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國維 > 王國維文存 | 上頁 下頁 |
魏石經考一 |
|
漢、魏石經同立於太學,其時相接,其地又同。昔人所記,往往互誤。故欲考魏石經之經數、石數,必自漢石經始矣。漢石經經數,據《後漢書·靈帝記》、《盧植傳》、《儒林傳序》、《宦者傳》,皆雲「五經」,《蔡邕傳》、《儒林傳》「張馴下」則雲「六經」,《隋書·經籍志》雲「七經」。其目,則《洛陽記》(《後漢書·蔡邕傳》注引)舉《尚書》、《周易》、《公羊傳》、《禮記》、《論語》五種,《洛陽伽藍記》舉《周易》、《尚書》、《公羊》、《禮記》四種,《隋志》則有《周易》、《尚書》、《魯詩》、《儀禮》、《春秋》、《公羊傳》、《論語》七種(據拓本)。宋時存《詩》、《書》、《儀禮》、《公羊傳》、《論語》五種(據殘石X此先儒所謂五、六、七經之不同,不可得而詳者也。其石數,則《西征記》(《太平御覽》卷五百八十九引)雲「四十枚」,《洛陽記》雲「四十六枚」,《洛陽伽藍記》雲「四十八碑」,《水經注·谷水篇》複以四十八碑為魏三字石經,《北齊書·文宣帝紀》雲「五十二枚」。此亦先儒所謂不可得而詳者也。余謂欲知漢石經之經數、石數,當以二者參伍定之。今用此法互相參校,則經數莫確于《隋志》,石數莫確於《洛陽記》。《記》雲:「太學在洛城南開陽門外,講堂長十丈,廣二丈。堂前石經四部,本碑四十六枚。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二碑毀,南行,《禮記》十五碑悉崩壞;東行,《論語》三碑,二碑毀。」《後漢書·蔡邕傳》注引此,但雲《洛陽記》,而《光武紀》注引首三語,雲「陸機《洛陽記》」,則全文亦當為機語。然陸機時漢石經當未崩毀(《魏志·王肅傳》注引《魏略》:「黃初後,掃除太學之灰炭,補舊石經之缺壞。」是漢石經雖經董卓之亂,已修補完具。 自是訖晉初,洛陽初無兵火,自無崩壞之理),則所引疑非機書(考《隋志》載《洛陽記》四卷,無撰人姓名;《洛陽記》一卷,陸機撰;《洛陽圖》一卷,晉懷州刺史楊佺期撰。佺期曾為龍驤將軍,《後漢書·儒林傳》注引楊龍驤《洛陽記》,是佺期《圖》亦有《記》稱。《元和郡縣圖志》又引華延儁《洛陽記》,新、舊兩《唐書·志》皆有戴延之《洛陽記》一卷。是《洛陽記》共有四五種),然其記碑之方位、存毀,較《水經注》、《洛陽伽藍記》為詳,固當在酈道元、楊街之二書前矣。惟所記經數,則不無舛誤。《記》於西行二十八碑中,失記《魯詩》及《春秋》二經;又南行十五碑之《禮記》,實指《儀禮》言;皆得以諸經字數證之。漢石經,據傳世宋拓本,《尚書》、《論語》大率每行七十三四字(因古本、今本字數不同,故不能決其每行若干字),他經當准之。又據《洛陽記》載《朱超石與兄書》,石經高丈許,廣四尺,則縱得七十餘字者,橫當得三十餘字。今以一碑冊五行、行七十五字計,則每碑得二千六百二十五字。又漢、魏石經皆表裡刻字,則每碑得五千二百五十字,二十八碑當得十有(五萬四千)[四萬七千]字,而《洛陽記》謂「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二碑毀」,似此二十八碑止書三經。今據唐石經字數,則《周易》二萬四千四百三十七字,《尚書》二萬七千一百三十四字;而漢石經無偽古文二十五篇並孔安國序,僅得一萬(千八)[八千]六百五十字。又唐石經《公羊傳》四萬四千七百四十八字,漢石經《公羊傳》無經文並何休序,僅得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三字。三經共七萬六百七十字,則十(四)[五]碑已足容之,無須二十八碑。惟加以《詩》四萬八百四十八字(據唐石經《毛詩》字數。 《魯詩》字數未必與毛同,然當不甚相遠。他經放此),《春秋經》一萬六千五百七十二字(據宋李燾《春秋古經後序》所計),共十有二萬八千又九十字,約需二十有五碑。而據《隸釋》所載漢石經殘字!則《魯詩》每章之首與《公羊傳》每年之首!皆空一格!又經後各有校記題名!恐正需二十八碑。此西行二十八碑于《易》、《書》、《公羊傳》外,當有《詩》、《春秋》二經之證也。《記、又雲:「南行,《禮記》十五碑。」魏晉以前,亦以今之《儀禮》為《禮記》(鄭君《詩·采蘩》箋引《少牢饋食禮》,郭璞《爾雅·釋詁》注引《士相見禮》,《釋言》注引《有司徹》,《釋草》注引《喪服傳》,皆雲《禮記》,非指《小戴禮》之四十九篇。以經字證之,《禮記》九萬八千九百九十九字(據唐石經),非漢石十五碑所能容(以漢石經每碑字數計,須十有九碑),惟《儀禮》五萬七千一百一十一字,則需十一碑,其餘當為校記、題名。 此南行十五碑之《禮記》實為《儀禮》之證也。其所雲「東行,《論語》三碑,原作「二碑」,顧氏《石經考》引改為「三碑」。以(都)[碑]數計之,顧改是也),與《論語》字數正合。然則以碑數與經文字數互校,漢石經經數當為《易》、《書》、《詩》、《禮》(《儀禮》)、《春秋》五經並《公羊》、《論語》二傳,故漢時謂之五經,或謂之六經,《隋志》謂之七經。除《論語》為專經者所兼習,不特置博士外,其餘皆當時博士之所教授也。其石數,當為四十六碑,而《洛陽伽藍記》所舉之《禮記》(後魏時專謂四十九篇者為《禮記》)《隋志》注之梁時鄭氏《尚書》八卷、《毛詩》二卷,既非博士所業,又增此三種,則與石數不能相符,此皆可決其必無者。漢石經之經數、石數既明,然後魏石經之經數、石數,可得而考矣。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