在家幹治何事雲耳。

  《王陵傳》。

  《史記》王陵、周勃等事,皆列入《陳平世家》中「始平曰。」以下我多陰謀云云,接上文「何坐略人妻棄市」,皆陳平事也。《漢書》別分為《王陵傳》,以周勃、陳平問獄訟錢谷事闌入陵傳,已失其義矣。而「何坐略人妻棄市」之下,「始平曰」之上又闌入王陵、審食其後嗣一段,遂使審平與陳平之名混淆。

  《周勃傳》:「得綰大將,抵丞相偃守陘。」

  盧綰起事至微薄,未嘗置丞相之官,而其尊貴略如漢之丞相,故曰抵丞相也。

  「乃顧麾左右執戟皆僕兵罷。」

  僕者,棄兵衛於地也。罷者,散去也。左右皆執兵衛少帝者,故滕公令其僕兵而各散去。師古訓頓未妥。

  「有謁者幹人,持戟衛端門,曰:『天子在也』足下何為者。』」

  滕公以少帝非劉氏,不當立,不以少帝為君,故稱之曰足下。謁者不知少帝已廢,代王已立,不以代王為君,故亦稱曰足下。

  「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孟康注:「設胾無箸者,此非不足滿於君所乎,嫌憾之也。」師古注:「孟說近之。帝言賜君食而不設箸,此由我意於君有不足乎。」宋祁曰:「浙本注文由我上有『豈不』二字。」

  按:孟注:「恨讀為很,違也。」《說文》:「很,不聽從也,一曰盭也。」《漢書》「李敢怨大將軍之恨其文」夏侯常連恨勝」兩「恨」字,皆當讀為違戾之「很」。此孟注雲嫌恨之也者,言明示以不足滿於君所之之意,嫌有意與亞夫相違戾也。

  《樊噲傳》:「項羽既餉軍士中酒。」

  愚按:中酒之中,當讀如字。《文選·上林賦》:「於是酒中樂酣。」郭注:「中,半也。」此中酒之中,亦當訓為半也。師古音竹仲反,解為不醉不醒,失之矣。凡竹仲反之中,有兩義,皆從射中之中引伸而得。射有用之於禮射者,則以中為合度。有用之於克敵者,則以中為殺傷。從合度之義而引伸之,則中訓為得也,應也,合也,當也。如《封禪書》:「與王不相中。」是中訓為得。《禮記》:「律中太簇。」是中訓為應。《穆天子傳》:「味中糜胃而滑。」是中訓為合。《司馬遷傳》:「其聲中其實者。」是中訓為當。凡此皆從射以中為合度而引伸之者也。從殺傷之義而引伸之,則如《趙王彭祖傳》雲「持詭辨以中人」,《何武傳》「欲以吏事中商」之類,皆從射者以矢傷人而引伸之者也。中酒之中,亦從矢傷人之義而引伸之,謂酒力足以傷人之生,伐人之性,如受中傷於矢耳。師古訓中酒為不醒不醉,抑又非也。

  《夏侯嬰傳》:「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

  愚按:重,難也。坐傷人,則罹刑罰。故高祖難之。

  「高祖初為沛公,賜爵七大夫,以嬰為太僕常奉車。」

  嬰自高祖初為沛公時,即為太僕常奉車。及至事孝惠、呂後、孝文,終身皆為太僕奉車也,故《史記》歷歷數之。或曰以太僕奉車,或曰複常奉車,或曰因複奉車,或曰以太僕從擊某,或曰以太僕擊某,終高祖之世凡十一見。而於末總之曰:「嬰自上初起常為太僕,竟高祖崩。」其後又四見,合之凡十五見。雖史公磊落自喜,不厭其複,然究嫌煩贅也。《漢書》刪去八處,僅七見,可謂得體。然獨於「從攻定南陽」之上,著「因奉車」三字,殊為不類。又于「號昭平侯」之下,著「複為太僕」四字,亦為自亂其例。嬰自始至終,固無日不為太僕,所有攻戰之功,固無一不因奉車以從也。

