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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二 燕王周王俱庶出

  靖難時代的公家文件在當時已經被政府所故意焚毀,不留痕跡,《明史·王艮傳》:

  後成祖出建文時群臣封事千餘通,令(解)縉等編閱,事涉兵農錢谷者留之,諸言語干犯及他一切皆焚毀。(《明史》卷一四三)

  建文臣下的私人著作也被禁毀,懸為厲禁。永樂中藏方孝孺文者罪至死(《明史》卷一四一《方孝孺傳》)。現在我們所能看見的只是明成祖系統下的片面文件。而且不但是在當時,明仁宗以下各朝都是明成祖的直系子孫,他們的臣民自然也不敢在欽定的史料以外橫生異議。在上文所引用的幾種倖存的史料,除官書外大多是晚明的作品,時代較遠,說話比較自由,並且有的是憑著官書說話,無忌諱之嫌,有的只是稿本流傳,不為政府所屬目。我們現在所能憑藉的史料只是官方的片面記載和後代私人的記述。

  要考定以上五說的是非,第一步先要解決的是燕王和周王是否同母,燕王周王和懿文及秦晉二王是否同母,在欽定的史料中比較時代較近的是《明太宗實錄》。(雖然這史料是出於明成祖的臣下之手,有故意埋沒事實厚誣敵人的嫌疑)。我們先就這一部分加以考校。《太宗實錄》四年六月乙丑條:

  上慮朝廷事急,加害周齊二王,遣騎兵千余馳往衛之。周王初不知上所遣,倉卒惶怖,既知乃喜曰:「我不死矣!」來見,上出迎之,周王見上拜且哭,上亦哭,感動左右。周王曰:「奸惡屠戳我兄弟,賴大兄救我,今日相見,真再生也。」言訖複哭,哭不止,上慰止之。與周王並轡至金川門下馬,握手登樓,上曰:

  「身遭兵禍,無所容生,數年親當矢石,瀕萬死,今日重見骨肉,皆賴天地皇考皇妣之祐,得至於此。」周王曰:「天生大兄,勘定禍亂社稷,保全骨肉,不然,皆落奸臣之手矣。」(《明太宗實錄》卷九下)

  在這一段記載中,有兩點最值得我們的注意,第一周王是太祖第五子,卻稱他四哥為大兄,一則曰:「賴大兄救我」,二則曰:「天生大兄」,由此可知成祖和周王同母,和懿文及秦晉二王異母,以此周王稱為大兄。第二周齊二王並在京中,同為成祖之弟,而出迎卻只記周王,撫慰亦只及周王,由此可見燕周之關係。再看成祖登極以後對周王的特殊待遇。《太宗實錄》記賞賜:

  洪武三十五年七月乙丑賜周王橚鈔二萬一千錠。丁酉賜周王橚八萬錠,齊王榑鈔二萬錠。十月戊寅賜周王橚鈔十萬錠。(《明太宗實錄》卷一〇至一三)

  生日則特賜禮物:

  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庚寅賜周王橚生日禮物冠一,通天犀帶一,彩帛三十匹,金香爐合各一,玉觀音金銅佛各一,鈔八千錠,羊十腔,酒百瓶。(《明太宗實錄》卷一〇)

  就國後,每遇生日必期前遣駙馬都尉往賜物,永樂元年七月遣宋琥,二年遣宋瑛,三年遣沐昕。端午冬至並有賜物,其他非時賞賜,寵渥稠疊。其郡主儀仗並特命得如親王(《明太宗實錄》卷一八)。同時親王蒙寵者谷王以開金川門迎降功猶不得望其項背,其他更不能比擬。就國前加祿五千石,仁宗即位加歲祿至二萬石(《明史》卷一一六《周王傳》)。

  事實上燕周不但同母,且俱為庶出(高皇后無子,說詳下)。可是在表面上,燕王卻一口咬定自己是嫡出,他如周王同母,連帶地把周王也算為高後親子。在起兵的時候口口聲聲抬出嫡子的頭銜來迎合傳統的宗法觀念。因為這時候被稱為嫡子的懿文及秦晉二王都已去世,建文在他的舉兵檄文(《燕王令旨》)中被斥為變祖法妻祖母大逆不道,不應繼承主器,在倫序上他應入繼大統。所以他在任何文件和口頭談話上一有機會就向人訴說他是嫡子,即位後即下令焚毀建文朝有「言語干犯」的文件,至少在這些文件中有一部分是指斥他這一假作的聲明的。《太宗實錄》記其起兵時上書:

  (建文)元年七月癸酉上書於朝曰:「切念臣于懿文皇太子同父母至親也。……」

  同日他又告訴他的將士說:「我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嫡子,國家至親。(《燕王令旨》卷二)」得位後他又書面告訴人他是嫡子:

  三十五年七月壬午詔曰:「朕為高皇帝嫡子;祖有明訓:朝無正臣,內有奸惡,王得興兵討之。」(同上書,卷一〇上)

  又書面告訴他的親屬,讓他們會意他是嫡子:

  三十五年七月癸亥,晉王濟熺來朝。賜書諭曰:「吾與爾父皆皇考妣所生,自少友愛深厚。」(同上書,卷一〇下)

  從此以後,燕王嫡子之說便成鐵案。登極後變本加厲,率性偽造《玉牒》,惟以自己和周王為高後嫡子,明著懿文及秦晉二王俱為庶出,這一痕跡一見於郎瑛所見之《魯府玉牒》,二見於被刪改後的《明太祖實錄》。稍久覺得這說不妥,再來一次修改,在三修《太祖實錄》和《天潢玉牒》中明著五人同母。這一件偽造文證的經過,夏燮說得最明白。他說:

  明成祖于建文所修之《太祖實錄》,一改再改,其用意在適出一事。蓋懿文太子薨,則其倫序猶在秦晉,若洪武之末,則秦晉二王已薨,自謂倫序當立,藉以文其纂逆之名也。並引周王為五人同母者蓋燕周本同母也。《明史·黃子澄傳》曰:「周王,燕王之母弟,削周是翦燕手足也。」此初修本之僅存者⑤。解縉奉詔再修,盡焚原草而獨存此數語者,蓋縉等欲取媚成祖,遂謂懿文太子秦晉二王皆諸妃出,惟燕週二王同為高後生,以證立嫡立長,禮之所宜。是則縉之所謂同母,乃母高後,與子澄傳中同母之語詞同而意異矣。縉之得罪在永樂九年,時必有譖之于成祖者,謂懿文庶出之語駭人聽聞,修《實錄》者留此罅隙以滋天下後世口實,於是成祖並疑李景隆、茹瑺等心術不正(語見沈氏《野獲編》),乃於九年覆命姚廣孝、夏原吉等為三修之役,而楊士奇等主之,因自懿文太子以下五人悉系之高後所出,遂為定本。而忘卻子澄同母一語自相矛盾未及追改,又入之《永樂實錄》中,而燕週二王之為庶生,反成鐵證,是目論而不自見其睫者也。(《明通鑒義例》)

  【⑤此說明人著作中流傳甚廣。朱睦為周藩宗室,他也在《革除逸史》中記:「(齊)泰欲伐燕,(黃)子澄曰:『不可,燕兵最精,卒難圖,不如先取周,周乃燕母弟,去其手足而後燕可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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