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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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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戰時,雖然派有大將軍做統帥,但朱元璋還親自指導攻取方略,根據所得軍事情報和實際經驗決定前方的行動,即使對最親信的將領徐達、李文忠也是如此。例如,吳元年四月十八日給徐達的手令,在處分軍事行動以後,接著說:「我的見識只是如此。你每(們)見得高強便當處,隨你每意見行著,休執著我的言語,恐怕見不到處,教你每難行事。」洪武三年四月:「說與大將軍知道。……這是我家中坐著說的,未知軍中便也不便,恁只揀軍中便當處便行。」給李文忠的手令:「說與保兒、老兒:……我雖這般說,計量中不如在軍中多知備細,隨機應變的勾當,你也廝活落些兒也,那裡直到我都料定。」[94] 〔[94]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八十六《詔令考》二。〕 洪武元年北伐軍出發後,他親自畫了征進陣圖,派使送給徐達。[95]提出自己的意見給前方統帥,說明只是參考性質,如不符合軍中實際情況,可以揀軍中便當處行著。但是在涉及有關原則性問題的時候所下的命令就很堅決,不能改變的了。例如,處理降將降官降兵的原則,龍鳳十一年十一月初五日令旨:「吳王親筆:著內使朱明前往軍中,說與大將軍左相國徐達、副將軍平章常遇春知會:十一月初四日捷音至京城,知軍中獲寇軍及首目人等陸萬餘眾,然而俘獲甚眾,難為囚禁。今差人前去,教你每軍中將張(士誠)軍精銳勇猛的留一二萬。若系不堪任用之徒,就軍中暗地除去了當,不必解來,但是大頭目,一名名解來。」十二年三月且嚴厲責備徐達不多殺敵軍頭目:「吳王令旨:說與總兵宮徐達,攻破高郵之時,城中殺死小軍數多。頭目不曾殺一名。今軍到淮安,若系便降,系是泗州頭目青磨黃旛招誘之力,不是你的功勞。如是三月已裡,淮安未下,你不殺人的緣故,自說將來者。依奉施行者!」[96] 〔[95]《明太祖實錄》卷二十八。〕 〔[96]《弇山堂別集》卷八十六《詔令考》二。〕 對元朝降將的處理,更是十分注意,再三囑咐,吳元年十二月十天內接連三次派使人到徐達、常遇春軍前傳諭。第一次說:「將軍統率將士,下齊、魯數十城,求之于古,雖韓信功能不過是也。然事機合變之際,不可不慮。今山東諸將雖皆款附,而未嘗遣一人至此。若留降將布列舊地,所謂養虎遺患也。昔漢光武命馮異平三輔營壘,降者遣其渠帥詣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壘,無使複聚,古人之慮深矣,將軍其思之。」都督同知張興祖連下山東州、縣,得士馬萬計,就用降將領舊兵隨軍北伐,元璋得到報告,認為不妥,指出:「此非良策。聞興祖麾下降將至有領馬軍千騎者,若一旦臨敵,勢不足以相加,因而生變。何以制之?」遣使告訴興祖,今後得一降將及官吏儒生,才有可用的,統統送到京師,不許留下。又遣使告訴徐達、常遇春:「聞大軍下山東,所過郡縣,元之省、院官來降者甚多,二將軍皆留于軍中。吾慮其雜處我軍,或晝遇敵,或夜遇盜,將變生不測,非我之利。蓋此輩初屈於勢力,未必盡得其心,不如遣來,使處我官屬之間,日相親近,然後用之,可無後患。」[97]這是因為接受了去年十一月沂州王宣、王信父子降而複叛的教訓,[98]叮嚀反復,要諸將提高警惕。後來的事實也證明了元璋的遠見,洪武元年二月降將樂安俞勝叛,閏七月降將喬僉院叛於濟南,[99]雖然都及時平定了,到底還是招致了軍事和政治上的損失。 