  《傅寬傳》:「擊破齊曆下軍,擊田解,屬相國參殘博。」

  韓信破齊之時,曹參以左丞相屬焉。寬之破曆下,擊田解,固隸屬信之麾下。其殘博時,雖專屬參,猶不出信之麾下也。蓋參是時若次將,尚屬信耳。

  《周昌傳》:「趙人方與公。」

  秦漢間,尊稱人多曰公。有以官名稱公者,如《曹參傳》中之秦監公是也。有以土人稱公者,如高祖為沛公、膠西有蓋公是也。有以縣令稱公者,如曹參為戚令,曰戚公;夏侯嬰為滕令,曰滕公,王武為柘公是也。此方與公,亦以縣令而尊稱之耳。孟說非也。

  《任敖傳》:「以淮南相張蒼為御史大夫。」

  《史記》周昌、任敖、申屠嘉皆附入《張蒼列傳》中,通首以蒼為主,而以昌敖等事緯之。《漢書》既各為標目,昌與敖各為立傳矣,而乃以蒼事入敖傳中,斯為不倫。

  《申屠嘉傳》:「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為錯所賣。』」

  師古訓先斬而後奏,是以「乃請之」屬上為一句讀。今按當斷為二句,言悔不先斬而乃先請,出於下策,致為所賣也。《史記》作「乃先請之」,是分為二句矣。

  贊:「張蒼文好律曆。」

  師古訓為名好律曆,殊為不詞。今按:好者,學字之誤。《史記》本作文學律曆。《漢書》偶有訛字,師古不及糾正之耳。

  《酈食其傳》:「為裡監門,然吏縣中賢豪不敢役。」

  當雲為裡監門吏。班固書誤倒寫「然」字於「吏」字上。《史記》不誤。

  「項王遷殺義帝,漢王起蜀漢之兵擊三秦出關,而責義帝之負處。」宋祁曰:「或無負字。」

  愚按:或本是也。此涉下殺義帝之負句而誤耳。《史記》無負字。

  《陸賈傳》:「謂其子曰:『與女約:過女,女給人馬酒食極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寶劍車騎侍從者。一歲中以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過,數擊鮮,毋久溷女為也。』」

  《史記》雲:「一歲中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三過。數見不鮮,毋久溷公為也。」國藩按:他客,謂親族僚友也。「數見不鮮」二語,賈與他客約之辭。上文六語,賈與其五子約之辭。與五子約稱曰女,與他客約稱曰公,區以別矣。孟堅改為「數擊鮮,毋久溷女」二語,並此亦似與五子約之辭,此孟堅未深究子長之文義而改之也。又「過他客,不過再三過」者,賈常傳食於其子,故無暇過他客也。盂堅改為「以往來過他客,率不過再過」,似賈在他客處往來之時多,而其諸子處反僅再過矣。此又與子長之文意相戾也。

  《淮南厲王傳》:「而殺列侯以自為名。」

  自為名者,自以為報母仇以孝為名也。

  「大王欲屬國為布衣」。

  屬國雲者,以國屬之人,而不復欲自有之也。

  《衡山王傳》:「王日夜求壯士于周邱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約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並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間而有之,望如是。」

  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約束」者,壯士等之所稱引也。「衡山王非敢」以下,「而有之」以上,皆壯士等私相計畫之辭。「淮南已西」雲者,言淮南王起兵西人長安,則衡山王發兵定江淮間,據淮南王之地而有之。淮南朝發,則衡山夕起。庶不為淮南王所並也,所望不過如是而已。

