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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篇(4)


  人之所見為太虛者,氣也,非虛也。虛涵氣,氣充虛,無有所謂無者。敔按:先子《和陳白沙六經總在虛無裡詩》雲:「六經總在虛無裡,方信虛無不是無。」

  故聖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于參伍之神變易而已。

  性天之旨盡于《易》,《易》卦陰陽互相三伍,隨時變易,而天人之蘊,幽明之故,吉凶大業之至賾備矣。《乾》有六陽,《坤》有六陰;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陽參四陰,至《需》《訟》而二陰參四陽,非陰陽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陽麗於明,四陽處於幽,《需》《訟》之二陰處於明,四陰處於幽;其形而見者為《屯》《蒙》,其隱而未見者為《鼎》《革》;形而見者為《需》《訟》,隱而未見者為《晉》《明夷》餘仿此:變易而各乘其時,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見者有,所不見者無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蘊邪」,言《易》藏畜陰陽,具足充滿,以因時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無有無,明矣。

  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也。

  淺則據離明所得施為有,不得施為無,徇目而心不通;妄則誣有為無,莊、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無善無惡為良知者,亦惟其淺而成乎妄也。

  太虛為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濁,濁則礙,礙則形。

  氣之未聚於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於中,而抑可入於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於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於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於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之各成其形也。礙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於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為謀;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聲,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則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聰明不相及,則執其所見,疑其所罔。聖人知氣之聚散無恒而神通於一,故存神以盡性,複健順之本體,同於太虛,知周萬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

  天有光風霽月、曀陰霾霧之異,人有高明廣大、庸遝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極則神。

  不為形礙,則有形者昭明寧靜以聽心之用而清極矣。神則合物我于一原,達死生於一致,絪縕合德,死而不亡。

  故聚而有間,則風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

  間,形中之虛也。心之種居形之間,惟存養其清通而不為物欲所塞,則物我死生,曠然達一,形不能礙,如風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達矣。

  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蓋耳目止於聞見,唯心之神徹于六合,周於百世。所存在此,則猶曠窅之墟,空洞之籟,無所礙而風行聲達矣。

  此二章言存神為聖功之極致。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名者,言道者分析而名;言之各有所指,故一理而多為之名,其實一也。太虛即氣,絪縕之本體,陰陽合於太和,雖其實氣也,而未可名之為氣;其升降飛揚,莫之為而為萬物之資始者,於此言之則謂之天。氣化者,氣之化也。陰陽具於太虛絪縕之中,其一陰一陽,或動或靜,相與摩蕩,乘其時位以著其功能,五行萬物之融結流止、飛潛動植,各自成其條理而不妄,則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處之必當,皆循此以為當然之則,於此言之則謂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則專言人矣。太虛者,陰陽之藏,健順之德存焉;氣化者,一陰一陽,動靜之幾,品匯之節具焉。秉太虛和氣健順相涵之實,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於天而順乎道,凝於形氣,而五常百行之理無不可知,無不可能,於此言之則謂之性。人之有性,函之於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數陳,名立而義起,習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覺乃發。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於聚而有間之中,統于一心,由此言之則謂之心。順而言之,則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發知道;逆而推之,則以心盡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盡心知性,則存順沒寧,死而全歸於太虛之本體,不以客感雜滯遺造化以疵類,聖學所以天人合一,而非異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

  陰陽相感,聚而生人物者為神;合於人物之身,用久則神隨形敝,敝而不足以存,複散而合於絪縕者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與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曆乎人之能,抑可與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則神陽也,鬼陰也,而神者陽伸而陰亦隨伸,鬼者陰屈而陽先屈,故皆為二氣之良能。良能者,無心之感合,成其往來之妙者也。凡陰用之分,不可執一言者,類如此;學者因所指而詳察,乃無拘滯之失。若謂死則消散無有,則是有神而無鬼,與聖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異矣。

  聖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之目。

  至誠體太虛至和之實理,與絪縕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與太虛妙應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則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適得吾體,跡有屈伸,而神無損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日月、雷風、水火、山澤固神化之所為,而亦氣聚之客形,或久或暫,皆已用之餘也,而況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無幽明之異。語寂滅者不知不亡之良能,執有徇生者據糟粕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環而如相反,四時之行,生殺之用,盡此矣:蓋二氣之噓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動之變,不能離此二用,動靜、語默、喜怒、行藏之變,盡此矣:蓋二氣之舒斂也。

  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噓一吸,一舒一斂,升降離合於太虛之中,乃陰陽必有之幾。則鬼神者,天之所顯而即人之藏也。靜以成形,鬼之屬也,而可以迎神而來;動而成用,神之屬也,而將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時,而盡性以存神,則天命立於在我,與鬼神合其吉凶矣。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

  陰陽未分,二氣合一,絪縕太和之真體,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見也。

  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

  其合一而為太和者,當其未成乎法象,陰陽之用固息也。

  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虛必成實,實中有虛,一也。而來則實於此,虛於彼,往則虛於此,實於彼,其體分矣。止而行之,動動也;行而止之,靜亦動也:一也。而動有動之用,靜有靜之質,其體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則顯,散則微,其體分矣。清以為濁,濁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濁者礙,其體分矣。使無一虛一實,一動一靜;一聚一散,一清一濁,則可疑太虛之本無有,而何者為一。惟兩端迭用,遂成對立之象,於是可知所動所靜,所聚所散,為虛為實,為清為濁,皆取給於太和絪縕之實體。一之體立,故兩之用行;如水唯一體,則寒可為冰,熱可為湯,于冰湯之異,足知水之常體。

  感而後有通:不有兩,則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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