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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漢人在出征時所用兵器,打完仗就要交官,完全解除漢、南人在軍中的非戰時武裝。[103]甚至漢人將領非經特許也不許執持武器。[104]各路、府、州、縣為了捕盜的需要,所用弓矢也嚴格限制為各路十副,府七副,縣五副。[105]不許漢人打獵,[106]不許漢人學習武藝,[107]不許漢人集眾祠禱[108]、祈賽神社、集場買賣。[109]甚至學習蒙古、色目文字,也不許可。[110]

  〔[103]《元史》卷十《世祖本紀》,卷二十四《仁宗本紀》,卷二十九《泰定帝紀》,卷三十二《文宗本紀》。〕
  〔[104]《元史》卷十五《世祖本紀》,卷四十三《順帝本紀》。〕
  〔[105]《元史》卷十四《世祖本紀》。〕
  〔[106]《元史》卷十六《世祖本紀》。〕
  〔[107]《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紀》。〕
  〔[108]《元史》卷一百零五《刑法志》《禁令》。〕
  〔[109]《元史》卷五十七《禁聚眾》。〕
  〔[110]《元史》卷三十九《順帝本紀》。〕

  駐防(鎮戍)軍以蒙古軍和探馬赤軍(色目諸部族軍)為主力,分屯河、洛、山東,以探馬赤軍漢軍和新附軍(宋的降兵)駐防淮水以南直到南海,都以蒙古宗王為大將。蒙古軍就營地住家,其他軍隊按時換防,都有一定制度。江南三行省凡設戍兵六十三處,駐防地區幾十年不改。[111]蒙漢地主政府用蒙古軍鎮壓淮水以北金地的漢人,用諸部族軍、漢軍輔以宋的降兵鎮壓淮水、長江以南宋地的南人,利用種族矛盾來貫徹軍事控制,運用軍隊力量來維護統治威權,加強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民族間的猜忌越大,仇恨也就越深。

  〔[111]《元史》卷九十九《兵志》《鎮戍》,《元文類》卷四十一《經世大典序錄》《政典總序》。〕

  和駐防軍相結合的社甲制度,是蒙漢地主統治機構的基層組織。在滅宋以前,元世祖至元七年下令諸縣所屬村疃,凡五十家立為一社,擇年高曉農事的一人為社長,戶數達到百家的增設社長一員,不及五十家的與近村合為一社。[112]社原來是貧苦農民為了反抗封建壓迫,自願結合的一種組織形式,歷代統治者曾屢次加以禁斷,在禁斷無效的時候,便利用原來基礎,把它納入政府系統,成為官辦的社,通過這一組織,督促農民努力生產,達到增加稅收、便於統治的目的。元朝政府繼承了這一制度,目的是為了加強統治和搜括,但是,有了這個組織,也就賦予了廣大農民為了反抗階級壓迫而建立的秘密組織以合法的形式,使得農民普遍組織起來,就有了強大的反抗力量了。三年以後,為了便於監視漢民,又令探馬赤軍隨處入社與編民等。蒙古色目人雖然有隨便居住各地的權利[113],蒙古軍卻不與漢兒人戶一處相合為社。[114]這是北方地區的情況。

  〔[112]《元典章》卷二十三《戶部》九《勸農入社事理》。〕
  〔[113]《二十二史劄記》卷三十《色目人隨便居住》。〕
  〔[114]《元典章》卷二十三《戶部》九《蒙古軍人立社》。〕

  到滅宋後,把南方人民編二十家為甲,以蒙古人為甲主,對甲內編戶有絕對的威權:「衣服飲食唯所欲,童男少女唯所命。」城鄉到處編甲,甲主糟蹋掠奪平民妻女,誰也不敢說話。[115]甚至夜間禁止人民通行,以鐘聲為號: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違者笞二十七。只有在禁鐘之前,曉鐘之後,才許市井點燈做買賣,平民人家點燈讀書、工作。[116]這雖然只是滅宋以後的初期情況,但給南方人民的慘酷印象卻是世代難忘的。元朝蒙漢地主階級透過社長甲主,向農民施行兇殘的掠奪,在各種名目的苛捐雜徭下,到元朝中葉以後,每年田稅賦役所徵調的數量,比元初時增加到二十倍以上。[117]因而使全國農業生產下降,廣大農民陷入破產的深淵。

  〔[115]徐大焯《燼餘錄》。〕
  〔[116]《元史》卷一百零五《刑法志》《禁令》。〕
  〔[117]《元史》卷二百零五《帖木迭兒傳》,柯紹忞《新元史》卷六十八《食貨志序》。〕