  《伍被傳》:「須士卒休,乃穿井得水,乃敢飲。軍罷,士卒已逾河,乃度皇太后所賜金錢盡以賞賜。」

  軍罷二字若屬上句讀,則無義可尋。若屬下句讀,則逾河之處不必適在軍罷時也。此處當有二飲字。文雲:「穿井得水飲,軍罷乃敢飲」轉寫脫一飲字。又誤置軍罷二字於上耳。

  「王曰:『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

  凡男子之死於一言者,約有數等:與人爭很,一言之忿,不顧而死者,是死於忿也。氣誼相許,一言之約,借軀以相酬報者,是死於要約也。要事同計,異人同情,因旁人一言之感觸,遂以激發欲死者,是死於激切也。厲王遷死,淮南賓客多以此感激安,或安以一言而激發欲死耳。師古二義解一言甚當,而于王安未合也。

  「天下勞苦有間矣。」

  有間,謂有隙可乘也。如說是,師古失之。孟子曰:「連得間矣。」

  文氣略同。

  「王曰:『此可也,雖然,吾以不至若此專發而已。』」

  《史記》作「吾以為不至若此」。言不至如伍被之說如此其難耳。

  《漢書》少一為字,義與《史記》同。師古之解非也。

  《周仁傳》:「仁為人陰重不泄,常衣弊補衣溺禱,期為不潔清,以是得幸。入臥內,于後官秘戲,仁在旁終無所言。」劉奉世曰:「袴非小袴,能藉則近潔矣。此常袴溺瀝其上,不洗濯之,以其不潔之故,人惡遠之,乃得至後宮也。」

  愚按:劉說常袴不洗濯是也,其說人惡遠之非也。仁之衣弊衣溺禱,言其不好修飾,不事容悅也。溺者,甚之之詞,猶曰不澣雲耳。以其慎密質樸,是以得幸,雖後官秘戲,亦得在旁,取其謹願之至,不漏泄禁中褻語,非取其垢汙而為人所惡遠,遂與宦者同視也。劉說蓋為張說所誤,亦陋甚也。

  《賈誼傳》:「《吊屈原賦》:曆九州而相其君兮,何必懷此都也。」

  自「鳳縹縹其高逝兮」至篇末,皆責屈原不能引身遠遁,自取尤辱。其切責之,乃所以深痛之也。師古之說非是。

  「誼數上疏,陳政事,多所欲匡建。」

  奏疏以漢人為極軌,而氣勢最盛,事理最顯者,尤莫善於《治安策》。故千古奏議,推此篇為絕唱。「可流涕者」少一條,「可長太息者」少一條,《漢書》所載者,殆尚非賈子全文。賈生為此疏時,當在文帝七年,僅三十歲耳。于三代及秦治術無不貫徹,漢家中外政事無不通曉,蓋有天授。非學所能幾耳。奏議以明白顯豁、人人易曉為要。後世讀此文者,疑其稱名甚古,其用字甚雅,若倉卒不能解者。不知在漢時乃人人共稱之名,人人慣用之字,即人人所能解也。即以稱名而論,其稱淮南、濟北,如今日稱端華、肅順也。其稱匈奴,如今日稱英吉利也。其稱淮陰侯、黥布、彭越、韓信、張敖、盧綰、陳豨六七公,猶今日稱洪秀全、李秀成、石達開、張洛刑、苗沛霖、奮匪、回匪也。其稱樊、酈、絳、灌,猶今日稱江、塔、羅、李也。其稱郡國,猶今日稱府廳也。其稱傅相丞尉,猶今日稱司道守令也。又以用字而論,其用厝字,猶今日用置字也。其用虖字,猶今日用乎字也。其用慮字。猶今日用大致也。其用埶字,猶今日用勢字也。其用亡字,猶今日用無字也。其用亶字,猶今日用但字也。其用幾幸,猶今日用冀幸也。其用隃字,猶今日用逾字也。其用縣字,猶今日用懸字也。由此等以類推,則當日通稱之名、通用之字,斷無不共諭者。然則居今日而講求奏章,亦用今日通稱之名、通用之字,可矣。

