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吳晗 > 大明興衰三百年 | 上頁 下頁 |
| 三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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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錢不便於貿易,決定發行紙幣。七年(1374)設寶鈔提舉司,下設抄紙、印鈔二局,寶鈔、行用二庫。八年(1375)命中書省造「大明寶鈔」,以桑穰為紙料,紙質青色,高一尺,廣六寸,外為龍紋花欄,上橫額題「大明通行寶鈔」,其內上欄之兩旁各篆文四字:右旁篆「大明寶鈔」,左旁篆「天下通行」。其中圖繪錢貫形狀,以十串為貫,標明幣值一貫,下欄是:「中書省[十三年(1380)後改為戶部]奏准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十三年(1380)後改為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產。洪武年月日。」背和麵都加蓋朱印。邊沿標記字號一貫的畫錢十串,五百文的畫五串,以下是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共六種。規定每鈔一貫准錢千文,銀一兩。四貫准黃金一兩。二十一年(1388)加造從十文到五十文的小鈔。[118] 【[118]《大明會典》卷三一,《鈔法》;《明史》卷八一,《食貨志》,《鈔法》。】 為了保證寶鈔的流通,在發行時就以法律禁止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治罪,告發者就以其物給賞。人民只准以金銀向政府掉換寶鈔。並規定商稅錢鈔兼收,比例為收錢十分之三,收鈔十分之七,一百文以下的只收銅錢。[119]在外衛所軍士每月食鹽給鈔,各鹽場給工本鈔。十八年(1785)命戶部凡天下官祿米以鈔代給,每米一石支付鈔二貫五百文。[120] 【[119]《大明會典》卷三一,《鈔法》。】 【[120]《明太祖實錄》卷一七六。】 寶鈔的發行是適合當時人民需要的,對商業的繁榮起了作用。但是朱元璋抄襲元朝的鈔法,只學了後期崩潰的辦法,沒有懂得元代前期鈔法之所以通行,受到廣大人民喜愛的道理。原來元初行鈔,第一,有金銀和絲為鈔本準備金,各路無鈔本的不發新鈔;第二,印造有定額,計算全國商稅收入的金銀和爛鈔兌換數量作為發行額數;第三,政府有收有放,丁賦和商稅都收鈔;第四,可以兌換金銀,人民持鈔可以向鈔庫換取金銀。相反,元代鈔法之所以崩潰,是因為把鈔本動用光了;無限制濫發造成惡性膨脹,只發行不收回;不能兌換金銀;爛鈔不能換新鈔。[121]洪武鈔法以元代後期鈔法做依據,因之,雖然初行的幾年,由於行用方便和習慣,還能保持和物價的一定比例,但是,由於回收受限制,發行量沒有限制,發行過多,收回很少,不兌現紙幣充斥於市場,幣值便不能維持了。 【[121]參看1946年7月《中國社會科學集刊》七卷二期吳晗《元史食貨志鈔法補》,1943年6月《人文科學學報》二卷一期吳晗《記大明通行寶鈔》二文。】 寶鈔發行的情況,以洪武十八年(1385)二月二十五日到十二月為例,寶鈔提舉司鈔匠五百八十名所造鈔共九百九十四萬六千五百九十九錠。[122]明代以鈔五貫為一錠,這一年的發行額約為五千萬貫;合銀五千萬兩。明初每年國庫銀的收入,不過幾萬兩,一年的發行額竟相當於一千倍左右銀的收入,加上以前歷年所發,數量就更大了。更由於印製的簡陋,容易作假,偽鈔大量投入市場[123],幣值就越發低落了。二十三年(1390)兩浙市民以鈔一貫折錢二百五十文[124],二十七年(1394)降到折錢一百六十文[125]。到三十年(1397)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定價,索性不用寶鈔了。[126]朱元璋很著急,三番五次地申明:鈔一貫應折錢一千文,舊鈔可以換新鈔,禁用銅錢;禁用金銀交易等辦法,還是不濟事,鈔值還是日益低落,不被人民歡迎。到成化時(1465—1487)洪武錢民間全不通行,寶鈔只是官府在用,一貫僅值銀三厘,或錢二文,跌到原定法價的千分之一。[127] 【[122]《大誥續誥》,鈔庫作弊第三二。】 【[123]《大誥》偽鈔第四八:「寶鈔通行天下,便民交易。其兩浙江東西民有偽造者,句容縣民楊饅頭本人起意,縣民合謀者數多,銀匠密修錫板,文理分明,印紙馬之戶同謀刷印,捕獲到宮。自京至於句容,所梟之屍相望。」】 【[124]《明太祖實錄》卷二〇五。】 【[125]《明太祖實錄》卷二三四。】 【[126]《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一。】 【[127]陸容:《菽園雜記摘抄》卷五。】 大約百年以後,由於對外貿易的發展,銀子流入國內的量一天天增多了。這樣,在官府和市場就同時使用兩種貨幣,官府支出用價值極低的紙幣,收入卻要銀子,市場出入都用銀子。銀子終於逐漸代替了寶鈔成為全國通行的通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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