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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稱篇上


  此篇張子書於四牖示學者,題曰訂頑;伊川程子以啟爭為疑,改曰西銘。龜山楊氏疑其有體無用,近於墨氏,程子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義,論之詳矣。抑考君子之道,自漢以後,皆涉獵故跡,而不知聖學為人道之本。然濂溪周子首為《太極圖說》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實,而以其神化之粹精為性,乃以為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無非陰陽變化自然之秩敘,有不可違。然所疑者,自太極分為兩儀,運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資生資始;則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禪之幾。則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與《六經》《語》《孟》之言相為蹠盭,而與釋氏真如緣起之說雖異而同。則濂溪之旨,必有為推本天親合一者,而後可以合乎人心、順乎天理而無敝;故張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說,誠得其立言之奧而釋學者之疑。竊嘗沉潛體玩而見其立義之精。其曰「乾稱父,坤稱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從其大者而言之,則乾坤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於天地之德也固然矣;從其切者而言之,則別無所謂乾,父即生我之乾,別無所謂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統天以流形,故稱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順天而厚載,故稱之曰母。故《書》曰「唯天地萬物父母」,統萬物而言之也;《詩》曰:「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德者,健順之德,則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盡敬以事父,則可以事天者在是;盡愛以事母,則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親,則所以存心養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婦之義、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則所以體天地而仁民愛物者在是。人之與天,理氣一也;而繼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理在氣之中,而氣為父母之所自分,則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於天地也,無有間矣。若舍父母而親天地,雖極其心以擴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惻怛不容已之心動於所不可昧。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於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誠之必幾,禽獸且有覺焉,而況於人乎!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乾、坤之謂也;又曰「繼之者善,成之者性」,誰繼天而善吾生?誰成我而使有性?則父母之謂矣。繼之成之,即一陰一陽之道,則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與之親,而父之為乾、母之為坤,不能離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張子此篇,補天人相繼之理,以孝道盡窮神知化之致,使學者不舍閨庭之愛敬,而盡致中和以位天地、育萬物之大用,誠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橫流,真孟子以後所未有也。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發,未能洞示來茲也!此篇朱子摘出別行,而張子門人原合于全書,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張子學之全體。

  乾稱父,坤稱母;

  謂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實也。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順,故不忍忘,而推致其極,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則太和絪緼,中含健順之化,誠然而不可昧。故父母之名立,而稱天地為父母,跡異而理本同也。朱子曰:「天地者其形體,跡之與父母異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

  混然,合而無間之謂。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帥,所以主持而行乎秩敘也。塞者,氣也,氣以成形;帥者,志也,所謂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父母載乾、坤之德以生成,則天地運行之氣,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與父母無二,即天地無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愛,交與之必信睦,則於民必仁,於物必愛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敘,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居是邦則事其大夫之賢者」,皆不容已之誠,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長幼,必敬而慈之,故心從其類,有觸必感。此理人皆有之,最為明切。

  聖,其合德;賢,其秀也。

  合德,謂與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愛之賢子孫也。希聖友賢,成身以順親,即所以順天。

  凡天下疲癃殘疾煢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

  顛連無告而無惻隱之心,則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于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親而事天,則悅親而樂天,無小大之異也。

  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

  父母繼健順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親志以從而無違為順,然有可從、不可從之異,而理則唯其善而從之者為順。不從其善而從其不善,或至於殘害天理,則賊所生之理矣。濟惡而不能幹蠱,父母成乎惡而為天之蠹矣;故必踐形斯為肖子,肖乾坤而後肖父母,為父母之肖子,則可肖天地矣。故舜所踐者瞽瞍之形,而與天合德。

  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善述者,必至於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萬物。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氣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繼者,必神無不存,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

  止惡於幾微,存誠於不息,聖功之至,亦止以敬親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穎封人之錫類。

  惟遏欲可以養親,可以奉天;惟與人為善,則廣吾愛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親,而有時不能順,舜盡誠而終於大順,以此知天地之變化剝複無恒,而大人撥亂反治,惟正己立誠而可挽氣化之偏。

  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盡則安命,而不以死為憂,蓋生我者乾、坤之大德,非己自有生而天奪之。故身為父母之身,殺之生之無可逃之義;德未至於聖,無如自靖以俟命。

  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

  全形以歸父母,全性以歸天地,而形色天性初不相離,全性乃可以全形。

  勇於從而順令者,伯奇也。

  勇於從,不畏難也。乾坤之德,易簡而已,而險阻該焉。故父母無不愛之子而不無苦難之令,勇於從則皆順矣。

  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汝于成也。

  乾坤之德至矣,或厚其生,或玉于成,皆所以成吾之德;父母之愛與勞,體此者也。無往而不體生成之德,何驕怨之有!

  存,吾順事;沒,吾寧也。

  有一日之生,則受父母之生於一日,即受天地之化於一日,順事以沒,事親之事畢,而無擾陰陽之和以善所歸,則適得吾常而化自正矣。

  此章切言君于修身立命存心養性之功,皆吾生所不容已之事,而即心以體之,則莫切於事親,故曰「仁之實,事親是也」。事親之中,天德存焉,則精義以存誠,誠有不容自諉者。若其負父母之生我,即負天地之大德。學者誠服膺焉,非徒擴其量之弘,而日乾夕惕之心,常有父母以臨之,惟恐或蔽於私,以悖德而賊仁,則成身之功,不待警而自篤矣。程、朱二子發明其體之至大,而未極其用之至切,蓋欲使學者自求之,而非可以論說窮其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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