  「首尾衡決。」

  衡決,猶橫決也。古人言直皆曰縱,言橫皆曰衡。於事之忤亂無條理者,則橫字作去聲讀。如曰橫逆、曰洪水橫流是也。此處若作橫決,亦當讀為去聲。

  「祖有功而宗有德,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

  此疏陳于文帝時,便謂文帝死後廟號應稱太宗,足見當時風俗近古。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勢。」

  樹,獨立也。于京師之外,又樹立宗室多國,勢必相疑。

  「今或親弟謀為東帝,親兄之子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矣。」

  親弟,謂淮南厲王長。親兄之子,謂齊悼惠王之子興居。皆謀反也。

  「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

  淮南,謂上文親弟謀為東帝也。濟北,謂上文親兄之子西鄉而擊也。

  「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

  仄室之勢,猶曰寸土半階之勢。席,猶曰憑藉也。

  「動一親戚。」

  古人稱父子兄弟曰親戚。

  「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

  在,讀如才,猶曰僅也。

  「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以數償之。」

  諸侯之地前頗有削而入漢者,猶今雲入官也。仍當移徙界址,歸入侯國境內,待封其子孫時全數還之。

  「一二指搐,身慮亡聊。」

  搐,《集韻》《類篇》並雲牽制也。一二指搐雲者,謂偶然有所指,或有所牽制也。慮,猶雲大氐也。謂脛與指大平居不可屈伸,偶然牽動,則周身大氐皆痛甚亡聊矣。

  「斥候望烽燧,不得臥。」

  斥,遠也。候,候伺也。斥候,猶今之放哨者也。

  「臣竊料匈奴之眾,不過漢一大縣。」

  漢之匈奴,南北二千里,東西五千里,而曰不過抵漢一大縣,此賈生閱歷之淺也。

  「陛下何不試以臣為屬國之官,以主匈奴。」

  典屬國之官,專主外國事,後蘇武嘗為之。

  「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

  偏諸,即牙條,今之闌幹緶子之屬近之。

  「以偏諸。」

  偏諸,即緶子。,謂縫於衣之領緣也。

  「其慈子耆利。」

  慈子耆利,猶雲溺愛貪利。

  「逐利不耳。」

  利不耳,即利否耳。

  「是非其明效大驗邪。」

  以刑法與禮教層層比較,勸漢帝宜學周,不宜學秦。

  「故貴大臣定有其罪矣,猶未斥然,正以之也,尚遷就而為之諱也。」

  是時丞相絳侯周勃免就國,人有告勃謀反者,逮系長安獄,故賈生以此譏之。

  「夫將為我危。」

  夫,猶彼也。《左傳》:「則夫致死焉。亦謂彼致死也。」

  「故可托以不禦之權。」

  不禦之權,謂全授以權柄,不複製禦之也。

  「卒破七國,至武帝時淮南厲王子為王者,兩國亦反誅。」

  「卒破七國,言誼策梁足以扡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其言果應也。厲王子為王者兩國亦反,言誼策淮南四子為父報仇,其言果應也。

  《袁盎傳》:「盎兄子種為常侍騎,諫盎曰:『君眾辱之。」

  古稱尊長多曰君,自稱多曰臣。此君眾辱之,是稱其叔父曰君也。《王章傳》「我君素剛」,是稱其父曰君也。秦漢間談說之際,自稱曰臣者,不可枚舉。

  《晁錯傳》:「以便為之。」

  猶雲以暇時為之也。

  「詔策曰:『悉陳其志,毋有所隱。』愚臣竊以五帝之賢臣明之。臣聞五帝其臣莫能及,則自親之;三王臣主俱賢,則共憂之;五伯不及其臣,則任使之。此所以神明不遺,而賢聖不廢也云云。又曰今執事之臣,皆天下之選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猶五帝之佐也。陛下不自躬親,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竊恐神明之遺也。」

