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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概論講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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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 孔子以前,有《易》、《書》、《詩》、《禮》、《樂)《春秋》諸書。而未有經名。《禮記》有《經解篇》。其所舉之經凡六。曰:「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絮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此篇記以為孔子之言,雖未必然,要不失為七十子後學之說。《莊子·天下篇》亦雲《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其所述者,蓋儒家之恒言;是戰國時,「六經」之名固已確立矣。此「六經」中,《詩》、《書》、《禮》、《樂》皆古代之遺文。百家諸子多稱《詩》、《書》,《禮)《樂》獨為儒家所傳。《荀子》屢雲:「隆《禮》、《樂》而殺《詩》、《書)」《莊子》雲:「其在《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明之。」《易》為蔔筮之書。《春秋》為魯國史,孔子以前,其行世不及《詩》、《書》、《禮》、《樂》之廣。儒家以孔子贊《易)修《春秋》,遂尊之為經。故《詩) 《書》、《禮》、《樂》者。古代之公學!亦儒家之外學也;《易》、《春秋》者!儒家之專學,亦其內學也。其尊之為經者,以皆孔子手定之故。儒家謂孔子刪《詩》、《書》,定《禮》、《樂》,贊《周易》,修《春秋》,以經聖人手定,故謂之經。六經亦謂之六藝。漢初,《樂經》先亡,故又稱五經。古所謂經,皆不出此六者。其餘孔子之言,為門人所記者,如《論語》、《孝經》,均不在六經數。二書漢人皆謂之傳。《爾雅》為釋經之書,亦傳之一也。《孟子》則與《荀子》並在諸子之列。其後《周官》、《禮記》,以附於《禮》而稱經。《左傳》、《公羊》、《榖梁傳》,以附於《春秋》而稱經。唐以後,遂有「九經」之目。而《論語》、《孝經》、《爾雅》則謂之「三傳」,蓋猶承漢人之舊。宋儒自《禮記》中別出《大學》、《中庸》,與《論語》、《孟子》並稱四書。亦猶漢人呼《論語》、《孝經》為傳之意。然漢人于石經未刊《論語》,唐石經中並刊《論語》、《孝經》、《爾雅》,宋人補刊蜀石經,並及《孟子》。宋元以後,又有「十四經,兼《大戴禮》)、「十三經」之目。於是古人所謂傳,皆得經名。然其初,本謂孔子手定之書,不可不知也。其所謂之經者,常也,謂可為後世常法者也。故諸子百家目其先師之書。亦謂之經。如墨家有《墨經》。道家謂老子之書為《道德經》,醫家謂神農《本草》為《本草經》,黃帝《素問》為《內經》。其餘小小方技,如相牛、相馬之屬,亦各有經,甚至茶譜謂之《茶經》,酒譜謂之《酒經》,皆謂其先師之書,足以常為後世程式者,其與儒家稱孔子之書為經之意,固不相遠。故今可得下經之定義曰:「經者,孔子手定之書,足為後世常法也。」今當就經之次序,分別論之。 第二章 《周易》 《易》之為書,自古有之。初伏羲氏畫八卦,文王重之,為六十四卦。卦積六畫而成,故每卦有六爻。卦有卦辭,爻有爻辭,相傳亦文王所作也(或雲《爻辭》周公作X故謂之《周易》。《易》之書,古代但以供蔔筮之用。孔子晚而學《易》,乃作《彖》上下傳以釋卦辭,《象》上下傳以釋爻辭,又作《繫辭》上下傳,《文言》、《說卦》、《序卦》、《雜卦》諸傳。以釋其大義,謂之十翼。其書說陰陽消長之理。《繫辭傳》雲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鄭玄贊《易》,以「變易」「不易」二語釋之。變易者,《傳》之所謂「窮則變」也;不易者,《傳》所謂「通則久」也。天道如是,人事亦然。聖人推天道以明人事,而作此書,以為人事之準繩,占筮之用,其一端也。孔子《易》學,傳之弟子商瞿。漢初傳《易》者,有施、孟、梁邱三家。