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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官僚養成所(2)


  至於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開始讀這本書,讀到好些對君上不客氣的地方,大發脾氣,對人說:「這老頭要是活到今天,非嚴辦不可!」下令國子監撤去孔廟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廟。後來雖然迫於輿論,恢復孟子配享,對於這部書還是認為有反動毒素,得經過嚴密檢查。洪武二十七年(公元一三九四年),特別敕命組織孟子審查委員會,執行檢刪職務的是當時的老儒劉三吾。把盡心篇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梁惠王篇「國人皆曰賢,國人皆曰可殺」一章,「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和離婁篇「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萬章篇「天與賢則與賢」一章,「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君有大過則諫,反復之而不聽,則易位」以及類似的「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條,以為這些話,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給刪節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幾條,刻板頌行全國學校。這部經過淩遲碎割的書,叫作孟子節文。所刪掉的一部分,「課士不以命題,科舉不以取士」〔《明史》卷一三九《錢唐傳》、卷五十四《禮志》四,李之藻《頖宮禮樂疏》卷二,全祖望《鮚琦亭集》卷三十五辨「錢尚書爭孟子事」,北平圖書館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節文》劉三吾「孟子節文題辭」,《讀書與出版》二卷四期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節文」。〕。

  至於《說苑》,是因為「多載前言往行,善善惡惡,昭然于方冊之間,深有勸戒」。是作為修身或公民課本被指定的。此外,也消極地指定一些不許誦讀的書,例如:「蘇秦張儀,繇戰國尚詐,故得行其術,宜戒勿讀。」〔黃佐《南廱志》卷一。〕由此可見學校功課的項目,內容的去取,必讀書和禁讀書,學校教官是無權說話的,一切都由皇帝禦定。有時高興,他還出題目,所謂「聖制策問」,來考問學生呢!

  學生日課,規定每日寫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誥一百字,本經一百字,四書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違者都是痛決(打)。低年級生只通四書的,入正義、崇志、廣業三堂,中等文理條暢的升入修道誠心二堂,在學滿七百天,經史兼通的入率性堂。率性堂生一年內考試滿八分的與出身(做官)。〔黃佐《南廱志》卷九。〕

  監生的制服叫襴衫,也是禦定的。膳食全公費,合校會饌。有家眷的特許帶家眷入學,每月支食糧六鬥。監生和教員請假或回家,都要經皇帝特許。〔黃佐《南廱志》卷一。〕

  管制學校的監規,是欽定的,極為嚴厲。前後增訂一共有五十六款。學生對課業有疑問,必須跪聽。絕對禁止對人對事的批評,禁止團結組織,甚至班與班之間也禁止來往,又不許議論飲食美惡,不許穿常人衣服。有事先于本堂教官處通知,毋得徑行煩紊。凡遇出入,務要有出恭入敬牌。還有無病稱病,出外遊蕩,會食喧嘩,點閘(名)不到,號房(宿舍)私借他人住坐,酣歌夜飲等二十七款,下文都是違者痛決。最最嚴重的一款是「敢有毀辱師長,及生事告訐者,即系幹名犯義,有傷風化,定將犯人杖一百,發雲南地面充軍」〔黃佐《南廱志》卷九《學規本末》。〕。

  朱元璋寄託培養官僚的全部責任於國子監,這一條的法意就是授權監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從和敢於抗議的監生。毀辱師長的含義是非常廣泛的,無論是語言、文字、行動、思想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評,都可任意解釋。至於生事告訐,更可隨便應用,凡是不遵從監規的,不滿意現狀的,要求對教學及生活有所改進的,都可以援用這條款片面判決之,執行之。國子監第一任祭酒宋訥是這條監規的起草人,極意嚴酷,在他的任內,監生走投無路,經常有人被強制餓死,被迫縊死。祭酒連屍首也不肯放過,一定要當面驗明,才許收殮。〔趙翼《廿二史劄記》三十一「明史立傳多存大體」條引葉子奇《草木子》。按:通行本《草木子》無此條。〕

  後來他的兒子宋複祖當司業,也學父親的辦法,「誡諸生守訥學規,違者罪至死」〔《明史》一三七《宋訥傳》。〕。學錄金文徵反對宋訥的過分殘暴,想法子救學生,向皇帝控訴說:「祭酒辦學太嚴,監生餓死不少人。」朱元璋不理會,說是祭酒只管大綱,監生餓死,罪坐親教之師。文徵又設法和同鄉吏部尚書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書令宋訥以年老退休。這年宋訥七十五歲,照規定是該告老的,不料宋訥在辭別皇帝時,說出並非真心要辭官。朱元璋大怒,追問緣由,立刻把余熂、金文徵和一些關聯的教官都殺了,還把罪狀榜示在監前,也寫在大誥裡頭。這次反迫害的學潮,在一場屠殺後被壓平。〔黃佐《南廱志》卷一、卷十,《明史》卷一三七《宋訥傳》。〕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學潮又起,監生趙麟受不了虐待,出壁報提出抗議。照監規是杖一百充軍,為了殺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趙麟殺了,並且在監前立一長竿,梟首示眾。二十八年又頒行趙麟誹謗冊和警愚輔教二錄於國子監。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監教官監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員、名,在奉天門當面訓話整頓學風,他說:

  恁學生每聽著:先前那宋訥做祭酒呵,學規好生嚴肅,秀才每循規蹈矩,都肯向學,所以教出來的個個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後來他善終了,以禮送他回鄉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懷著異心,不肯教誨,把宋訥的學規又改壞了,所以生徒全不務學,用著他呵,好生壞事。

  如今著那年紀小的秀才官人每來署學事,他定的學規,恁每當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潑皮,違犯學規的,若祭酒來奏著恁呵,都不饒,全家發向武煙瘴地面去,或充軍,或充吏,或做首領官。

  今後學規嚴緊,若無籍之徒,敢有似前貼沒頭帖子,誹謗師長的,許諸人出首,或綁縛將來,賞大銀兩個。若先前貼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綁縛將來呵,也一般賞他大銀兩個。將那犯人淩遲了,梟令在監前,全家抄沒,人口遷發煙瘴地面。欽此!〔黃佐《南廱志》卷十《謨訓考》。〕

  和統制監生一樣,國子監的教官也是在嚴刑重罰的約束之下的。以祭酒為例,三十多年來的歷任祭酒,只有以殘酷著名的宋訥是善終在任上,死後的恩禮也特別隆重,可以說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殺。〔黃佐《南廱志》卷一。〕

  痛決、充軍、罰充吏役、枷鐐終身、餓死、自縊死、梟首示眾、淩遲,一大串刑罰名詞,明初的國子監與其說是學校,不如更合適地說是集中營,是刑場。不只是學生,也包括教官在內,在受死亡所威脅的訓練,造成絕對服從的、無思想的、奴性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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