  按:清光,即才智也。莫能望,謂遠不能及也。五帝才知過於其臣,則自親政事。三王才知與臣相等,則共謀政事。五伯才知不及其臣,則以政事委任臣下。晁錯之意,以當時盜賊不衰,邊竟未安,文帝之才知既不足以濟事,而諸臣之才知反不能望文帝之清光,是臣下亦不足以備任使也,則政事必有闕遺而不舉者矣。錯自度其才知過於文帝,又遠過於在廷諸臣,隱然以五伯之佐自命,欲帝之舉因而任己也,故以對詔策中「悉陳其志,毋有所隱」二語。

  「神明不遺,賢聖不廢。謂神明之所照者,無遺棄之事。賢聖之所通者,無廢闕之端。」

  師古說非也。賢,謂過人之智、聖,謂通明之才。不必皆成德而後稱日賢曰聖也。

  「錯父謂錯曰:『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疏人骨肉,口讓多怨,公何為也?』錯曰:『固也。』」

  固也雲者,言乃父所責固當。師古訓非也。

  《汲黯傳》:「賜從軍死者家,鹵獲,因與之。」

  鹵獲,得匈奴之財也。因與之,亦賜從軍死者之家也。

  《竇嬰傳》:「孝景三年,吳楚反,上察宗室諸竇,無如嬰賢。」

  凡與國有親戚屬籍者,亦得呼為宗室。《酷吏傳》「周陽由以宗室任為郎」,謂其父趙兼為淮南王之舅,與國為戚屬也。本傳後文廷辨時,《史記》曰:「俱外家宗室,故廷辨之。」亦謂外家為宗室也。

