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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何之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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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12月下旬) 何、李、安、郝、王諸學兄足下: 前日奉手書,敬悉一是。過辱獎飾,所不敢承。今將見問事宜條覆如左: (一)聯綿字取材之處,須遍四部,先以隋以前為限。好在五君共同研究,可以分擔經、史、子、集四部。就一部分中每閱一書,即將其中聯綿字記出(並記卷數,以便再檢),其有類似聯綿者,亦姑記之(如《莊子)中人名三字者,中亦有聯綿字),後再增刪,彙集,分類。 (二)分類之法,擬分雙聲字為一類;疊韻字為一類;其非雙聲、疊韻者,又為一類。雙聲字以字母為次(古音字母不過二十餘,不妨借用三十六字母疊韻字以《廣韻》為次;其非雙聲、疊韻者,則以第一字之聲或韻為次。而一母韻又以其意義最近者,互相系連,則可以觀其會通矣。 (三)漢魏人經注中字,與《爾雅》、《方言》、《釋名》、《廣雅》、《說文》中字,任經部者兼之。金石文字(漢魏以前者),任史部者兼之;《史記》、《漢書》中所載古賦,與《文選》往往有異同,亦須兼采。子部中如高誘《呂覽》、《淮南》注,亦可采入。集部于《楚辭》、《文選》外,可參考《全上古三代秦漢六朝文》。 (四)五君表字、籍貫,望見示,庶後日通信便於稱呼。專覆,敬詢近祺不一 王國維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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