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吳晗 > 朱元璋傳 | 上頁 下頁
六


  ▼三、紅軍起義

  元順帝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五月,江淮流域各地區的貧苦農民——元朝蒙漢地主階級所特別歧視的南人,短衣草履,頭包紅巾,擎著鮮紅的大旗,扛著竹竿鋤頭,長槍板斧,殺官僚,占城邑,開倉散糧食,破牢放囚犯,自立名號,敲響了元朝政府的喪鐘,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紅軍起義。

  紅軍的隊伍,到處都是。揀重要的著名的說吧:東系在潁州發動的,頭目是杜遵道、劉福通,佔領了元朝的米倉朱皋(鎮名,屬河南光州固始縣),開倉散米。一下子就發展到十幾萬人。攻下汝甯(今河南汝南)、光州、息州、信陽;芝麻李(李二)的隊伍控制了徐州(今江蘇銅山)和附近各縣,以及宿州(今安徽宿縣)、五河(今安徽五河)、虹縣、豐(今江蘇豐縣)、沛、靈壁、南邊到了安豐(今安徽壽縣)、濠、泗(今安徽臨淮)。西系起於蘄(今湖北蘄春)、黃(今湖北黃岡),由彭瑩玉和尚組織,推徐真逸(壽輝)做頭目,攻下德安(令湖北安陸)、沔陽(今湖北沔陽)、安陸(今湖北鐘祥)、武昌(今湖北武昌)、江陵(今湖北江陵)、江西(今江西九江南昌一帶)諸府。起于湘水、漢水流域的,推布王三、孟海馬為頭目:布王三的隊伍叫北瑣紅軍,佔領了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南陽(今河南南陽),嵩(今河南嵩縣)、汝、河南府(今河南洛陽及附近各縣);孟海馬率領南瑣紅軍,佔領了均(今湖北均縣)、房(今湖北房縣)、襄陽(今湖北襄陽)、荊門(今湖北荊門)、歸峽(今湖北秭歸)。這幾支紅軍都打著明王出世、彌勒佛降生的旗幟,前後不過幾個月工夫,東邊從淮水流域,西邊到漢水流域,都插滿了紅旗,像腰斬似的把元皇朝攔腰切作兩段。[46]

  〔[46]權衡《庚申外史》上。〕

  元朝政府的崩潰,是由於蒙漢官僚地主階級對廣大農民殘酷的剝削和無情的壓迫,農民忍無可忍,被迫拿起武器,進行長期的壯烈的階級鬥爭;是由於蒙古色目貴族對漢、南人的殘酷粗暴的民族壓迫、掠奪和戕害,廣大人民挺身而起,進行長期的英勇的民族鬥爭;是由於蒙漢統治階級的腐化和階級內部矛盾的尖銳化,分裂、對立,自相殘殺,掘下自己的墳墓。鬥爭的開始是以被壓迫階級反對統治階級的階級鬥爭形式出現於歷史舞臺的,到後期,階段鬥爭的實質因地主階級的參加而被閹割了,突出地強調了民族鬥爭,朱元璋統一南北,建立了明朝。

  蒙古滅金以後,圈佔廣大土地作為牧場,有的竟至千頃以至十萬餘頃。[47]滅宋以後,沒收了宋朝的官田和一部分貴族的土地。蒙古諸王、後妃、公主和大官、將帥以及漢南人投降的文官武將,僧侶寺觀,都以侵佔或賞賜的方式佔有大量土地,把原來耕種土地的農民抑為佃戶。如諸王中晉王也孫帖木兒單是歸還朝廷的地就有七千頃,沒有歸還的一定多於此數是沒有問題的。[48]西安王阿剌忒納失裡有平江(今江蘇吳縣)賜田三百頃。[49]郯王徹徹禿有蘇州賜田二百頃。[50]沒收宋朝後妃的田地歸太后所有,專設江淮財賦都總管府掌管。另一大批沒收田地歸皇后所有的,專設江浙財賦府掌管。[51]文宗時(公元1329—1332年)魯國大長公主有平江等處賜田五百頃。[52]順帝時公主奴倫引者思有地五千頃。[53]大臣如伯顏有河南賜田五千頃[54]和薊州寶坻縣稻田提舉司所轄田土,[55]脫脫有松江等處稻田提領所的田土。[56]應該指出,江浙地區土地肥沃,人口稠密,幾百頃就是了不起的大數目了。