〔[97]《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三。〕 〔[98]《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二。〕 〔[99]《明太祖實錄》卷二十六、二十九。〕 有一道命令是整飭軍隊紀律的。龍鳳十二年三月,元璋大發脾氣:(張士誠軍)男子之妻多在高郵被擄,總兵官為甚不肯給親完聚發來?這個比殺人那個重!當城破之日,將頭目軍人一概殺了,倒無可論。擄了妻子,發將精漢來我這裡,賠了衣糧,又費關防,養不住。殺了男兒,擄了妻小,敵人知道,豈不抗拒?星夜叫馮副使去軍前,但有指揮、千戶、百戶及總兵官的伴當擄了婦女的,割將首級來。總兵官的罪過,回來時與他說話。」[100]馮副使是馮勝。從下和州時候起,朱元璋就十分注意軍隊紀律,發還擄獲婦女。經過了十二年,西吳的軍隊紀律是所有起事群雄中較好的。但是,隨著戰爭的不斷勝利,疆土的日益擴大,許多地主武裝的降附,軍隊的成分日益複雜化了,違反軍隊紀律的事件也就不斷發生。高郵的殺掠受到了嚴厲的處置以後,全軍的紀律也因而提高了。 〔[100]《弇山堂別集》卷八十六《詔令考》二。〕 高郵戰役違反軍紀案件的經過情況是這樣的:總兵官徐達圍攻高郵未下,還師救援宜興,令馮勝督軍猛攻,高郵守將詐降,馮勝令指揮康泰帶幾百人入城,高郵守將關了城門,殺個乾淨。元璋怒極,叫馮勝回來,打了十大板,還罰他走回高郵。馮勝又羞又氣用全力攻城,徐達也從宜興回兵合攻,取下高郵。一打進城,要報這怨仇,就忘了多年來的約束了。[101] 〔[101]《明史》卷一百二十九《馮勝傳》。〕 特務網主要由檢校和錦衣衛組成。 檢校是朱元璋特設的特務人員,職務是:「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最著名的頭子之一叫高見賢,和僉事夏煜、楊憲、淩說等,專作告發人家陰私的勾當,「伺察搏擊」。兵馬司指揮丁光眼巡街生事,凡是沒有路引(通行證)的人都捉拿充軍。元璋嘗時說:「有這幾個人,譬如人家養了惡犬,則人怕。」[102]高見賢建議:「在京犯贓經斷官吏,不無怨望,豈容輦轂之下居之?及在外犯贓官吏,合發江北和州,無為住坐,彼處荒田甚多,每人撥與二十畝開墾,亦且得人納糧當差。」這個意見就當時情況說來,是正確的,合理的,朱元璋接受了。但是觸犯了官僚們的眾怒,後來他自己也被楊憲舉劾,發和州種田。先前在江北種田的都指著他的臉罵:「此路是你開,今亦到此,是報也。」不久被殺。夏煜、丁光眼也犯法先後被殺。這幾個人得勢時,連元璋最親信的元勳李善長等人也怕他們,日夜提心吊膽。[103] 〔[102]劉辰《國初事蹟》,孫宜《大明初略》四,《明史》卷一百三十五《宋思顏傳》。〕 〔[103]劉辰《國初事蹟》。〕 禁衛軍官派做檢校的:有金吾後衛知事靳謙,從元璋數說他的罪狀可以看出是一個親信人物:「朕以為必然至誠,托以心腹,雖有機密事務,亦曾使令究焉。」[104]有何必聚,龍鳳五年派帳下衛士何必聚往探江西袁州守將歐平章動靜,以斷歐平章家門前二石獅尾為證,占袁州後,查看果然不錯。[105]有小先鋒張煥,還在初克婺州時,就做元璋的親隨伴當從行先鋒。 〔[104]《大誥沈匿卷宗》六十。〕 〔[105]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四引俞本《紀事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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