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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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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權專決,統率百官,只對皇帝負責。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長小心謹慎,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衝突還不十分明顯。接著是高郵人汪廣洋,文人愛喝酒,庸庸碌碌沒主張,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團排擠,得罪被殺。胡惟庸在中書省最久,權最重,已經使元璋覺得大權旁落,很不高興,特別是得罪被譴責的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都和惟庸密相往來,軍事貴族和朝廷政治首腦結合在一起,和朱元璋的衝突便更加嚴重了。[19] 〔[19]《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傳》。〕 朱元璋直接統率軍隊和檢校,決心消滅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趁此機會取消了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並立下法度,以後不許再設丞相這一官職。二十八年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20]這裡所說的朝廷就是他自己,和過去的朝廷有本質上的區別。從罷相以後,府、部、院、司分理庶務,目的是把權力分散,「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一切大權都由皇帝個人掌握,「所以穩當」,再也不怕大權旁落了。從中書省綜掌政權一變而為由皇帝親自管理庶政,封建專制的政權從此更加集中,集中於一人之手,皇帝便成為綜攬一切政事的獨裁者了。 〔[20]《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殺胡惟庸是為了獨攬政權。二十六年又以有人告大將藍玉謀反,族誅藍玉。藍玉定遠人,常遇春婦弟。在常遇春麾下領兵,驍勇善戰,多立戰功。洪武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征納哈出,馮勝得罪,即軍中代為大將軍。二十一年率師十五萬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魚兒海,北元主脫古思帖木兒以數十騎遁去,大勝而回,封涼國公。常遇春、徐達死後,藍玉繼為大將,總軍征戰,立了大功,就驕傲自滿起來,蓄莊奴假子數千人,乘勢暴橫,在軍中擅自黜陟將校,進止自專,不聽元璋命令。又嫌官小,不樂意在傅友德、馮勝之下,所提意見,元璋又多不採納,越發怏怏不滿。總兵多年,麾下驍將十數人,威望很高。洪武二十六年元璋的特務組織錦衣衛官員首告藍玉謀反,說他和景川侯曹震等公侯打算在元璋出去藉田時起事,審訊結果,連坐被族誅的一萬五千多人。這一案把軍中勇武剛強之士差不多殺個乾淨。 從胡惟庸被殺以後,胡案成為朱元璋進行政治鬥爭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懷怨望的,行動跋扈的,對皇家統治有危險性的文武官員、大族地主,都陸續被羅織為胡党罪犯,處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狀也隨著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發展而發展,隨時擴大。最初增加的罪狀是私通日本,接著又是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是當時兩大敵人,通敵當然是謀反了。後來又發展為串通李善長謀反,把淮西集團的主要力量完全摧毀。最後是藍玉案,則連淮西集團中的軍事貴族也大部分消滅了。 被殺的都以家族作單位,殺一人也就是殺一家。死于胡案的主要人物有御史大夫陳甯、中丞塗節、太師韓國公李善長、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宣德侯金朝興、靖甯侯葉昇、申國公鄧鎮、濟甯侯顧敬、臨江侯陳鏞、營陽侯楊通、淮安侯華中;大將毛驤、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孫子宋慎等,宋濂也被牽連,貶死四川茂州。死于藍黨的主要人物有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開國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普定侯陳桓、宣甯侯曹泰、會甯侯張溫、懷遠侯曹興、西涼侯濮璵、東平侯韓勳、全甯侯孫恪、瀋陽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黃輅、湯泉等人。胡案有昭示奸党錄,藍案有逆臣錄,把用刑訊所得的口供和判案詳細記錄公佈,讓全國人都知道他們的「罪狀」[21]。 〔[21]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國史考異》,《燕京學報》15期吳晗《胡惟庸黨案考》。〕 胡惟庸被殺後十年,洪武二十三年,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也被牽涉到胡惟庸案裡,朱元璋假託有星變,得殺大臣應災,把李善長和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起殺掉,這年善長已經七十七歲了。一年後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說: 善長與陛下同心,出萬死以取天下,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拜官,人臣之分極矣。借令欲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則大謬不然。人情愛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萬全之富貴者,必不僥倖萬一之富貴。善長與惟庸,猶子之親耳,于陛下則親子女也。使善長佐惟庸成,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寧複有加於今日?且善長豈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身為齏粉,覆宗絕祀,能保首領者幾何人哉!善長胡乃身見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激變,大不得已,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今善長之子祺,備陛下骨肉親,無織介嫌,何苦而忽為此?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殺之以應天象,則尤不可。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今善長已死,言之無益,所願陛下作戒將來耳。 問得都有道理,元璋看了,無話可駁,只好算了。[22] 〔[22]《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長傳》。〕 二案以外,開國功臣被殺的,洪武八年德慶侯廖永忠以僣用龍鳳不法等事賜死,十三年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被鞭死,十七年臨川侯胡美以犯禁死,二十五年江夏侯周德興以帷薄不脩的暖昧罪狀被殺,二十七年殺定遠侯王弼、永平侯謝成、潁國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殺宋國公馮勝。[23] 〔[23]王世貞《史乘考誤》,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潘檉章《國史考異》。〕 不但列將以次被殺,甚至堅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陳友諒立了大功的義子親侄朱文正也以「親近儒生,胸懷怨望」被鞭死。[24]義子親甥李文忠南征北伐,立了大功,也因為左右多儒生,禮賢下士,被毒死。[25]徐達為開國功臣第一,洪武十八年生背疽,據說這病最忌吃蒸鵝,病重時元璋卻特賜蒸鵝,徐達流淚當著使臣的面吃下,不多日就死了。[26] 〔[24]劉辰《國初事蹟》,孫宜《大明初略》三,王世貞《史乘考誤》。〕 〔[25]王世貞《史乘考誤》一,錢謙益《太祖實錄辨證》五,潘檉章《國史考異》二。〕 〔[26]徐禎卿《翦勝野聞》。〕 功臣宿將僥倖得以善終的有幾個例子:一個是湯和交還兵權,他是朱元璋同村子的人,一塊兒長大的看牛夥伴。徐達、李文忠死後,元璋想要解除諸宿將兵權,只是不好意思說出口。湯和懂得老夥伴心事,便首先告老。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給他在鳳陽修建府第,賞賜禮遇,特別優厚。[27]另一個例子是曹國公李景隆、武定侯郭英歸還莊田和佃戶,洪武二十三年崇山侯李新建議:「公侯家人和儀從戶都有規定數目,超過的應該歸還朝廷。」元璋正對這批貴族地主多占田地佃戶極為不滿,聽了很高興。下令叫把超過規定的人戶都發鳳陽為民。還叫禮部編一部稽制錄,嚴禁公侯奢侈逾越。二十六年李景隆交還莊田六所,田地山塘池蕩二百餘頃。郭英交還佃戶,依法納稅。這兩人在洪武朝都沒有出事。[28] 〔[27]《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湯和傳》。〕 〔[28]《明史》卷一百三十二《李新傳》,朱國禎《大政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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