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 上頁 下頁
宋共姬待姆


  (襄公三十年)

  《易》之為道,周流六虛而不可為典要,無他,時與位而已矣。不及乎時,不及乎位,雖及之猶不及也;過乎時,過乎位,雖寡過焉猶過也。君子安其位以求其志,乘其時以修其道,而德乃不窮,過不及之失鮮矣。雖然,其有過不及也,或失之簡,或失之嚴,或失之厚,或失之薄。失之嚴與厚者,未能周流于時與位之虛者也,其道為悔;失之簡與薄者,未能敦其乘時安位之實者也,其道為吝。夫悔與吝則有間矣。故曰:君子恒失之厚,小人恒失之薄,然則君子恒失之嚴,而小人恒失之簡也。

  《易》曰:「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敦厚而自嚴之謂也,可以處過而不辭矣。晏平仲執親之喪,而當時譏其以大夫而行士之禮。宋共姬待姆不至逮於火而死,左氏譏其以婦而用女之道。夫使平仲而果差于大夫之禮,共姬而果爽於婦之道與,乃其過也猶失之乎厚以嚴,而所由異於小人遠矣。而猶未必然也。大夫、士,位也;女、婦,時也。君子之安其位,乘其時,會通而行其典禮者,果於執親喪、臨生死之際,而必盡其毫髮之別也乎?我不敢知。吾恐禮之別大夫于士者,以禁士之勿侈于大夫,非禁大夫之勿儉於士也。道之別女於婦者,以禁女之勿詭於婦,非禁婦之勿泥於女也。且尤不但此也。位之必安,而後志以行焉;時之必乘,而後道以修焉,皆有待之說也。然則其為君子之酬酢於天下者而言之乎?夫酬酢於天下而不以其時,則禮有不盡;不以其位,則義有不精。故大夫而執士之儉,則予民物以薄而道不廣;婦而執女之嚴,則接舅姑姒娣以固而情不洽。是以因其隆而隆之,則喪祭亦報施之以隆;因其勞而勞之,而閨閣之制或弛。若夫人之於其親,卒遘夫崩天坼地之慘;士女之守其身,忽當夫呼吸生死之介,此豈以酬酢天下而可酌之于崇卑張弛之間者乎?身無所不致,而後可以居喪;心無所不致,仰不知有天,俯不知有人,而後可以處死。然則古之制禮者特寬此一介於差等之別,所以全天下於孝子貞婦之途,而使不肖者可以企及。孰謂哀深摧裂、義激糜爛之必為拘拘也哉!

  自天子達于庶人,統之乎親,則皆子也;自髫齔以迄於耄期,統之乎身,則士皆士而女皆女也。見有位焉,將不見親;見有時焉,將不見身;雖欲安位而已無志之可尚,雖欲乘時而已無道之可信。然則欲寵大夫于士,而通婦於女也,亦奚難哉!罔極之悲,捐脰剖肝之下,天地且將避其誠,而何用此曲繁分析之禮文為邪?不揣而為之苛求,宜異端者擿禮為忠信之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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