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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色續談(3)


  老虎身上一著鳥糞,不到十日工夫,所著的地方,就得發爛。唯有被火燒出來的,性質完全改變了,遇了有二三尺深的荊棘茅草,尋常老虎所喜的,不但不在茅草停留,連經過都不敢了,寧肯繞道走有水的田裡,也不肯踏腳到茅草裡去;而尋常所最忌的樹林之下,倒不覺得鳥糞可怕了。有一句古話說「虎落平陽被犬欺」,可見得老虎是不肯多在平陽之處行走的。只被火燒出來的老虎,在剛逃出來的幾日,獨喜在平陽之處行走,有時竟遵著平陽大道,就遇了行人,也不向山上避讓。這都緣於受了一次性命攸關的大驚嚇。凡是受驚嚇當中所有的情景,一一印入了腦筋之中,於是只知道力圖避免有與當時相似的情景,從前所忌的倒不覺得可怕了。

  我第三次所遇的,就是這種從隱居山上被火燒出來的老虎,這時我已有十五歲了。這年夏天,有幾個很厲害的小偷,半夜到我家偷去了不少的銀錢服物。我為事後之防,買了一杆子路極好的獵槍,每夜裝好了硝彈,只等狗一咬就起來,朝著狗咬時頭所指的方向,連響幾槍,槍子打在樹葉上,喳喳地響,使賊聽了,知道我家已有了防備,不敢再來。這柄防家的獵槍,稍有點兒財產的鄉紳人家,每家都有一兩杆。鄉下小偷所最怕,就是這東西。

  這日記得是十月中旬,在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我正坐在客房裡看《東周列國志》,忽聽得後山上有野雞叫。我那時並不曾學習過打獵的勾當,只因不久才買了一杆獵槍,難得有機會,野雞就在後山上叫,叫得我心裡躍躍欲試,再也按捺不住,即時掛了硝彈袋,荷槍從後門上山。才走上半山,就看見一隻文采爛然的野雞,飛過一個山頭,在一塊石碑項上立著,和我相隔不過一百步遠近。我一則生性歡喜幹這類玩意兒;二則左右閑著無事,心想若能一槍打著一隻野雞,不但可以大嚼一頓,並且可在鄉里人跟前,誇張我自己的槍法高妙。一有了這兩種心思,莫說野雞只相隔百步遠近,便再遠一兩倍,也得追趕上去打它。

  當下一往直前的勇氣,就趕過那山頭去,但是等我趕到那山頭看時,野雞早已又叫了一聲,飛得不知去向了。我四處探望沒有,勇氣並不因之減退。因為曾聽常打獵的人說道:「野雞飛不甚遠,只要聽了叫聲,在附近山裡細細地尋找,沒有尋找不著的。」

  我腦筋裡有了這種理由,就這山翻過那山的尋找野雞。尋到這山裡,聽得野雞在那山裡,再尋到那山裡,叫聲又離得遠了,接連是這麼奔波了幾次,興致不由得漸漸地退敗下來了。然既荷槍出來了,總覺得空手回去,對於家裡的用人及佃戶,面子上太沒有光彩,就打不著野雞,不得已而思其次,能打一隻斑鳩也是好的。獵戶常說的話頭『飛鳩走兔』,鳥獸當中最好吃的,鳥推斑鳩,獸推兔子。於是改變了目的,專一在樹林裡尋覓斑鳩。

  班鳩原不是什麼稀罕東西,本來各處山裡都有,用不著費事地尋找。無奈我那時沒有打斑鳩的知識,斑鳩是一種很乖覺的鳥類,且十九都是曾被獵槍驚嚇過的。一見有人肩上荷了獵槍,或類似獵槍的東西,即時插翅飛得遠遠地去了,留著影子給我看見的時候都很少。莫說沒有給我從容瞄準開槍的餘地,此時連斑鳩都打不著一隻,荷著這杆獵槍在肩上,就覺得很無聊了。心想打不著東西,何妨對天開一槍,泄泄我胸中的悶氣呢?歸家若是種田的問我打了什麼東西,我就說謊,打了一隻喜鵲,因為沒有用處,不曾提回來,如此或可以遮掩不會打獵的痕跡。

  心裡正在作這種無聊之想,猛然間見一隻麻色的豺狗,沒命地從我面前箭也似的竄過去了。我不禁吃了一嚇,卻又歡喜是我開槍的機會到了。剛待順過槍頭來,追上去不問中與不中,只對著它開一槍,比對天開的,總似乎有個目標,硝彈耗費得有價值些。萬一真個一槍被我撞中了,這打死了豺狗的牛皮,不更大些嗎?