  「所賜金陳廊廡下,軍吏過,輒令財取為用。」

  財,猶曰少也。王念孫解財、察財、幸財、留念等語,其說甚詳。

  《灌夫傳》:「夫亦持蚡陰事為奸利,受淮南王金與語言。」

  與語言者,即蚡為太尉時迎淮南王於霸上相對之語言也。

  「蚡起為壽,坐皆避席,伏。已,嬰為壽,獨故人避席,余半膝席。」

  避席者,一身去位,離席而起立也。膝席者,半身已起立,其半尚膝倚于席也。

  《韓安國傳》:「且匈奴,輕疾悍亟之兵也。至如焱風,去如收電,畜牧為業,弧弓射獵,逐獸隨草,居處無常,難得而制。今使邊郡久廢耕織,呂支胡之常事,其勢不相權也。」

  胡射獵逐徙,以用兵為常;漢久廢耕織,以用兵為變。以變而支常,故輕重不鈞。

  《江都易王傳》:「與其後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詛上。」

  下神,猶雲降神,迎之而使來臨也。

  《廣川惠王傳》:「昭信謂去曰:『前畫工畫望卿舍。』」

  畫望卿舍,謂作畫於望卿之室也。

  「去即與昭信從諸姬至望卿所。」

  前雲會諸姬,謂去與昭信擊二王,令諸姬皆會而觀之也。此雲從諸姬,謂去與昭信擊望卿,令諸姬皆從而觀之也。

  《常山憲王傳》:「漢使者視憲王喪,棁自言憲王病時,王后太子不侍。」

  自言,訟訴也,下皆獄辭。

  《李廣傳》:「程不識故與廣俱以邊太守將屯,及出擊胡。」

  將兵屯田,胡來則出擊,二者皆邊太守之事也。

  「是時廣軍幾沒,罷歸。」宋祁曰:「浙本及越本並無罷字。」

  罷歸二字當為句。

  「廣從弟李蔡,武帝元朔中為輕車將軍,從大將軍擊石賢王有功,中率,封為樂安侯。」

  《集韻》:「率,計數之名。」凡言大率者,猶雲大數也。中率,猶雲中程、中科,謂有一定之程課,一定之科則也。上文雲中首虜率,此雲中率封侯,皆謂其功合於漢家科程也。

  「大將軍弗聽,令長史封書與廣之莫府曰:『急詣部如書。』廣不謝大將軍而起行,意象慍怒,而就部引兵與右將軍食其合軍出東道。」

  書中所載,仍令廣從食其出東道。書若今之劄飭。

  《李陵傳》:「一日五十萬矢皆盡,即棄車去,士尚三千餘人,徒斬車輻而持之。」

  愚按:徒,徒步也。棄車而徒,斬其車輻,持以為兵也。

  「陵還太息曰:『兵敗,死矣!』軍吏或曰:『將軍威震匈奴,天命不遂。』後求道徑還歸。」

  「天命不遂」下,當更有二語雲,姑隱忍不死,少留匈奴中。下乃雲後求道徑還歸,詞意乃備。《漢書》多簡字簡語,往往然也。

  「期至遮虜鄣者相待。」

  意以人塞之際,當相聚少蘇。計數得脫歸生入者,果幾人也。

  上悔陵無救,曰:「陵當發出塞,乃詔強弩都尉令迎軍。坐預詔之,得令老將生奸詐。」孟康曰:「坐預詔強弩都尉路博德迎陵。博德老將,出塞不見,令陵見沒也。」

  陵之見沒,由於兵少無救。兵之少,由於使路博德別出西河,遮他道,而使陵以孤軍出塞,故敗沒也。武帝至是深自悔,以為向使待陵發出塞之時,乃令博德迎其軍,而隨往,則博德必同出塞,無所施其奸計矣。事機之所以失,由於當陵未發出塞之先,預詔博德迎陵軍,致令博德上書稽行,反疑陵不欲出,故迫陵以孤軍出塞也。陵之以無救而敗,由於博德奸詐上書,致武帝疑陵,而逼令分軍各出。博德之所以能行其奸詐,由於武帝預詔,先示以疑陵之隙,此武帝所以悔也。孟說失之。

  《董仲舒傳》:「仲舒為博士時,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

  久者為之師,其次久者從而受業。次久者為師,新來者又從而受業。

  「武帝即位,舉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

  武帝之問,以為作樂即可致治,何以後世樂器雖在,而治不可複?仲舒之意,以為欲作樂必先興教化,欲興教化必先強勉行道,能行道則治可複,教化可興,而樂可作。皆自人力主之,非天命之所能主也。武帝之問,以為何修何飭而後可致諸祥?仲舒之對,以為修飭德教,則奸邪自止,而諸祥可致。若修飭刑法,則奸邪愈生,而諸祥不可致矣。中言正心正朝廷數語,是修飭之本。未言仁義禮智信,是修飭之目。致諸祥必由於止奸邪,任刑罰則奸邪不止,任教化則奸邪止。于問中何修何飭而致諸祥,最相針對。武帝之問,本以力本任賢對舉。以親耕籍田,為己能力本矣。勸孝弟,崇有德,為己能任賢矣。而以功效不獲為疑。仲舒之對,則略力本而專重任賢一邊。以為賢才不出,由於素不養士。下以興太學為養士之要,大臣歲貢二人為選賢之要。

  《司馬相如傳》:《子虛賦》「觸穹石」至「衍溢陂池」一節。

  《子虛賦》言水,始終不外有力、自然兩義。如「穹石」四句,言水之盛怒有力。「弗」五句,極言其有力。「穹隆」四句,言其自然。「批岩」二句,言其有力。「臨坻」二句,言其自然。「沈沈」二句,言其有力。「潏潏」二句,言其自然。「馳波」十句,皆言其自然。脈絡極分明也。洴、溉、瀨、沛、墜、、沸為韻,怌、歸、回、池為韻,而一韻之中,上有數句又各私自為韻,如、折、洌私自為韻,盭、浥私自為韻也。