又有京氏、費氏,多以象數為說。魏王弼出,始純以義理說之,然頗雜以老莊之說。唐以後,諸家說漸亡,而王弼注立於學官,流傳至今。宋時程子頤作《程氏傳》,亦說義理。朱子複參以象數,作《周易本義》。宋元以後,並立於學官。要皆得《易》之一端雲。 第三章 《尚書》 《書》謂之《尚書》者,以其為上古之書也。《書》始堯、舜,終秦穆公。相傳孔子刪《書》,定為百篇。至秦焚書,亡其七十二篇。伏生以所存二十八篇教于齊魯之間。其篇名為:《堯典》(兼今之《舜典》)。《皋陶謨》(兼今之《益稷》)。《禹貢》、《甘誓》、《湯誓》、《盤庚》(兼今三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範》、《金滕》、《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兼今康王之誥)。《費誓》、《呂刑》、《文侯之命》、《秦誓》。其後又益以《太誓》(《秦誓》),為二十九篇。伏生之傳,為歐陽、大小夏侯三家,所謂《今文尚書》也。漢景帝時,魯其王發孔子宅,於其壁中得《古文尚書》四十五篇,多於今文者十六篇。孔安國以今文讀之,通其二十九篇,其十六篇無說,謂之《逸書》,遂亡于漢魏之間。時今、古文二學皆微,晉初乃有偽造孔安國《尚書傳》者,析舊有之二十八篇為三十一篇(歐陽今文及馬融、鄭玄注古文已如此)。又易《泰誓》以偽《泰誓》三篇,又增出偽書二十四篇,共五十八篇,今所傳本是也。唐時立於學官。宋時朱子弟子蔡沈作《尚書集傳》,亦據偽孔安國本。元明以後,亦立於學官。自宋以來,儒者已疑《泰誓》及二十四篇之偽;曆元明至清四代,遂為定論。其偽者亦魏晉間人搜輯古逸書所成!其言多有裨于政治道德!不可廢也。其真者多紀帝王行事及君臣論治之語,實中國三千年來政治道德之淵源,亦中國最古之史也。 第四章 《詩》 《詩》,大都周世之所作也。其采諸各國者,謂之風,有《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三者皆衛詩)。《王風》(周東都之詩)。《鄭風》、《齊風》、《魏風》、《唐風》(晉詩)。《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凡十五國。其王朝所作,以美刺政事者,謂之雅;以祭先王及百神者,謂之頌。雅有《小雅》、《大雅》。頌有《周頌》又魯為周公之後,宋為先代之後,皆得用天子禮樂,故其詩亦謂之頌焉。國風之詩,多民間歌謠,古人采之,以觀風俗及政治之美惡。至於雅、頌,則多出於士大夫之手,或詠歌先王之德,或陳古以刺今,其言均可諷誦;而道德政治上之教訓,亦多寓其中。其使人感發興起,較《易》、《書》為深,故孔子屢令弟子學《詩》,以為教育之方術。《詩》出於孔氏者三百十一篇,其六篇無辭,故為三百五篇。漢興,,《詩》者有魯、齊、韓三家,至後世倶亡;《毛詩》稍後出而獨存。今之《毛詩故訓傳》,漢毛萇所作也,漢末鄭玄複為之箋。六朝以後,《毛詩》孤行。宋人始舍舊注而以新意說《詩》,朱子《詩集傳》,其一也,朱子既歿,其書立於學官,人皆宗之。二者各有得失,未可偏廢。 第五章 《禮》 一、《儀禮》六經中之《禮經》,謂今之《儀禮》也。六朝以前,無「儀禮」之名,其書但謂之《1》。或據其首數篇,謂之《士禮》,或謂之《禮經》。或謂之《禮記》(非今之《禮記》。漢初高堂生所傳者,凡十七篇:曰《士冠禮》,日《士昏禮》,日《士相見禮》,日《鄉飲酒禮》,日《鄉射禮》,日《燕禮》,曰《大射儀》,曰《聘禮》,曰《公食大夫禮》,曰《覲禮》,曰《喪服》,曰《士喪禮》,曰《既夕禮》(即《士喪禮》之下篇)!曰《士虞禮》,曰《特牲饋食禮》,曰《少牢饋食禮》,曰《有司徹》(即《少牢饋食禮》下篇)其中惟士禮稍備,天子、諸侯、大夫之禮多不具。蓋孔子之時,已無完書。就其存者觀之,其記諸禮節目,至繳至悉。經後往往有記,以補經之所未備。《喪服》一篇複有傳,則為釋經而作也。又漢時,魯淹中得古文《禮》五十六卷,比高堂生所傳增多三十九篇。然所增如《中霤禮》等,皆瑣碎非十七篇之比,又無師說,故書亦不傳。高堂生之傳,其後為大、小戴氏及慶氏。及後漢鄭玄以古文校十七篇,擇其是者從之,並為之注,通行至今。宋儒於他經皆有注,獨於此經則全用鄭氏之說也。 二、《禮記》漢初有記百三十一篇,戴德所傳八十五篇,戴聖傳四十九篇。