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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


  (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中」,內也。「孚」,信也,感也。卦畫二陰在內,不得中,而三為躁爻,四為疑地,相聚而異志,既有不相信之勢,而失中無權,志且不平;然而安處於內,靜順以不與陽爭,則其信陽也至,而陽之感之者深也。三順乎二而說,四承乎五而相入,皆虛以聽命乎陽,而無疑無競,是二陰之孚於中。「孚」者,陰也;「孚」之者,得中之陽也。夫欲感異類者,必同類之相信。己志未定,同道不親,則無望異己者之相洽以化。二撫初,五承上,相與成純而不雜,邇說則遠安,是以至實之德,內感三、四,而起其敬信以說,故謂之《中孚》,言陽之能孚陰於中也,而陰之在中者孚矣。「豚魚」,陰物,謂三、四也。二、五以中正之德,施信於三、四,而三、四相感以和順於內,受其吉矣。「利涉大川」,《彖傳》之釋備矣。「利貞」者,施信以感物,物蒙其利,剛中以孚陰於內而不自失,則貞。有其利貞之德,故涉險能利,而所孚者皆受其吉也。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說,戈雪反。)

  成乎《巽》者六三,成乎《兌》者六四,陰效說而順以入,陰化而和矣。惟二、五剛中,以道相孚,故陰樂受其化。陰為國土、為民,故曰「邦」。孚,信也,而謂之化者,朱子謂如鳥孚乳之象,誠篤以覆翼,則如期而化生。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及」,相逮也,信足以及之,而豚魚皆信,感以實,則以實應。

  「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乘木」,澤載木也。「舟虛」者,外實中虛,有刳木為舟之象焉。舟之利於涉以中虛,而非外之實以為之閑,則不能成中虛之用。惟四陽在外,左右相均而無隙,故中得以有其虛而受物之載,以經險而利於行。二、五能函二陰,故二陰虛以受感而不窒,亦以明二、五剛中之德,足以致陰之孚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天」謂陽也。陽孚之以利物貞固之德,故陰應之。誠者天之道,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兌》為言說,以詳論而酌其當;《巽》風和緩,以俟議之平允。《巽》命以施澤於下,寬道也。然緩之以詳議,使無冤而已,非縱有罪以虧法也。緩之,議之,信諸心而後殺之,則雖死不怨矣。《大象》之言刑獄者五,聖人慎罰之情至矣,學《易》者可不謹哉!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虞」,度也,安也。陰之連類以居於內,非初所可遽感者。初潛處於下,內度之己,惟守其剛正,以與二相孚而安,故吉。「他」,謂四。「燕」,亦安也。言雖有相應之四,亦非其所安,而獨與二合德也。《中孚》以純而不雜為美,然惟初靜處而無欲感之情,則吉;上已亢而不相感,則又過矣。初承二而上乘五,故初孚二,而上不能孚五。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雖無感陰之情,而亦無乖違之志,審度以求安,而聽二之來感;不求速合者,不至於離,故吉。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和,胡臥反。靡與縻通,忙皮反。好,去聲。)

  「鶴」,高潔之鳥,陽之象也。「陰」,林蔭之下。二雖居中,而在下卦,故為陰。「子」,謂初九。兩俱陽,而初承二,故為「子」。「好爵」,相好之爵,謂六三與二相比,而奉二為主以尊貴之,「吾」,二自謂,「爾」,謂初也。「靡」,系屬之也。二剛中,而欲以誠感六三,聯為《兌》體,以相和好,得同道之初九與相倡和,乃勸之偕和於三,以縻系而聯屬之,使相孚化。蓋惟其為鶴之鳴,故能下合乎初而上感乎三,不然,初之不輕燕,三之無定情,豈易孚者乎!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以誠感者,故以誠應。但釋初之和,不釋三之靡,三柔易感而初剛難燕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陰之為性,雖同類而必疑。四與三比,本無相敵之情,而三為躁進之爻,與四異體而不親,見為敵也,甫相得而即相猜。「鼓」,進而攻之;四不與競,乃「罷」。既詘於四而不得進,則「泣」。已而為二、五之剛,以正相感,則抑洽比於四,而悅以「歌」。無恒之情不易孚,殆豚魚耳。而終為剛中所縻系而保其信,無恒者且孚焉。九二之德盛矣哉!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柔居剛位,躁而不寧,無定情而不易感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月以受日之施為明,陰陽相感之正者也。六四承五之孚而順受之,柔得其位,「月幾望」之象。陰為陽所孚,至矣。兩馬為「匹」,謂四匹三也。陰党盛則與陽亢。四柔退而不與三同其躁忌,「馬匹亡」矣。陰孚於內,《中孚》之道也。與三異尚,疑於有咎,而正以消三之猜很,使久而自化,複何咎乎!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類」,謂三;「上」,謂上孚於五。絕三以孚於五,破小群而惇大信,感應之正,故無咎。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五剛中居尊,可以為上之主,而孚於同,以感於異者也。雖上亢而不受其孚,而五之誠信已至,足以攣系乎四而使之安,故無咎。三、四非乘權之中位,陰之情豈能晏然處之而不爭哉?二靡之,五攣之,乃以感異類而說以巽。乃二得初之承,而五不能平上之亢,則二易而五難。孚異尚易,而孚同愈難。伊川不能得之于蘇氏,趙鼎不能得之于張浚,亦自處於無咎而可爾。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惟其位之正當,故上不能不與之孚,而四有「攣如」之固結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

  雞曰「翰音」,以其鳴有信也。上九剛德,非無信者。然亢而居高,自信而不下比於五,以孚于陰,則不自量其剛之不中,尚小信而抗志絕物。雞之高飛,能幾何哉?以其剛而不靡也,可謂之貞。然亦匹夫匹婦之諒爾,凶必及之。

  《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飛甫起而即墜矣。遠于陰則不足以孚,又不能下順乎五,是絕物也。一試而顛越,所必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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