  「其南則有平原廣澤。」

  此敘南有平原廣澤,似最宜畋獵之地。而下文敘獵,但在東西北三處,而不及南之廣澤,蓋虛實互相備也。

  「襞褰縐,紆徐委曲,郁橈溪穀,衯衯裶裶,揚袘戌削,蜚襳垂髾」。

  「襞」至「溪穀」三句,「衯衯」至「垂髾」三句,皆下二句用韻。

  「舞干戚。」

  干戚,疑當作干羽。此處當用韻,不似四句乃韻者。

  「世有大人兮,在乎中州。宅彌萬里兮,曾不足以少留。悲世俗之迫隘兮,朅輕舉而遠遊。」

  前六句總以輕舉遠遊四字為一賦之指。

  「登閬風而遙集兮,亢鳥騰而一止。」

  以上遊行,至是始止息也。壹止雲者,如鳥之飛,歘然而止也。

  「未有殊尤絕跡,可考於今者也,然猶攝梁父,登大山,建顯號,施尊名。」

  可考於今,謂奇絕之功跡至今猶可考見者。言自古莫盛于成周,然周亦未有奇絕功跡,猶且封禪也。豈有漢之功跡奇絕如此,尚吝于封禪哉?

  「於是大司馬進曰。」

  大司馬之位號,武帝特置以寵衛、霍者。

  「亦各並時而榮,鹹濟厥世而屈。」

  濟,猶度也,越也。並時而榮,猶當時則榮,越世則屈,絕無稱也。

  「以浸黎民。」浸,言澤潤也。

  「猶兼正列其義,祓飾厥文,作春秋一藝。」

  猶兼,若猶複之謂也。既舉其事,猶複著之藝文,以垂後世也。

  「不已戲乎。」

  猶雲不太輕視相如乎。

  《張騫傳》:「其後鳥孫竟與漢結婚。」

  以下皆言漢使至西域往來不絕事,皆《史記·大宛列傳》內之文,此錄入《張騫傳》不可解。又末段亦《大宛傳》之文,明所以伐宛之由,茲入騫傳失之。末又忽入騫孫猛云云,亦未當也。

  《李廣利傳》:「於是遣水工徙其城下水空,以穴其城。」

  《史記》作以空其城。徐廣曰:「言空者,令城內皆乏。」此言遣水工備至宛時徒水道之用,下文決其水源移之,乃其事也。

  《司馬遷傳》:「不相師用,而流俗人之言。」

  蘇林曰:「而,猶如也。謂視少卿之言如流俗人之言,而不相師用也。」

  《燕刺王旦傳》:「王曰:『老虜曹為事當族。』」

  老虜曹,謂上官桀輩也。旦怨桀等謀事不臧,自取族滅也。

  《廣陵厲王胥傳》:「女須泣曰:『孝武帝下我。』」

  下我雲者,神降而見於我前也。

  「歌曰:『千里馬兮駐待路。』」張晏曰:「二卿亭驛,待以答詔命。二卿,謂清廷尉大鴻臚也。亭驛,謂駐於驛館也。此以千里馬喻二卿也。」

  國藩按:此語極狀其急,言命在須臾,不能少待之意。不必指二卿也。

  《昌邑哀王傳》:「賀曰:『城門與郭門等耳。』且至未央官東闕,遂曰:『昌邑帳在是闕外馳道北。』」

  且至,將至也。是闕,遂遙望東闕而指稱之辭。下文曰到者,至闕也。

  《嚴助傳》:「大為發興,遺兩將兵誅閩越。淮南王安上書諫曰。」

  淮南王安收養文士,著《淮南子》;亦猶呂不韋好客養士,著《呂覽》一書也。此篇蓋亦八公輩所為,陳義甚高,搞辭居要,無《准南子》冗蔓之弊。班史載人助傳中,與主父偃、徐樂、嚴安、賈捐之諸篇並列,以見務廣窮兵之害,均為有國者所當深鑒。後世如蘇子瞻代張方平諫用兵書,亦可與此數篇方軌並駕。

