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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篇(5)


  畢達乎順,

  動而順其性,則物各自達,巽也。形諸明。

  畢達則形發而神見矣,離也。

  養諸容,

  不息其長養,惟其厚德能容也,坤也。

  載遂乎說,

  能容則物自得而欣暢,兌也。

  潤勝乎健,

  「潤」字疑誤。自得堅勝而成質,乾也。

  不匱乎勞,

  歷險阻而各有以自成,坎也。

  終始乎止。

  成則止矣。止者,即止其所動之功,終始一,則艮也。此釋「帝出乎震」一章之義,而以動為造化之權輿,則以明夫不動不止,而曆至於止皆以善其動而為功。彼以無為為化源者,終而不能始,屈而不能伸,死而不能生,昧於造化之理而與鬼為徒,其妄明矣。

  健、動、陷、止,剛之象;順、麗、入、說,柔之體。

  體,謂體性。此言八卦成能之用,故不言陰陽而言柔剛。

  「巽為木」,萌於下,滋於上;

  陰弱為萌,陽盛為滋。益盛也。

  「為繩直」,順以達也;

  陰不違陽,故順而直。達者,順之功效。

  「為工」,巧且順也;

  陰不亢而潛伏,巧也。順者,順物之理。

  「為白」,所遇而從也;

  遇藍則青,遇茜則赤;陰從于陽,無定質也。

  「為長,為高」,木之性也;「為臭」,風也,入也;

  臭因風而入,鼻不因形而達。

  「于人為寡發廣顙」,躁人之象也。

  陽亢于陰,故躁。凡言為者,皆謂變化之象也。萬物之形體才性,萬事之變遷,莫非陰陽、屈伸、消長之所成,故《說卦》略言之以通物理,而占者得其事應,皆造化必然之效。然可以理通而不可以象測,執而泥之,則亦射覆之賤術而已矣。

  「坎」為血卦,周流而勞,血之象也;

  入于險阻,故勞。血經營身中,勞則溢。

  「為赤」,其色也。

  血亦水穀之滋,得勞而赤。

  「離為乾卦」,「於木為科上槁」,附且躁也。

  「躁」,當作燥。一陰附于兩陽,熯之而燥。

  「艮為小石」,堅難入也;

  陽止於上,下有重陰不能入。

  「為徑路」,通或寡也。

  止則寡通。

  「兌為附決」,內實則外附必決也;

  陽盛,陰雖附之,必為所決絕。

  為毀折,物成則上柔者必折也。

  一陰孤立於上,不能自固。

  「坤」為文,眾色也;「為眾」,容載廣也。

  一色表著曰章,眾色雜成曰文,坤廣容物,多受雜色。

  「乾為大赤」,其正色;

  此取乾南坤北之象。

  「為冰」,健極而寒甚也。

  又取乾位西北之象。于此見八卦方位,初無定在,隨所見而測之,皆可為方,故曰「神無方,易無體」,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而非其體也。分文王、伏羲方位之異,術士之說爾。

  「震為萑葦」,「為蒼筤竹」,「為旉」,皆蕃鮮也。

  旉,花也。蕃盛鮮明,動則榮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

  一,奇畫,讀如奇。坎,陽陷陰中,入于坎宮;離,陰為主於內,二陽交附之。二卦皆以陽取義,不使陰得為主,扶陽抑陰之義。

  艮一陽為主于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

  卦有艮體,則系之以光明。

  著則明之義也。

  陽見於外為著。陽明昭示而無所隱,異於震之動也微,坎之陷也匿。

  蒙無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時中之亨也。

  初生始蒙,其明未著,無能遽通乎萬事,惟九二得中,以陽居陰,循循漸啟其明,則隨時而養以中道,所以亨也。天之生人也,孩提之知識,惟不即發,異於雛犢之慧,故靈於萬物;取精用物,資天地之和,漸啟其明,而知乃通天之中也。聖人之教人,不能早喻以廣大高明之極致,敷五教以在寬而黎民時變,循文禮以善誘而高堅卓立,不使之迫于小成而養之以正,聖人之中也。故曰「大學之教存乎時」。

  「不終日貞吉」,言疾正則吉也。

  善惡之幾,決於一念;濡滯不決,則陷溺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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