今之《禮記》即戴聖之本,其書多七十子後學所記,亦有秦漢人作,皆《禮經》之支流也。如《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大傳》、《祭義》,皆釋《禮經》之大義;如《奔喪》、《投壺》,說者以為《禮經》之逸篇。又如《曾子問》、《喪服小記》、《雜記》、《喪大記》、《問喪》、《服問》、《間傳》、《三年問》、《喪服四制》九篇皆屬喪服,《郊特牲》、《祭法》、《祭統》諸篇皆屬祭祀,皆《禮經》之附庸。其餘有屬通論者,有屬制度者,有屬明堂陰陽者,有屬子法者,皆足補《禮經、之不備;而《曲禮》、《內則》、《少儀》諸篇,又切於日用。故六朝以後,《禮經》學微而《禮記》遂昌。漢末,鄭玄作《禮記注》。唐初,孔穎達等定《五經正義》,有《禮記》而無《禮經》,遂取《儀禮》而代之。宋朱子特取其中《大學》、《中庸》二篇,為之章句,與《論語》、《孟子》合稱「四書」。元陳濉作《禮記集說》,明初立於學官,然不及鄭注遠甚也。 三、《周禮》載周之官制,凡分六官《天官塚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冬官》篇亡,以《考工記》補之。六官官屬共三百六十,其制與《詩》、《書》所載不盡相合,其書亦最晚出。漢劉歆始篤好之,於《七略》載其書,謂之《周官經》,王莽時立於學官。後漢初廢,然民間頗有傳習者。劉歆弟子杜子春始通其訓詁。鄭興、鄭眾父子亦治此經。鄭玄校以舊本,合三家說為之注。當時遂與《儀禮》、《禮記》並稱三《禮》。實則為周時制度之書,與《禮經》無涉也。 第六章 《春秋》 《春秋》本魯史記之書,孔子修之。自魯隱公元年,曆桓、莊、閔、僖、文、宣、成、襄、昭、定,凡十公,訖於哀公十四年。凡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蓋本魯史之舊,孔子加以筆削,以見一王之法,以寓褒貶。傳《春秋》者五家,今存三家,左氏、公羊、榖梁是也。 一、《左氏傳》《春秋左氏》傳者,左邱明之所作也。昔人謂孔子將作《春秋》,與左邱明觀其史記,為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邱明恐弟子各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故其書以史事為詳,後世知春秋時事蹟者,全賴此書。漢興,張蒼獻之。司馬遷作《史記》,多采其書。然漢人皆以為史書,不以為經說。後漢初立於學官,未幾而廢,然民間頗傳習之。賈逵、服虔等並為之注。今所傳者,晉杜預注也。魏晉以後,說《春秋》者皆以左氏為宗。 二、《公羊傳》初,齊人公羊高受《春秋》于子夏,五世相傳,其說皆口授。至漢景帝時,公羊壽始與其弟子胡母子都著於竹帛。同時董仲舒亦治公羊《春秋》,作《春秋繁露》以輔之子都,於是公羊之學大顯。其傳有嚴氏、顏氏二家之學,其書皆不傳,專者後漢何休注也。公羊家說《春秋》,以為《春秋》非紀事之書,重義而不重事。《春秋》書法,字字皆有義例。凡時月日名字之異,皆求其所以然。於是設為科旨條例,至為煩賾,亦頗有非常異義可怪之論。何休之注,雖成于後漢之季,然用胡母生條例,及公羊先師之說,前漢《春秋》之學,惟此尚為全書。此學在兩漢最顯,至魏晉以後,左氏盛行,而公羊遂微。 三、《榖梁傳》出於魯人榖梁赤,比二《傳》為晚出。漢時曾立於學官,然未凡而廢。舊注皆不傳,傳者惟晉范寧注。六朝以後,其學亦微。 第七章 《論語》 《論語》者,孔子弟子記孔子言行之書,弟子之言合於孔子者,亦附見焉。孔子生時,弟子已各有所記。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纂,故謂之《論語》。漢興,傳者有三家:《魯論語》二十篇;《齊論語》二十二篇;《古論語》出孔子壁中,凡二十一篇。張禹初受《魯論》,又受《齊論》,擇善而從,別為《張侯論》,其書盛行於後漢。鄭玄以《古論》校《張侯論》,用《魯論》之篇次,采《古論》之文字,複為之注,顧其書(今敦煌所出,有唐人寫鄭注《論語》《述而》、《子罕》、《鄉黨》三篇)不傳。魏時何晏作《集解》,其本亦與鄭校本同,其注則兼采古今之說,六朝時立於學官。宋朱子出,複為《論語集注》,宋以後立於學官。《論語》多言立身行己之事,較六經之言經世者尤于人為切近,故歷代皆以為通經之門戶。