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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障


  障者,障蔽真如也。有障則智成識,無障則識成智。

  「煩惱障」我執所成。由七識攬八識為自內我,令諸遍行心所染著流注前六,成諸惡業,既以患得患失自惱,還以惱害一切有情。此障以七識貪癡為根本,至前六識生起嗔分,增長中隨小隨十二染品。

  「所知障」法執所成,由七識執八識相分為己見分,生一分別境之慧,建立非法之法,即所知者為障,而還能障蔽所知,迷失妙悟。此障以七識慢及邪見與癡一分為根本,流注六識,生起狂疑,增長大隨八及中隨一分無慚無愧。唯前五無,以前五所知雖一口口之光,而實性境現量,無非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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