  「天下攝然。」

  攝者,收斂之意,攝然猶安然也。

  「輿轎而隃領。」

  領,即嶺字。自貴州、廣西、廣東、福建、浙東皆共此嶺。古嶺內為中國,嶺外為百越。今之嶺內為湖南、江西、浙西三省。嶺外則黔、廣、閩、浙五省。

  「暴露中原,沾漬山谷。」

  暴露謂骨,沾漬謂血。

  「其入中國,必下領水。」

  今湖南之郴州河,江西之贛州河,皆領水也。此領水當指建昌河、廣信河言之。故下文言至餘幹界中。

  「而中國之人,不能其水土也。」

  不能,即不耐也,猶今言不服水土。

  「陛下若欲來內處之中國。」

  來,同徠。內,同納。謂招徠收納之也。

  「於是山東之難始興。」

  山東之難,謂秦二世時陳涉等作難皆在太行山以東也。

  「如使越人蒙死徼幸。」

  蒙死,猶冒死也。徼幸,越人自知不能勝中國,而徼求幸勝也。

  「使中大夫玉上書言事聞之,朕奉先帝之休德。」

  「聞之」屬上句,讀言既聞之矣。

  「陛下故遣臣助告王其事,王居遠事薄,遽不與王同其計。」

  言王所居既遠,而漢廷之事又薄,遽不及與王往反熟計,以抵和同也。

  「輒遣使者罷屯,毋後農時。」

  後農時,謂以兵事稽之而失農時也。急罷屯,則不稽矣。

  《賈捐之傳》:「元帝初元元年,珠崖又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與有司議大發軍,捐之建議以為不當擊。上使侍中駙馬都尉樂昌侯王商詰問捐之曰:『珠崖內屬為郡久矣,今背叛逆節,而雲不當擊,長蠻夷之亂,虧先帝功德,經義何以處之?』捐之對曰:『賈君房在當世有文名。』」故楊興曰:「君房下筆,語言妙天下。」昔亡弟湣烈公溫甫好「語言妙天下」五字,尤好讀《罷珠厓對》。大抵西漢之文,氣味深厚,音調鏗鏘,迥非後世可及。固由其措辭之高、胎息之古,亦由其義理正大,有不可磨滅之質幹也。如此篇及路溫舒《尚德緩刑書》,非獨文辭超前絕後,即說理亦與六經同風已。

  「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

  本一年供役一次,因天下民多,故三年僅一役也。事,即役也。

  「父戰死于前,子鬥傷於後,女子乘亭鄣,孤兒號于道。」

  古文中五字句極少,此連用四句,聲調悲壯,可歌可泣。亭鄣,邊塞屯宿之所,猶今城上之更柵也。

  「欲驅士眾擠之大海之中。」

  珠壓隔海即今之瓊州也,故曰擠之大海之中。

  「興曰:『縣官嘗言,興瘉薛大夫,我易助也。』」

  我易助雲者,謂天子既許我愈薛大夫,是天子已器我矣,若更得旁人一言之薦,則天子必從,故易助也。

  《楊敞傳》:「真人所謂鼠不容穴,銜窶數者也。」

  言鼠已不見於穴矣,而又銜窶數,則愈以自妨,終不為世所容耳。

  「蒙富平侯力,得族罪,毋泄惲語,令太僕聞之亂餘事。」

  謂富平既不肯為我廢前語,則當直言證實我必得族罪矣。但此次我戒飭富平之語,毋得再泄,令太僕聞之,更與前事參伍相亂,彌增罪狀也。「毋泄惲語」雲者,謂此次戒飭富平勿證實之語,非謂前番奔車抵殿門昭帝崩之語也。

  《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贊。

  《車千秋傳》:「始元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於是鹽鐵之議興焉。」傳未明鹽鐵之議雲何,故于贊申明之。

  「成同類長同行。」

  同類者,則順成之。同行者,則比長之。長,猶「長君之惡」之長。

  《楊王孫傳》:「且夫死者終生之化。」

  終生,猶曰畢生,曰一生,曰終身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