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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篇(6)


  仲尼以六二以陰居陰,獨無累於四,故其介如石;

  欲而能反於理,不以聲色味貨之狎習相泥相取,一念決之而終不易。

  雖體柔順,以其在中而靜,何俟終日,必知幾而正矣。

  小人之誘君子,聲色貨利之引耳目,急與之爭,必將不勝,惟靜以處之,則其不足與為緣之幾自見,故曰「無欲故靜」;靜則欲止不行,而所當為之義以靜極而動,沛然勇為而無非正矣。

  坎維心亨,故行有尚;外雖積險,苟處之心亨不疑,則難必濟而往有功也。

  陽在內,心象也。二陰陷陽,險矣;而陽剛居中,秉正不撓,直行而無憂疑,忠臣孝子之所以遂志而濟險,行其所當為,泰然處之而已。

  中孚,上巽施之,下悅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蓋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中孚二陰在內,疑非施信之道;然以柔相感,如鳥之伏子,有必生之理,光武所謂「以柔道治天下」者,亦治道之一術也。敔按: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中孚者,養道也,必信乃能養也

  物因雷動,雷動不妄,

  以其時出則固不妄。

  則物亦不妄,

  雷出而物生必信。

  故曰「物與無妄」。

  雷之動也,無恒日,無恒聲,無恒處,此疑於不測而非有誠然,陽氣發以應天,自與物候相感而不忒;聖人之動,神化不測,出人億度之表,而乘時以應天,天下自效其誠。皆天理物性之實然,無所增損也。

  靜之動也,無休息之期,

  眾人之動,因感而動,事至而念起,事去而念息。君子于物感未交之際,耳目不倚於見聞,言動不形於聲色,而不顯亦臨,不諫亦入;其於靜也無瞬息之怠放而息,則其動也亦發邇而不忘遠,及遠而不泄邇,終身終日不使其心儳焉,此存心窮理盡性之學也。

  故地雷為卦,言「反」又言「複」;

  地,靜體也;雷,動幾也。反,止於靜也;複,興於動也。

  終則有始,循環無窮。

  事物有終始,心無終始。天之以冬終,以春始,以亥終,以子始,人謂之然爾;運行循環,天不自知終始也。謂十一月一陽生,冬至前一日無陽者,董仲舒之陋也。複之為卦,但取至靜而含動之象,豈有時哉!卦氣之說,小道之泥也。

  入,指其化而裁之爾;

  入,非收視反聽,寂靜以守黑之謂也;化之未形,裁之以神而節宣其化,入者所以出也。「入」,坊本作「人」,蓋誤。

  深,其反也;

  極深以窮其理,反求之內也。

  幾,其複也;

  幾,動而應以所精之義,複於外也。

  故曰「反復其道」,

  反而具複之道。

  又曰「出入無疾」。

  其人不忘,故其出不妄,動靜一致,而靜不偏枯,動不淩競矣。

  「益長裕而不設」,益以實也;

  益,損外卦四爻之陽以益初爻,使群陰得主,陽以富有之實而益人,故施之可裕,而非所不可損者強與之。蓋益者否之變,益之以陽,所以消否。敔按:三陽三陰之卦,皆自否、泰而來,故曰「益者否之變」

  妄加以不誠之益,非益也。

  非所當得而益之為不誠。

  井渫而不食,強施行,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歎與!

  強施行,不忍置也;惻然,不食而情愈迫也。作《易》者,謂周公。周公盡心王室而成王不受訓,心懷耿憂,所以歎也。其後孔子于魯,孟子于齊,知不可而為之,世終莫知,聖賢且無知之何。故竭忠盡教而人不寤,君子之所深惻也。

  闔戶,靜密也;辟戶,動達也;

  陰爻耦,辟象也;而言闔戶者,坤之德順,以受陽之施,闔而納之,處靜以藏動也。陽之爻奇,闔象也;而言辟戶者,乾之德健而發,施于陰者無所吝,而動則無不達也。陰、陽,質也;乾、坤,性也;闔辟之體用,互用不倚於質之所偏,此乾、坤之互為質性,不爽夫太和也。

  形開而目睹耳聞,受于陽也。

  形,陰之靜也。開者,陽氣動而開之,睹聞乘其動而達焉。雖陰魄發光,而必待開于陽,故辟者陽之功能,寐則陰函陽而閟之于內,陰之效也。靜以居動,則動者不離乎靜,動以動其靜,則靜者亦動而靈,此一闔一辟所以為道也。敔按:莊子曰:「其寐也魂交,其覺也形開」,張子蓋取交言,而以《易》闔其辟之義通之

  辭各指其所之,聖人之情也。

  指,示也;所之者,人所行也。吉凶存乎命而著乎象,人所攸往之善,存乎性而親其所趨。聖人正天下以成人之美、遠人之惡者,其情於辭而見。故《易》之《繫辭》,非但明吉凶,而必指人以所趨向。

  指之以趨時盡利,順性命之理,臻三極之道也。

  指示占者使崇德而廣業,非但告以吉凶也。趨時,因時擇中,日乾夕惕也;盡利,精義而行,則物無不利也。能率吾性之良能以盡人事,則在天之命,順者俟之,逆者立之,而人極立,贊天地而參之矣。蓋一事之微,其行其止,推其所至,皆天理存亡之幾。精義以時中,則自寢食言笑以至生死禍福之交,皆與天道相為陟降。因爻立象,因事明占,而昭示顯道,無一而非性命之理。《易》為君子謀,初非以趨利避害也。

  能從之,則不陷於凶悔矣,

  因所占以進退精義,則無不利矣。

  所謂「變動以利言」者也。

  變動,謂占者玩占而徙義;利者,利用而合於義也。

  然爻有攻取愛惡,本情素動,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變者;

  時位不相當,陰陽不相協,故天數人事,有攻取愛惡之不同,性情動於積素以生吉凶悔吝,旦夕莫可挽回者,非天數之固然,攻取愛惡,所釀成者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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