  從官書記載的戶口數字來看,宋的戶口,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戶數一千二百六十七萬,口數二千八百三十二萬。金的戶口,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戶數七百六十八萬四千,口數四千五百八十一萬。兩國合計有戶約二千萬,口約七千四百萬。這個數字當然不包括蒙古色目的戶口數字。可是到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全國合計戶數只有一千三百二十萬,口數五千八百八十三萬,這個數字是應該包括蒙古色目的戶口數在內的。兩數比較,可以看出長期戰爭破壞的結果,戶數減損了約七百萬,口數減損了約一千五百萬。到元文宗至順元年(公元1330年),全國戶數還是一千三百四十萬,和至元十八年的數字差不多,經過了五十年的漫長歲月,戶數仍然停留在原來的基礎上,儘管過去官書的戶口數字是很不可靠的,但就這許多數字對比起來看,也可以說明這五十年間戶口損耗情況,奴隸佔有情況,這是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悲慘結果。

  蒙古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尖銳化和政治的腐化,是元朝政府崩潰的內因。

  蒙古大汗國是由成吉思大汗子孫所分封的幾個汗國組織成功的,以元朝皇帝的宮廷作中心。自從忽必烈大汗(元世祖)破壞了蒙古向來召開大會選舉大汗的習俗,採用漢人封建制度立嫡長子為皇太子以後,帝位繼承的爭奪造成蒙古貴族上層矛盾的深化,政變、內亂,接連不斷,削弱了元朝政府的統治力量,政治局面經常在不穩定之中。

  事實上,蒙古大汗國的分裂是元世祖即位以前的事。蒙古人習慣於遊牧生活,終年隨水草轉徙,沒有一定住處,也沒有城郭可以守護。如果沒有強而有力善於指揮作戰的軍事領袖,在突然遭遇強敵襲擊時,就會崩潰不可收拾。多少世代以來,在蒙古的部族社會組織裡,所有關於各部族共同酋長——大汗的選舉與罷免,對其他部族的戰爭,和應付嚴重的天災和遷徙等大事,都由部族成員的全體大會——「庫利爾台」來解決。原任大汗有提名繼承人之權,但大會也可以另選他人。因之,各族中軍力最強大的軍事領袖,對選舉的決定權也最大。遇有意見不一致,堅持的雙方軍事力量又不相上下的時候,就不可避免地各自承認一個大汗,造成分裂以至用武力解決,陷於長期內戰的境地。從成吉思大汗以來,歷次大汗的選舉都為幾個強大的軍事集團所操縱,發生了內戰。長期內戰的結果,蒙古大汗國瓦解了,元世祖和他的子孫所直接統治的只是中國這一部分土地。[118]

  〔[118]《二十二史劄記》卷二十九《元代叛王》,《元史紀事本末》卷二《北邊諸王之亂》,箭內互《蒙古庫利爾台之研究》。〕

  元世祖以後的元朝帝位的繼承,不是宮廷陰謀,便是軍事實力貴族的爭奪戰,大會通過只不過是照例文章罷了。[119]從元世祖死到元順帝立(公元1294—1333年)四十年間,換了九個皇帝,政變不到四五年就爆發一次,特別是從公元1328年到1333年,六年之中竟換了六個皇帝。蒙古貴族上層內部的矛盾更加深化、激化了,自相殘殺更厲害,政治局面變化更快,更不穩定,統治階級的力量也就進一步更加削弱;皇朝權力愈弱,地方的權力也就愈重,內輕外重,政令不行,最後就造成了軍事貴族混戰,自掘墳墓的局面。

  〔[119]《二十二史劄記》卷二十九《元諸帝多由大臣擁立》,《元史紀事本末》卷十九至二十二。〕

  一面是統治階級的爭權奪利,自相殘殺,一面是統治階級的荒淫無恥,墮落腐化。

  元世祖從滅宋以後,為了積累更多財富,發動了多次海外侵略戰爭。至元十九年發兵十萬打日本,遭颶風大敗而回。又三次興兵打安南(公元1284—1294年),兩次打緬國(公元1282—1287年),打占城(公元1282—1284年),打爪哇(公元1292年),越打敗仗,越不服氣。軍費的負擔天天擴大,財政發生困難,只好任命一批刮錢能手的商人做大臣,專門搜括財富,增加賦稅,賣官鬻爵,剝削人民,造成了貪污腐化的政治風氣。[120]

  〔[120]《元史》卷二百零五《奸臣傳》,《元史紀事本末》卷七《阿合馬桑盧之奸》,《二十二史劄記》卷三十《元世祖嗜利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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