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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之哲學及其教育學說(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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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氏于其倫理學之他方面,更調和昔之自由意志論及定業論,謂意志自身絕對的自由也。此自由之意志苟一旦有所決而發見於人生,及其動作也,則必為外物所決定,而毫末不能自由。即吾人有所與之品性對所與之動機,必有所與之動作隨之。若吾人對所與之動機而欲不為之動乎?抑動矣,而欲自異於所與之動作乎?是猶卻走而惡影,擊鼓而欲其所金聲也,必不可得之數也。蓋動機律之決定吾人之動作也,與因果律之決定物理界之現象無異。此普遍之法則也,必然之秩序也。故同一之品性對同一之動機,必不能不為同一之動作。故吾人之動作,不過品性與動機二者感應之結果而已。更自他方面觀之,則同一之品性對種種之動機,其動作雖殊,仍不能稍變其同一之方向,故德性之不可以言語教也,與美術同。 苟倫理學而可以養成有德之人物,然則大詩人及大美術家亦可以美學養成之歟?有人於此而有貪戾之品性乎?其為匹夫,則禦人於國門之外可也。浸假而為君主,則擲千萬人之膏血以征服宇宙可也。浸假而受宗教之感化,則摩頂放踵,棄其生命、國土以求死後之快樂可也。此數者,其動作不同,而其品性則絕不稍異。此豈獨他人不能變更之哉?即彼自己,亦有時痛心疾首而無可如何者也。故自由之意志苟一度自決而現于人生之品性以上,則其動作之必然,無可諱也。仁之不能化而為暴,暴之不能化而為仁,與鼓之不能作金聲,鐘之不能作石聲無以異。然則吾人之品性遂不能變化乎? 叔氏曰:「否。吾人之意志苟欲此生活而現於品性以上,則其動作有絕對的必然性。然意志之欲此與否,或不欲此而欲彼,則有絕對的自由性者也。吾人苟有此品性,則其種種之動作,必與其品性相應。然此氣質非他,吾人之所欲而自決定之者也。然欲之與否,則存于吾人之自由。於是吾人有變化品性之義務,雖變化品性者古今曾無幾人,然品性之所以能變化,即意志自由之征也。然此變化僅限於超絕的品性,而不及於經驗的品性。」由此觀之,叔氏于倫理學上持經驗的定業論與超絕的自由論,與其於知識論上持經驗的觀念論與超絕的實在論無異。此亦自汗德之倫理學出,而又加以系統的說明者也。由是叔氏之批評善惡也,亦帶形式論之性質。即謂品性苟善,則其動作之結果如何,不必問也。若有不善之品性,則其動作之結果,雖或有益無害,然於倫理學上,實非有絲毫之價值者也。 至叔氏哲學全體之特質,亦有可言者。其最重要者,叔氏之出發點在直觀(即知覺),而不在概念是也。蓋自中世以降之哲學,往往從最普遍之概念立論,不知概念之為物,本由種種之直觀抽象而得者,故其內容不能有直觀以外之物。而直觀既為概念以後,亦稍變其形而不能如直觀自身之完全明晰,一切謬妄皆生於此。而概念之愈普遍者,其離直觀愈遠,其生謬妄愈易。故吾人欲深知一概念,必實現之于直觀,而以直觀代表之而後可。若直觀之知識,乃最確實之知識。而概念者,僅為知識之記憶傳達之用,不能由此而得新知識。真正之新知識,必不可不由直觀之知識,即經驗之知識中得之。然古今之哲學家往往由概念立論,汗德且不免此,況他人乎?特如希哀林、海額爾之徒專以概念為哲學上唯一之材料,而不復求之于直觀,故其所說非不莊嚴宏麗,然如蜃樓海市,非吾人所可駐足者也。 叔氏謂彼等之哲學曰言語之遊戲,寧為過歟!叔氏之哲學則不然。其形而上學之系統,實本于一生之直觀所得者。其言語之明晰與材料之豐富,皆存於此。且彼之美學、倫理學中亦重直觀的知識,而謂於此二學中,概念的知識無效也。故其言曰:「哲學者,存於概念而非出於概念。」即以其研究之成績載之於言語(概念之記號)中,而非由概念出發者也。叔氏之哲學所以淩轢古今者,其淵源實存於此。彼以天才之眼觀宇宙人生之事實,而於婆羅門佛教之經典及柏拉圖、汗德之哲學中發見其觀察之不謬,而樂於稱道之。然其所以構成彼之偉大之哲學系統者,非此等經典及哲學,而人人耳中、目中之宇宙人生即是也。易言以明之,此等經典哲學乃彼之宇宙觀及人生觀之注腳,而其宇宙觀及人生觀非由此等經典哲學出者也。 更有可注意者,叔氏一生之生活是也。彼生於富豪之家,雖中更衰落,尚得維持其索居之生活,彼送其一生於哲學之考察,雖一為大學講師,然未幾即罷,又非以著述為生活者也。故其著書之數,于近世哲學家中為最少,然書之價值之貴重有如彼者乎?彼等日日為講義,日日作雜誌之論文(殊如希哀林、海額爾等),其為哲學上真正之考察之時殆希也。獨叔氏送其一生於宇宙人生上之考察與審美上之瞑想,其妨此考察者,獨彼之強烈之意志之苦痛耳。而此意志上之苦痛,又還為哲學上之材料,故彼之學說與行為,雖往往自相矛盾,然其所謂為哲學而生而非以哲學為生者,則誠夫子之自道也。 至是吾人可知叔氏之在哲學上之位置,其在古代則有希臘之柏拉圖,在近世則有德意志之汗德,此二人固叔氏平生所最服膺,而亦以之自命者也。