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吳晗 > 朱元璋傳 | 上頁 下頁 |
| 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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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元璋出去私訪,遇到巡軍攔阻。喚問是誰,張煥回答:「是大人。」巡軍發怒:「我不知道大人是什麼人,但是犯夜的就逮住。」解說了半晌才弄清楚。樂人張良才說平話(即說書),擅自寫省委教坊司帖子,貼市門柱上,被人告發,元璋大怒說:「踐人小輩,不宜寵用!」叫小先鋒張煥捆了樂人,丟在水裡。龍鳳十二年以後,張煥經常被派做特使,到前方軍中傳達命令和察事。[106]徐達入大都,封元故宮殿門,令張煥以兵千人守之。[107]又有毛驤、耿忠,毛驤是早期幕僚毛祺的兒子,以舍人做親隨,用做心腹親信,和耿忠奉命到江浙等處察訪官吏,問民疾苦。毛驤從管軍千戶積功做到都督僉事,掌錦衣衛事,典詔獄,後來被牽連到胡惟庸黨案被殺。耿忠做官到大同衛指揮使,也以貪污案被處死。[108] 〔[106]劉辰《國初事蹟》,孫宜《大明初略》四《詔令考》二。〕 〔[107]《明太祖實錄》卷三十。〕 〔[108]劉辰《國初事蹟》,《明史》卷一百三十五《郭景祥傳》附《毛祺傳》。〕 除文官武將做檢校以外,和尚也有被選用做這工作的。吳印、華克勤等人都是和尚,因為察事有功,都還俗做了大官。給事中陳汶輝上疏力爭,以為「自古帝王以來,未聞縉紳緇流雜居同事而可以共濟者也。今勳舊耆德鹹思辭祿去位,而緇流夫乃益以讒間,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109]劉基、徐達、李善長、周德興等人或見猜,或被謗,封建統治集團的核心內部矛盾展開了,矛盾越深化,到了不兩立的地步,便釀成一系列屠殺慘案。 〔[109]《明史》卷一百三十九《李仕魯傳》。〕 檢校的足跡是無處不到的,元璋曾派人去察聽將官家屬,有女僧引誘華高、胡大海妻敬奉西僧,行「金天教」法,元璋下令把兩家婦人連同女僧一起丟在水裡。[110]吳元年得到報告,要前方總兵官把一個摩尼(摩尼教徒)取來。洪武四年手令:「北平城內有個黑和尚出入各官門下,如常與各官說些笑話,好生不防他。又一名和尚系是江西人,秀才出身,前元應舉不中,就做了和尚,見在城中與各官說話。又火者一姓崔,系總兵官莊人……又有隱下的高麗不知數。造文書到時,可將遣人都教來。一名太醫江西人,前元提舉,即自在各官處用事。又指揮孫蒼處有兩個回回,金有讓孚家奴也教發來。」[111]調查得十分清楚確鑿。 〔[110]劉辰《國初事蹟》。〕 〔[111]《弇山堂別集》卷八十六《詔令考》二。〕 錢宰被征編《孟子節文》,罷朝吟詩:「四鼓冬冬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得遂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第二天,元璋對他說:「昨天作的好詩,不過我並沒有『嫌』啊,改作『憂』字如何?」錢宰嚇得出了一身汗,磕頭謝罪。[112]宋濂性格誠謹,有一次請客喝酒。隔天,元璋問他昨天喝酒了沒有,請了哪些客,什麼菜?宋濂老老實實回答,元璋才笑著說:「全對,沒有騙我。」[113]國子祭酒宋訥獨坐生氣,面有怒容。朝見時,元璋問他昨天生什麼氣,宋訥大吃一驚,照實說了。元璋叫人把偷著給他畫的像拿來看,他才明白。[114]吏部尚書吳琳告老回黃岡,元璋派人去察聽,遠遠見一農人坐小杌上,起來插秧,樣子很端謹。使者前問:「此地有吳尚書這人不?」農人叉手回答:「琳便是。」使者覆命,元璋很喜歡。[115]南京各部皂隸都戴漆巾,只有禮部例外,各衙門都有門額,只有兵部沒有,據說這也是皇帝幹的事。原來各衙門都有檢校暗地裡伺察,一天禮部的一個皂隸睡午覺,被取去漆巾。兵部有一晚沒有人守夜,門額給人抬走了。發覺後都不敢作聲,也就作為典故了。[116]公侯伯功臣賜卒一百十二人作衛隊,設百戶一人統率,頒有鐵冊,說明「俟其壽考(死亡),子孫得襲,則兵皆入衛。」稱為鐵冊軍。事實上也是防功臣有貳心,特設鐵冊軍監視的。[117] 〔[112]葉盛《水東日記摘抄》二。〕 〔[113]《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宋濂傳》。〕 〔[114]《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宋訥傳》。〕 〔[115]《明史》卷一百三十八《陳修傳》附《吳琳傳》。〕 〔[116]陸容《菽園雜記》,祝允明《野記》一。〕 〔[117]沈德符《野獲編》卷十七《鐵冊軍》。