  〔[47]《元史》卷一百三十四《和尚傳》,卷一百三十五《塔裡赤傳》,卷一百五十四《鄭制宜傳》。〕
  〔[48]《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紀》。〕
  〔[49]《元史》卷三十二《文宗本紀》。〕
  〔[50]《元史》卷三十九《順帝本紀》。〕
  〔[51]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卷三十《元以江南田賜臣》下。〕
  〔[52]《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紀》。〕
  〔[53]《元史》卷三十九《順帝本紀》。〕
  〔[54]《元史》卷一百三十八《伯顏傳》,卷三十九《順帝本紀》。〕
  〔[55]《元史》卷三十八《順帝本紀》。〕
  〔[56]《元史》卷四十一《順帝本紀》。〕

  此外,金和宋的投降官僚不但保持有原來的田土,而且還乘機兼併,有的一年收租數量竟達到二三十萬石,佔有佃戶二三千戶之多。[57]他們和蒙古色目地主聯合一起,奴役人民。由於元朝尊信宗教,寺觀也往往占田幾百頃、千頃,最多的如大承天護聖寺前後兩次共賜田三十二萬五千頃。[58]大護國仁王寺有水陸田地十萬多頃,佃戶三萬七千五十九戶。[59]白雲宗和尚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60]江南寺院佃戶多到五十萬戶有餘。[61]儘管上邊這些土地佔有情況不是同一個時候發生的,也不是這一大片土地在元朝整個歷史時期都歸最初佔領的這一家一族所有的,但是,就憑這些材料,也可以看出元朝蒙漢地主階級貪婪無厭的佔有土地情況,大量的土地被高度集中的情況,佃戶數目較過去歷史時期大量增加的情況,也就是階級鬥爭的日趨激烈的不可避免的情況。

  〔[57]《元典章》新集《戶部差發》,《元史》卷一百二十六《廉希憲傳》,卷一百四十六《耶律楚材傳》。〕
  〔[58]《元史》卷四十一《順帝本紀》:「至正七年十一月撥山東地土十六萬二千餘頃屬大承天護聖寺。」趙翼《陔余叢考》卷十八《元時崇奉釋教之濫》。〕
  〔[59]程钜夫《雪樓文集》卷九《大護國仁王寺恆產之碑》。〕
  〔[60]《元史》卷二十六《仁宗本紀》。〕
  〔[61]《通制條格》卷三《寺院佃戶》。〕

  蒙古諸王、後妃、大臣還有食邑,從幾千戶到幾萬戶不等,也有從一縣十幾縣到一路以至三路的。最多的如孛兒帖可敦有真定食邑八萬戶。[62]元成宗以安西、平江、吉州三路為皇太子的食邑。[63]食邑的地方官由領主推薦,農民要向領主繳納五戶絲和鈔,還要向元朝政府繳納賦稅。[64]

  〔[62]《元史》卷二《太宗本紀》,屠寄《蒙兀兒史記》卷五十六《阿裡不哥傳》。〕
  〔[63]《元史》卷二十二《成宗本紀》。〕
  〔[64]清華大學《社會科學》一卷三期吳晗《元代之社會》。〕

  就這樣,土地大量集中在少數蒙漢貴族官僚手裡,廣大農民和中小地主失去土地,或者被迫降為佃戶,或者被迫逃亡他鄉。江南的佃戶按地主定下的規矩和地主對半或者四六分收成,趕上青黃不接、水旱災傷,不得已向地主借貸口糧,立下契約,連本帶利,寫上數目,候收割時驗數歸還。才到秋收,所收糧食,除交給地主一份以外,有的佃戶把自己應得的一份全數拿來還債,還不夠付清本利,被迫抵當人口,折合家具作數,甚至連鋤頭、鐮刀也給折走了,活不下去,只好逃走。佃戶逃亡的越多,田土荒廢的也就多了,生產的糧食也就少了。[65]另一等佃戶繳納高額地租,還要承當地主家的雜泛差役,赤貧化的結果買不起農具、肥料,地裡收成一少,就被地主奪佃,失去活路。即使家裡人力多,侍候得地肥了些了,收成稍多,地主就要加租,交不起,還是種不成地。

  〔[65]《元典章》卷十九《戶部》五《種佃》。〕

  有些地方的佃戶,生男供地主奴役,生女則為地主婢妾,甚至計口立契,隨田地買賣下和買賣牲口一般。[66]北方的農民比南方的受苦也不輕,剝削的名目更多,種的桑棗禾稼經常被蒙古駐軍和官僚地主的牧馬作踐,有的田地索性被占作牧場,靠近大都(今北京)的畿內一帶地方,為了長馬草,時常禁止農民秋耕。[67]農民養的馬匹、耕牛一碰上有戰爭,就被官府搶走,有時給低價,有時不給一個錢。[68]

  〔[66]《元典章》卷《聖政記》二《減私租》,卷五七《刑部》十九《禁典》,卷四十二《刑部》四。〕
  〔[67]《元史》世祖、武宗、仁宗本紀。〕
  〔[68]《元史》《世祖本紀》《大元馬政記》。〕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