  誰知我這時的危險,差不多和閻王只隔一層紙了,還安心作這種妄想。幸虧那時立在一塊石頭上面,只已順過槍頭來,尚不曾舉步追趕,忽覺背後有很急驟、很兇猛的,獸爪蹴得沙石的聲音。一落耳就能辨別,不是狗和其他小野獸的腳步。沒有我回頭反顧的餘暇,已瞥眼見一隻三尺多長的斑毛老虎,就在所立的石頭旁邊,挨身躥了過去。身上的斑毛看得分明,有幾處被火燒枯了,仿佛冬天喜睡灶眼的貓兒,一直竄過去追那豺狗,不曾回頭。這東西的威風,我已領教過兩次了,這回遇見,比前兩次更近些,不由得渾身都抖起來,幾乎將手中的槍抖落了。

  次日就聽得人說,離我家不到兩裡路,一個行路的老婆子,被老虎咬死了;接連又聽得某家的狗,被老虎咬去了;某家有老虎進豬欄,咬了豬,有幾個人遇著的,都說身上的毛,燒枯了好幾處。

  我記得王陽明有四句詩道:東鄰老人常患虎,虎夜入室銜其頭。西鄰小兒不知虎,持竿驅虎如驅牛。有了這四句詩,便可以證明老虎不咬小孩子了。老虎咬人,十九出於自衛,咬人當糧食的時候,極少極少。小兒沒有機心,老虎不怕他侵害自己的舉動,用不著自己的爪牙來防衛,所以不把小兒看在眼裡,不拿出平日的威猛樣子來。

  我四次遇虎,一次也不曾傷損哪裡,就是這個原因。我不曾談到第四次所遇的情形以前,卻要先述一樁另一小兒遇虎的事。有了這一回事,又足證明王陽明這四句詩不是書生理想之談了。

  新甯劉蛻公對我說,他家鄉有個種田的人家,在八月間新穀登場的時候,曬穀坪裡曬了一滿坪的穀子。一家男女六七口人,正舉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在屋裡吃午飯。七八月間的雨,照例是來得極陡的,當時忽能一陣暴雨下來,只急得六七口男女,都放下碗筷,來不及地跑到曬穀坪裡去收谷,單留下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兒,因太小了不能做事,仍坐在屋裡吃飯。

  這小孩兒的母親幫著大家收了一會兒穀,忽想起自己小孩兒獨自在屋裡吃飯,恐怕沒人照顧將碗打碎了。此時的雨已將要收煞了,遂撇下收穀的器具,先跑回家照顧小孩兒。才走到那屋子門口,朝裡面吃飯的小孩兒一看,不由得嚇了一大跳。原來一隻斑斕猛虎正立在小孩兒所坐的凳子旁邊,抬起頭來,望著小孩兒手中的飯碗。小孩兒舉起手中筷子,在虎頭上亂敲,筷子上粘著飯粒,敲時散落在地下,那虎便低下頭拾飯吃。

  小孩兒的母親看了這種情形,安得不心膽俱碎。待跑進屋去,衛護自己的小孩兒吧,又恐怕觸怒了猛虎,反把自己的命都送掉,小孩兒仍是不能保全;待不進去吧,也恐怕小孩兒不知道厲害,用筷子敲虎頭,敲得太重了些,虎只須順口反抗一下,小孩兒便沒了性命。急得站在門外發抖,不知要如何才好,只好仍跑回曬穀坪,如此這般地對眾人一說。眾人聽得,也都驚得呆了,一時把左鄰右舍的人,都驚動得在一塊兒計議。幸虧有一個教蒙館的先生有些兒見識,連忙捉了一隻小豬,在這家對門山上,捏得哇哇地叫。