然柏氏之學說中,其所說之真理,往往被以神話之面具。汗德之知識論,固為曠古之絕識,然如上文所述,乃破壞的而非建設的,故僅如陳勝、吳廣,帝王之驅除而已。更觀叔氏以降之哲學,如翻希奈爾芬、德赫爾、德曼等,無不受叔氏學說之影響。特如尼采由叔氏之學說出,浸假而趨於叔氏之反對點,然其超人之理想,其所負于叔氏之天才論者亦不少。其影響如彼,其學說如此,則叔氏與海爾巴脫等之學說,孰真孰妄,孰優孰絀,固不俟知者而決也。 吾人既略述叔本華之哲學,更進而觀其及於教育學說。彼之哲學如上文所述,既以直觀為唯一之根據矣,故其教育學之議論,亦皆以直觀為本。今將其重要之學說述之如左: 叔氏謂直觀者,乃一切真理之根本。唯直接間接與此相聯絡者,斯得為真理,而去直觀愈近者,其理愈真。若有概念雜乎其間,則欲其不罹於虛妄,難矣。如吾人持此論以觀數學,則歐幾裡得之方法二千年間所風行者,欲不謂之乖謬,不可得也。夫一切名學上之證明,吾人往往反而求其源于直觀。若數學,固不外空間、時間之直觀,而此直觀非後天的直觀,而先天的直觀也。易言以明之,非經驗的直觀,而純粹的直觀也。即數學之根據存于直觀,而不俟證明,又不能證明者也。今若於數學中舍其固有之直觀,而代以名學上之證明,與人自斷其足,而俟輦而行者何異?於彼《充足之理由之原理》之論文中述知識之根據(謂名學上之根據)與實在之根據(謂數學上之根據)之差異,數學之根據惟存於實在之根據,而知識之根據則與之全不相涉。 何則?知識之根據但能說物之如此如彼,而不能說何以如此如彼。而歐幾裡得則全用從此根據以說數學,今以例證之。當其說三角形也,固宜首說各角與各邊之互相關係,且其互相關係也。正如理由與結論之關係而合於充足理由之原理之形式,而此形式之在空間中與在他方面無異,常有必然之性質。即一物所以如此,實由他物之異於此物者如此故也。歐氏則不用此方法以說明三角形之性質,僅與一切命題以名學上之根據,而由矛盾之原理以委曲證明之,故吾人不能得空間之關係之完全之知識,而僅得其結論,如觀魚龍之戲,但示吾人以器械之種種作用,而其內部之聯絡及構造,則終未之示也。吾人由矛盾之原理,不得不認歐氏之所證明者為真實,然其何以真實,則吾人不能知之。故雖讀歐氏之全書,不能真知空間之法則,而但記法則之某結論耳。此種非科學的知識,與醫生之但知某病與其治療之法,而不知二者之關係無異。然於某學問中,舍其固有之證明而求之於他其結果,自不得不如是也。 叔氏又進而求其用此方法之原因,蓋自希臘之哀利梯克派首立所觀及所思之差別及其衝突,美額利克派、詭辯派、新阿克特美派及懷疑派等繼之。夫吾人之知識中,其受外界之感動者五官,而變五官所受之材料為直觀者,悟性也。吾人由理性之作用而知五官及悟性,固有時而欺吾人,如夜中視朽索而以為蛇,水中置一棒而折為二,所謂幻影者是也。彼等但注意於此,以經驗的直觀為不足恃,而以為真理唯存於理性之思索,即名學上之思索,此唯理論與前之經驗論相反對。歐幾裡得於是由此論之立腳地以組織其數學,彼不得已而于直觀上發見其公理,但一切定理皆由此推演之,而不復求之于直觀。 然彼之方法之所以風行後世者,由純粹的直觀與經驗的直觀之區別未明於世故。迨汗德之說出,歐洲國民之思想與行動皆為之一變,則數學之不能不變,亦自然之勢也。蓋從汗德之說,則空間與時間之直觀,全與一切經驗的直觀異。此能離感覺而獨立,又限制感覺,而不為感覺所限制者也。易言以明之,即先天的直觀也,故不陷於五官之幻影。吾人由此始知歐氏之數學用名學之方法,全無謂之小心也。是猶夜行之人視大道為水,趑趄於其旁之草棘中,而懼其失足也。始知幾何學之圖中,吾人所視為必然者,非存於紙上之圖,又非存於抽象的概念,而唯存於吾人先天所知之一切知識之形式也。此乃充足理由之原理所轄者。而此實在之根據之原理,其明晰與確實,與知識之根據之原理無異。 故吾人不必離數學固有之範圍,而獨信任名學之方法。如吾人立於數學固有之範圍內,不但能得數學上當然之知識,並能得其所以然之知識,其賢於名學上之方法遠矣。歐氏之方法,則全分當然之知識與所以然之知識為二,但使吾人知其前者而不知其後者,此其蔽也。吾人於物理學中,必當然之知識與所以然之知識為一,而後得完全之知識。故但知托利珊利管中之水銀,其高三十英寸,而不知由空氣之重量支持之,尚不足為合理的知識也。然則吾人於數學中獨能以但知其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為滿足乎?如畢達哥拉斯之命題,但示吾人以直角三角形之有如是之性質。而歐氏之證明法,使吾人不能求其所以然。然一簡易之圖,使吾人一望而知其必然及其所以然,且其性質所以如此者,明明存於其一角為直角之故。豈獨此命題為然,一切幾何學上之真理皆能由直觀中證之。何則?此等真理元由直觀中發見之者,而名學上之證明,不過以後之附加物耳。叔氏幾何學上之見地如此,厥後哥薩克氏由叔氏之說以教授幾何學,然其書亦見棄於世。而世之授幾何學者,仍用歐氏之方法,積重之難返,固若是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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