漢人受經者,必先通《論語》、《孝經》,宋以後讀五經者,必先受四書,皆以此也。 第八章 《孝經》 《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之書。漢時亦有今文古文、今文十八章,古文二十二章。六朝時,今文《孝經》有鄭氏注(或雲鄭玄所作),後有偽為古文孔安國傳者,二書世多疑之。唐明皇因采舊說,自為之注(用今文本),唐時立於學官。宋朱子作《孝經刊誤》,用古文本,然其書不行。 第九章 《爾雅》 《爾雅》者,昔人薈萃訓詁之書,其中以釋《詩》、《書》為多。孔子之時已有此書。後人又有附益。漢時與《孝經》、《論語》並為初學之書。故劉向父子校書。列之「經」類中。漢人注者數家。後世皆亡。今唯晉郭璞注存。世以其為釋經之書。故亦附之經後焉。 第十章 《孟子》 《孟子)!本諸子之書!然漢文帝已立《孟子》博士,後乃罷之。後漢趙岐為之注。北宋末,席益補刻蜀石經,附《孟子》於後,為十三經。南宋初,邵武士人假孫奭之名,為趙注作疏,越州刊諸經疏,亦刊此疏,蓋已躋于諸經之列。朱子複為之集注,列於四書。於是十三經之名,遂一定而不可易矣。 第十一章 歷代之經學 《史記》稱孔子弟子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六藝即「六經」,是孔子之門未有分經之事也。然商瞿傳《易》,子夏傳《詩》,曾子、子遊特善於《禮》,是孔子門人于經既各有專長。其後如孟子通五經,尤長於《詩》、《書》荀子特隆於《禮》、《樂》,漢初諸儒,皆以一經名家,其設教也,先授《爾雅》及諸子書,次授《論語》、《孝經》,最後乃授一經。然其時諸大儒,無不兼通五經者。其後乃有今、古學之分。今學者,乃先秦以來師師相傳之學,漢初皆立於學官,是為官學。古學則後出之古書,民間創通傳習者也。二者各有家法,本不相謀。 後漢以後,古學漸盛,後有鄭玄者,博通五經,兼綜今古,于《易》、《書》、《詩》、三《禮》、《論語》,皆為之注,學者宗之。於是兩漢今古二家之學,漸微而亡。同時王弼之《易注》,偽託之孔安國《尚書傳》,杜預之《左傳集解》,亦與鄭氏之書並行於世。至南北朝學者,乃複為此種經注作釋,謂之義疏,亦謂之正義。唐有天下,令孔穎達等撰《五經正義》。于《易》用王弼注,《書》用孔安國傳,《詩》用鄭氏《毛詩箋》,《禮記》用鄭氏注,《春秋左氏傳》用杜預注。均采前人舊疏,為之正義。於是此五注者,遂為官學正本。 其後賈公彥撰《周禮》、《儀禮》二疏(皆用鄭注),楊士勳撰《榖梁傳疏》(用范甯集解),徐彥撰《公羊疏》(用何休注),於是九經皆有正義。而《論語》有梁皇侃舊疏(用何晏集解),《孝經》有元行沖疏(用明皇禦注),《爾雅》有孫炎、高璉二疏(皆用郭璞注)。至宋真宗對,命那房校定《論語》、《孝經》、《爾雅》三疏。合賈氏《周禮》、《儀禮》二疏,楊氏《榖梁疏》,徐氏《公羊疏》刊佈之,謂之《七經正義》,以繼孔穎達《五經正義》之後,以是亦為官學正本。唐時學者,皆謹守舊注,無敢出入。宋劉敞、歐陽修、蘇軾、王安石等,始以新意說經。同時周敦頤、程顥頤兄弟、張載、邵雍等,複為心性之學,至朱子而集其大成。朱子于《易》作《本義》,於《詩》作《集傳》,唯《尚書》注未成,以授其門人蔡沈,沈作《集傳》。朱子又作《四書集注》,皆與漢魏以來舊注不同。其說義理或校舊注為長。其後朱子之書,盡立於學官。明以後,《春秋》亦用胡安國傳,《禮記》用陳濉集說。於是五經舊注,皆遏而不行。 明永樂中,作《五經大全》,為宋元經注之義疏,猶唐宋之《五經正義》、《七經正義》為漢魏經注之義疏也。元明二代,篤守宋注,與唐人之篤守舊注無異。有清一代,其取士雖仍用宋注,然亦兼采舊說。學者著書,尤多發明漢學。其于諸經各有專家:于《易》,則由虞翻以上溯孟氏;于《書》,則古學求諸馬、鄭,今學求之歐陽、大小夏侯,於《詩》,兼采齊、魯、韓。而陳氏奐之《毛詩傳疏》、孫氏詒讓之《周禮正義》、胡氏培暈之《儀禮正義》、陳氏立之《公羊義疏》,其精博均在六朝唐人義疏之上。至郝氏懿行之《爾雅義疏》,雖釋郭注,其識並駕郭氏而上之。緣有清一代,考證之風大盛,窮經之方法既定,又得小學、史學之助,故其于經學之成功,實非元明之所能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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