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張子正蒙注 | 上頁 下頁 |
王禘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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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則專達」,蓋得自達於其君,不俟聞于長者,禮所謂「達官」者也。 引《周禮》以證《禮記》達官之義。 所謂「達官之長」者,得自達之長也; 官皆統於六官為之長,而達官又各有長,如今制欽天監行人司遙屬禮部,而監正司正又為之長。 所謂「官師」者,次其長者也。然則達官之長必三命而上者,官師則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則一命為可知。 《周禮》「小事則專達」,天子之官也。諸侯亦有達官之長,故以《周禮》推之,知其亦有專達之官,而有長有貳,長上士,貳則中、下士,故達官之長,于諸侯為貴臣。 「賜官」,使臣其屬也。自注:若卿大夫以室老士為貴臣,未賜官則不得臣其士也 明非但諸侯得有其臣,卿大夫既賜官,亦得臣其室老士。 祖廟未毀,教于公宮。 女子許嫁,教之三月。 則知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親之,如家人焉。 女子既然,則男子可知。諸侯絕期,而雲有服者,以士禮推之,五世內服屬也。 「下而飲」者,不勝者自下堂而受飲也。其爭也,爭為謙讓而已。 自安於不能,讓道也。 君子之射,以中為勝,不必以貫革為勝。侯以布,鵠以革,其不貫革而墜於地者,中鵠為可知矣。 鵠,棲皮于布,侯之中也。布易貫,革難貫,至革而墜,中可知矣。 此「為力不同科」之一也。 有力則貫,無力則否,先王因材取人而不求備,於《射禮》見其一。 「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吊。」 傷,哭也。 畏、厭、溺可傷尤甚,故特致哀死者, 畏,兵死;厭,木石厭死;溺,沒水死。 不吊生者以異之。 雖知生亦不吊,蓋哀致于死者,則不暇及於生者。而致其親之死於畏、厭、溺,則不孝慈矣,雖與相知,絕之可也。為君父戰而死者,非畏也,不在不吊之科。 且「如何不淑」之詞,無所施焉。 有故而死,無容問之。此舊注文,申釋之以明情與文之必稱。 「博依善依」,永而歌樂之也; 習其音調也。 「雜服」,雜習於制數服近之文也。 近,猶習也。音調文儀,非禮樂之至,然器由道設,舍器而無以見道。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 大要,謂褒貶寓刑賞之權。 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胡氏之說備矣。 「苗而不秀者」與下「不足畏也」為一說。 一說,猶言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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