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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篇(5)


  陰陽合於太和,而性情不能不異;惟異生感,故交相欣合於既感之後,而法象以著。藉令本無陰陽兩體虛實清濁之實,則無所容其感通,而謂未感之先初無太和,亦可矣;今既兩體各立,則溯其所從來,太和之有一實,顯矣。非有一則無兩也。

  故聖人以剛柔立本,《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聖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虛,而立教之本,必因陰陽已分、剛柔成象之體,蓋以由兩而見一也。乾之六陽,坤之六陰,健順之德具足於法象,故相摩相蕩,成六十二卦之變易,以盡天下之斖斖。若陰陽不純備乎乾、坤,則六十二象之往來者何所從生邪,其何以見《易》乎,聖人成天下之盛德大業於感通之後,而以合絪縕一氣和合之體,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養氣,惟於二氣之實,兼體而以時用之爾。

  遊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

  遊氣,氣之遊行也,即所謂升降飛揚。紛擾者,無心之化,無擇于施,陰陽老少互相遇而無一成之軌,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長之無典要,成天下之至賾,乃其象矣。合者,陰陽之始本一也,而因動靜分而為兩,迨其成又合陰陽於一也。如男陽也而非無陰,女陰也而亦非無陽,敔按:如氣血魂魄之屬,男女畢具,是陽必具陰,陰必具陽也以至於草木魚鳥,無孤陽之物,亦無孤陰之物,唯深於格物者知之。時位相得,則為人,為上知;不相得,則為禽獸,為下愚;要其受氣之遊,合兩端於一體,則無有不兼體者也。

  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義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謂。陰陽不偏,循環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為經常不易之道,此仁義中正之理所從出。曰誠,曰無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謂此也。然則萬殊之生,因乎二氣,二氣之合,行乎萬殊,天地生生之神化,聖人應感之大經,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

  《易·系傳》文。

  神易無方體,

  《易·系傳》雲:「神無方而易無體。」無方者,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者,無體而非其體,屈伸不異明矣。

  一陰一陽,

  《系傳》雲:「一陰一陽之謂道。」一一者,參伍相雜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陽一陰,或五陰一陽,乃至純乾純坤,而陰陽並建以為《易》之蘊,亦一陰一陽也,則陰陽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陰陽不測,

  《系傳》雲:「陰陽不測之謂神。」不測者,乘時因變,初無定體,非「幽明異致,陰陽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說,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非天之有異,乃日月出沒,而人之離明有得施不得施之別爾。日月寒暑之兩行,一陰一陽之殊建,人以睹其明,定其歲,而謂之為方體;實則無方無體,陰陽不測,合同於絪縕而任其變化,乃神易陰陽之固然也。晝夜分兩端,而天之運行一;生死分兩端,而神之恒存一;氣有屈伸,神無生滅,通乎其道,兩立而一見,存順沒寧之道在矣。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

  氣之屈伸往來,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則魂交於明,寐則魂交於幽,神固未嘗亡也。

  魂交成夢,百道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魂交者,專指寐而言。身內為幽,身外為明;生物者客形爾,暫而不常,還原而忘其故,故如夢。秋冬斂物之精,適得太虛絪縕之體,故如寐之返於真也。晝為生,夜為死,氣通乎晝夜者,合寤寐而如一,故君子無不正之夢而與寤通理。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歸其所從生之本體,故以秋配晝寤,以春配夜夢。而下章推物欲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於晝,而任魂交之紛紜,故有發無斂,流於濁而喪其清,皆隨氣遷流,神不存而成貞淫交感之勢也。

  舊與下通一章,今按文義分為二章。

  氣本之虛,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

  湛,澄澈而止也。感而生,遊氣交感而人資以生也。言太和絪縕為太虛,以有體無形為性,可以資廣生大生而無所倚,道之本體也。二氣之動,交感而生,凝滯而成物我之萬象,雖即太和不容已之大用,而與本體之虛湛異矣。

  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氣化言之,陰陽各成其象,則相為對,剛柔、寒溫、生殺,必相反而相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而解散仍返於太虛。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則與物為對,而利於物者損於己,利於己者損於物,必相反而仇;然終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氣化性情,其機一也。

  故愛惡之情同出於太虛,而卒歸於物欲,

  相反相仇則惡,和而解則愛。陰陽異用,惡不容已;陰得陽,陽得陰,乃遂其化,愛不容已;太虛一實之氣所必有之幾也,而感於物乃發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髮之間,其神矣夫!

  愛惡之情無端而不暫息者,即太虛之氣一動一靜之幾;物無不交,則情無不起,蓋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則愛惡無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異。

  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

  若使但依種性而成,則區別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毀,既毀而複聚,一唯陰陽之變合,故物無定情,無定狀,相同而必有異。足知陰陽行乎萬物之中,乘時以各效,全具一絪縕之體而特微爾。

  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一氣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蕩之而變化無窮,是以君子體之,仁義立而百王不同法,千聖不同功。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榮,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盡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歸,歸於神化。

  「性與天道」雲者,易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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