  那虎在屋裡,忽聽得豬叫,一折身就躥了出來。當時地方上人,早已糾集了許多健壯漢子,各揣武器,躲在大門外兩旁等,只等那虎一躥出來,就大家齊上,刀叉並舉,將虎嚇得不敢回頭,躥入深山之中去了。一場大險,就賴有此一聲豬叫化險為夷了。

  小孩兒的母親進屋將小孩兒摟在懷裡,問他剛才拿筷子敲什麼東西,他說一隻花狗想搶我的飯吃,我把他打跑了。小孩兒拿虎當狗,虎畢竟比狗還來得馴順,即此更可證明王陽明的詩,與前篇虎不咬小兒的話。在下談了這回故事,只索落到本題,談第四次所遇的情形了。

  離我家十五六里地方,有個廟叫桃花廟,廟裡的香火極盛,相傳廟裡的菩薩,是八月十五日的壽誕。每年到八月十五日這天,遠近三四十里路燒香的老少男女,照例將一座很大的廟,擁擠得沒有插針的隙地,眾燒香的當中,我家每年也有一份子在內。

  這年燒香的差事,輪到了我頭上,我因桃花廟每年壽期中,有戲可看,鄉下輕容易看不著戲,遂欣然就道,為的八月間天氣太熱,早去晚歸,圖個涼爽。這日我到那廟裡燒香之後,看了一天戲,直到黃昏雨後,才跟著同去的長工,取道回家。

  八月十五的月光,照例本應該十二分的明亮,可是這年八月十五不同,入夜微微地下起雨來,把個年年此日大出風頭的月亮兒,深藏在墨也似的黑雲之中,一點兒光輝也吐不出。卻苦了我這個想借著她的光明,行走十五六里崎嶇山路的,至此一步也行走不得,只得臨時買了一個燈籠、一支蠟燭,照著道路,高一步、低一步地行走。約莫走了四五里路遠近,才爬上一座小山,我因兩腳有些疲乏了,立在山頂上,對長工說道:「且在這裡歇一歇吧,我已爬出了一身汗,腳也走不動了。」

  長工只呆呆地朝左側一座山頂上望著,不回我的話。我覺得他好像發現了什麼,隨著他望的方向望去,初望不曾看見什麼,剛待問一句,忽見有兩點帶綠色的光,閃爍了幾下。秋天新雨之後,山裡時常發現磷火,鄉下人說是鬼火,這本來不足為奇的,這時所發現的那兩點綠光,也與平日所見的磷火仿佛,我便說道:「磷火,呆呆地看它怎的,就是鬼火,我們也不怕。」

  長工仍不回答,做出仔細定睛的樣子,猛然叫了聲「哎呀」,道:「有老虎來了。」

  我一聽這話,一顆心不由得震得亂跳。

  此時便有點兒星光,使我看得見約在離我二丈以外,一隻虎有三尺來長的身體,使出貓兒捕鼠時的身段,向長工所立之處躥將過來,長工一聲哎呀沒叫出,兩手一開,手中的燈籠,已拋得不知去向。燈籠裡面的燭,是早已拋熄了,我離長工不到一丈遠,只因燈籠熄了,心裡又異常慌亂,一時竟軟癱在山頂上,那虎躥將過來以後的舉動,一點兒沒看見。軟癱在地下,也不敢睜眼去看,只知道渾身亂抖,心中什麼念頭都沒有。事後有人說那時只好瞑目待死,其實我那時連瞑目待死的念頭都不曾有,只可說是嚇昏了半晌,耳裡聽得長工的聲音叫我,我才明白,反是長工過來扶我下山。我問他咬傷了哪裡,他說:「若被這東西咬著了,還有命嗎?這東西躥到我身邊的時候,我已仰面倒在地下,眼見他從我身上躥過去,頭也不回地走了。」

  歸家後,許多人聽了這情形,都說這長工將來必有些發跡,老虎臨身不敢傷他。這長工也自覺得意,以為將來有些後福,誰知不待將來,就在這年重陽日,因喝醉了酒,倒在塘裡淹死了。若佛家輪回之說,信而有征,就得看他來生的發跡何如。

  〖原載:《社會之花》第1期,19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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