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吳晗 > 大明興衰三百年 | 上頁 下頁 |
|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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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們對做官做糧長當然很高興,感激和支持這個維護本階級利益的政權。但同時也不肯放棄增加佔領田土和人力的機會,用盡一切手段逃避對國家的賦稅和徭役,兩浙地主所用的方法,把自己田產詭托(假寫在)親鄰佃僕名下,叫作「鐵腳詭寄」。普遍成為風氣,鄉里欺騙州縣,州縣欺騙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詭寄」[149]。此外,還有灑派、包荒、移丘換段等手段。朱元璋在處罰這些地主以後,氣憤地指出: 【[149]《明太祖實錄》卷一八〇。】 民間灑派、包荒、詭寄、移丘換段,這等都是奸頑豪富之家,將次沒福受用財賦田產,以自己科差灑派細民;境內本無積年荒田,此等豪猾買囑貪官污吏及造冊書算人等,其貪官污吏受豪猾之財,當科糧之際,做包荒名色征納小戶,書算手受財,將田灑派、移丘換段,做詭寄名色,以此靠損小民。[150] 【[150]《大誥續誥》卷四五,《靠損小民》。】 地主把負擔轉嫁給貧民,結果是富的更富,窮的更窮。[151]地主階級侵佔了皇家統治集團應得的租稅和人力,農民負擔加重了,一方面國家田賦和徭役的收入、供應減少,另一方面農民更加窮困饑餓,動搖侵蝕了統治集團的經濟基礎,階級內部發生矛盾,鬥爭展開了。 【[151]《明太祖實錄》卷一八〇。】 經過元末二十年的戰爭,土地簿籍多數喪失,保存下來的一部分,也因為戶口變換,實際的情況和簿籍不相符。大部分土地沒有簿籍可查,逃避了國家賦役;有簿籍的土地,登記的面積和負擔又輕重不一,極不公平。朱元璋抓住這個中心問題,對地主進行鬥爭。方法是普遍丈量土地和調查登記人口。 洪武元年(1368)正月派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定其賦稅。[152]五年(1372)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畝。[153]十四年(1381)命全國郡縣編賦役黃冊。二十年(1387)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編制魚鱗圖冊。[154]前後一共用了二十年的時間,才辦好這兩件事。 【[152]《明太祖實錄》卷二九。】 【[153]《明太祖實錄》卷一七四。】 【[154]《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五、一八〇。】 丈量土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往各處,隨其稅糧多少,定為幾區,每區設糧長四人,會集裡甲耆民,量度每塊田畝的方圓,作成簡圖編次字號,登記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編類各圖成冊,以所繪的田畝形狀像魚鱗,名為魚鱗圖冊。 人口普查的結果,編定了賦役黃冊。把戶口編成裡甲,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的地主十戶做裡長,餘百戶為十甲。每甲十戶,設一甲首。每年以裡長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後次序根據丁糧多少,每甲輪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內先後輪流為國家服義務勞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時間。在城中的裡叫坊,近城的叫廂,鄉都的皆叫作裡。每裡編為一冊,裡中有鰥寡孤獨不能應役的,帶管於一百一十戶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糧增減重新編定服役的次序,因為冊面用黃紙,所以叫作黃冊。 魚鱗圖冊是確定地權的所有權的根據,賦役黃冊是徵收賦役的根據,通過土地和人戶的普查,制定了這兩種簿籍,頒佈了租稅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土田人口被登記固定了,國家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穩定了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且,也有力地打擊了一部分地主階級,從他們手中奪回對一部分土地和人口的控制,從而大大增強了皇家統治集團的權力,更進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專制。朱元璋的政權,比過去任何一個時代,都更加強大、集中、穩定、完備了。 對城鄉人民,經過全國規模的土地丈量,定了租稅,在冊上詳細記載土地的情況,原阪、墳衍、下隰、沃瘠、沙鹵的區別,並規定凡置買田地,必須到官府登記及過割稅糧,免掉貧民產去稅存的弊端,同時也保證了政府的稅收,十年一次的勞役,使人民有輪流休息的機會,這些措施,確實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鼓舞了農民的生產情緒,對於社會生產力的推進,起了顯著的作用。 對破壞農業生產的吏役,用法律加以制裁,例如「松江一府坊廂中不務生理,交結官府者一千三百五十名,蘇州坊廂一千五百二十一名,皆是市井之徒,不知農民艱苦,幫閒在官,自名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幫虎,其名凡六。不問農民急務之時,生事下鄉,攪擾農業。芒種之時,栽種在手,農務無隙,此等齎執批文,抵農所在,或就水車上鎖人下車者有之,或就手內去其秧苗鎖人出田者有之……紛然於城市鄉村擾害人民」[155]。朱元璋下令加以清理,除正牢子合應正役以外,其他一概革除,如松江府就革除了小牢子、野牢子等九百餘名。[156]一個地方減少了四分之三危害農民的吏役,這對於農民正常進行生產有很大好處。 【[155]《大誥續誥》,罪除濫役第七四。】 【[156]《大誥續誥》,松江逸民為害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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