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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弟·以不輕非笑人為第一義


  〔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無不謙者,此卻未然,余觀弟近日心中即甚驕傲。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謹慎者也;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

  諺雲:「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也。但使志得意滿,毫無畏忌,開口議人短長,即是極驕極傲耳。

  餘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驕字,以不輕非笑人為第一義;戒惰字,以不晏起為第一義」,望弟常常猛省,並戒子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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