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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術內外家的分別究竟在哪裡(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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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武器犀利、體育法亦備具之時代,而言提倡拳術,其目的固不在打人,亦不在強健身體。「保存國粹」四字,自古提倡原因之一大部分,但餘猶否認之。蓋無論何種學術,凡能使人研究者,其學術之本身,必有能使研究者發生興趣之處。研究者,既能發生興趣,則此學術,初不必問其對於國家、社會、個人,有何等利益,而後盡心力以研究之也。譬如今之佛學、哲學、社會學、倫理學,及種種精神上之學術,於國家、社會、個人,皆無直接有形之利益可言。而研究者,恒殫智竭誠,學生以從事,則因其學術之本身,有研究之興趣,不待言也。但覺有研究之興趣,斯足研究,至有無研究之價值,有無研究之必要,及其作用、利益,皆非研究學術者所問。若研究而覺其無興趣,則雖有價值,有必要,與有作用、利益,亦無研究之者。即研究,亦不能望其有成,此研究學術者之原理,無或能移易者也。 吾國拳術,創自數千年前,經史不傳其法,薦紳不道其事,君主有禁制摧殘之施,學者無提倡擁護之興趣,不待言也。乃今之提倡者,慨我國士氣之不振,欲因拳術以健其魄而振其氣,遂為普遍之提倡,此固未嘗有不可者,第怪提倡非其道也,在今日提倡拳術,應分兩途:一普遍的,二研究的。拳術有三時期,身、手、步之理法與實用。第一時期之功夫也,皮膚之動作;第二時期之功夫也,納精養氣;而運之以神,則為第三時期之功夫矣! 欲為普遍的提倡,當然只能從第一期功夫著手,第二、三期之功夫,為研究的,當今之世,恐無有能具提倡之宏願者,今請專言普遍的提倡。任提倡者,必須有鑒別拳術之充分知識,方不至誤認翻板之法帖為原板,餘為此言,必有疑餘擬於不倫者,以為法帖可保存至千數百年,有原板之佐證,始能見翻板之非真,吾人安得觀千數百年前之拳術,而左證之,而能鑒別其有異于原創之拳術哉。餘曰,不然。拳法萬端,拳理一也,吾人提倡拳術,當取其理、法、實用三者完備之拳,茲先就不完全者,分條言之: 一、散漫而氣不相屬者; 二、浪大而多曲折者; 三、同樣之出手太多者; 四、足踵先著地,而無聲響不實者; 五、出手以胸當敵,而肩、腰不連貫者; 六、有直力無彈勁者。 茲僅就演拳時形式上觀之,已足鑒別其拳法之佳否,犯其一二,即非完善之拳;六者俱犯,無一顧之價值矣。然余經見之名拳師,其所演拳法,犯六病者,十之七八;犯二三病者,十之二三;不犯者未嘗見也,然則何以能成名拳師?則苦練之效,所謂功夫也。 人果能耐苦猛進,朝夕不輟,無論用若何笨拙之方法,持之十年、二十年,未有不名世者,吾鄉有以力傭於人者,其人性極椎魯,主人有二子,延名拳師授技。力人方年少,欲從拳師學,習數日,拳師慢其魯,不之教,漫以荊幹一束與之曰:「若但朝夕置掌中握固,不時運以力焉,當有驗也。」力人如教,行之三年,荊凡數十易,拳師不知也。三年後,荊著手成屑,適有聞拳師名,而來訪者,與拳師角于庭,拳師不勝,忿且自裁。力人亦忿,趨前逕握來訪者之臂,投之於地,來訪者折臂流血,駭請姓字,嗟歎而去。語曰「同能不如獨勝」,蓋用力專,則造詣深也。然此不足為訓,吾人提倡拳術,目的既不在打人,安用此十年練臂、十年練眼之工也哉。餘識見淺鮮,所遇能有幾人,以中國之大,知技者之眾,有心物色,何地無才?提倡者,必先求有充分教授能力之人,規定教授之程序,編成教授之專書,然後可以來學徒,施教授,譬之經商者,設肆於市廛,必依其市招上經售之物,先期存積,其營業方有發展之希望,贗鼎混售,受欺者不終日而悟,則營業如之何能發展也。今之提倡拳術者,所延聘之教師,功夫雖有高下,然皆為有名之拳術家,則不待言也。夫今日之拳術家,其得名亦有甚易者,其人或天稟甚厚,賦性猛鷙,加以三五年之苦練,即成能手,偶與二三名實不稱之拳師角而敗之,則人固譁然驚為拳術大家,即彼亦自疑果無敵於天下矣。若而人者,其氣力與功夫,非不卓絕一方,奈氣力於功夫,皆不可以授受何哉!大匠之授人也,能使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規矩理法也,巧功夫也,吾人提倡拳術,但求其人,能精透拳術之理法,萬不能徒采虛聲,以喜鬥善敗人者承乏,此為提倡者根本之道,苟無其人,寧缺毋濫。 拳術家而絕無文字知識者,果其拳法完備,亦可使擔任教授,唯教授須分別門類,門類有三,即理、法與實用是也。無文字知識之拳師,可令教法與實用,但亦須先編有教科書,按程次第教授,絕對不能逾越。教科書編制法,應以中人之資質為標準,而定進級之程期,庶可避免智過愚不及之病。拳術派別,雖然複雜,要不過連貫之點,各不同其式耳,至其手法與勁路,除分陰、陽勁二種外,其他之門戶派別,皆無識者,強名之也。吾輩既以提倡自任,第一步即須打破拳師之家數念頭,此念頭不能完全打破,即其人為中國第一位拳術家,亦不能使之擔任教授,只足備諮詢而已。 學者體質,既有強弱之異,則授令研習之拳,自應有硬、軟之分,如江西字門,湘潭鄔家,一類之手法,體質弱者習之,收效較硬門為易,自能鼓動其研習之興趣。提倡者,宜分陽勁、陰勁二科,方無遍廢之弊。 拳式(即拳架子)無論南北,其中皆有專習二三種手法者,如四門拳、掌子拳,通體僅有鉤、掛、單雙掌數種手法,此類皆為拆練之拳。在昔拳師,從古法中,提取利用者數手,隨意創體,以便學者專習,易於致用。故手數雖多至數十,而手法仍不出二三,轉輾相傳,此拳類式,幾占中國拳式十分之九,習者不能辨別,尚自誇其師承,而不知其去拳式已遠也。此類拳式,無提倡研習之價值,所謂破碎不完之拳法也,提倡者若但以其類似拳式,用為學者之圭臬,則正所謂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也。 拳術家每有以一手享大名者,如《紀效新書》中所指,李半天之腿,鷹爪王之拏,千跌張之跌,張伯敬之打,皆以一手名世,即現在之名家,亦多隻得力於二三手,本來以拳術為打人之具,有二三手得力之功夫,即充足有餘矣。所謂「不招不架,只是一下」也,此講作兩解,一主觀的,拳術于角鬥時,以手招架敵人之手,本位極笨之拳法,故不招不架,而直攻之,只是一下,即能克敵;一客觀的,為出手,務使敵人不能招架,故一下即可了事。存此類見解之拳術家,比比皆是,以之擔任普通提倡之教授,未有不誤人子弟、貽害社會者也,豈但不能達到普遍提倡之目的而已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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