〕 朱元璋不但派檢校偵察官民,有時他還親自偵察。例如,羅複仁是陳友諒舊臣,投降後,官為弘文館學士,說一口江西話,為人質直樸素,元璋叫他作老實羅。一天,元璋突然跑到羅家,羅家在城外邊一個小巷子裡,破破爛爛,東倒西歪幾間舊房子。老實羅正扒在梯子上粉刷牆壁,一見皇帝來,著了慌,趕緊叫他女人抱杌子請皇帝坐下。元璋見他實在窮得不堪,老大不過意,說:「好秀才怎能住這樣破爛房子!」即刻賞給城裡一所大邸宅。[118] 〔[118]《明史》卷一百三十七《羅複仁傳》〕 檢校是職務,不是正式機構。只能執行察聽、偵伺工作,並無扣押人犯和處刑之權。胡惟庸案發以後,統治階級的內部鬥爭越發尖銳了,洪武十五年特別設立了一個特務機構,有專門的法庭和監獄,叫錦衣衛。 錦衣衛的前身是吳元年設立的拱衛司,洪武三年改為親軍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後五衛軍士,十五年改為錦衣衛。 錦衣衛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三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五品;副千戶從五品;百戶六品。所統有將軍、力士,校尉,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凡盜賊奸宄要秘密緝訪,街塗溝洫要經常注視,是一個組織完備的軍事特務機構,和皇朝的府、部、院都沒有隸屬關係,由皇帝直接指揮,只對皇帝負責。 錦衣衛設經歷司,掌文移出入。設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也就是民間所稱「詔獄」。朱元璋從洪武十五年以後,運用這批特務、法庭和監獄,把全國所有政治性的重罪犯人,都交給它審判和處刑。過了六年,鎮壓「不軌妖言」的任務告一段落了,洪武二十年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把犯人移交給刑部。又過了六年,胡惟庸和藍玉案的罪犯都已處理完畢了,又再次申明以後一切案件都由朝廷法司處理,內外刑獄公事不再經由錦衣衛。但是這條法令並沒有維持多久,明成祖即位後,又重新利用錦衣衛來鎮壓建文帝的臣下,恢復了詔獄。以後歷代皇帝都倚仗錦衣衛做耳目爪牙,用內官提督東、西廠(詔獄),東西廠和錦衣衛的職權日益擴大,人員日益眾多,造成慘酷的恐怖氣氛,一直延續到明亡。[119] 〔[119]王世貞《錦衣志》,《明史》卷八十九《兵志》、卷九十五《刑法志》。〕 和錦衣衛有密切關係的一種刑罰叫廷杖,就是在殿廷杖責官員。錦衣衛學前朝的詔獄,廷杖則學的是元朝的辦法。著名的例子,元璋親族被杖死的有親侄朱文正,勳臣被鞭死的有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大臣被杖死的有工部尚書薛祥,部曹被廷杖的有茹太素。這個辦法也被他的子孫當作祖宗制度一直繼承到朱家統治權被推翻的時候。[120] 〔[120]《明史》《刑法志》三。〕 地方則設置巡檢司,凡在外各府州縣關津要害處普遍建立,設巡檢和副巡檢,都是從九品官,帶領差役、弓兵,警備意外。職權是緝捕盜賊,盤詰奸偽。[121]在交通要衝去處,則專一盤詰往來奸細及販賣私鹽犯人、逃囚、無引面生可疑之人。[122] 〔[121]《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志》四。〕 〔[122]弘治《大明會典》卷一一三。〕 引是路引,朱元璋發展了古代「傳」「過所」「公憑」這套制度,制定了路引,即通行證或身份證。法律規定:「凡軍民人等往來,但出百里即驗文引,如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仍許諸人首告,得實者賞,縱容者同罪。」[123]處刑的等級:「凡無文引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緣邊關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絞。」軍和民的區別:「若軍、民出百里之外不給引者,軍以逃軍論,民以私度關津論。」[124]這制度把軍、民的行動範圍限制在百里之內。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請領的。請不到的,行動便不能出百里之外。 〔[123]弘治《大明會典》卷一一三。〕 〔[124]《明律》十五《兵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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