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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貢


  立人之道曰義,生人之用曰利。出義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智者知此者也,智如禹而亦知此者也。嗚呼!利義之際,其為別也大;利害之際,其相因也微。夫孰知義之必利,而利之非可以利者乎?夫孰知利之必害,而害之不足以害者乎?誠知之也,而可不謂大智乎?

  由義之潤下有水之用,由義之炎上有火之用,由義之曲直有木之用,由義之從革有金之用,由義之稼穡有土之用。潤下而溢有水之害,炎上而烈有火之害,曲直而蕪有木之害,從革而傷有金之害,稼穡而莠有土之害,由此言之,出乎義入乎害,而兩者之外無有利也。《易》曰:「利物和義。」義足以用,則利足以和。和也者,合也,言離義而不得有利也。天之所以厚人之生、正人之德者,統於五行而顯焉。逆天之常,乘天之過,偷天之利,逢天之害,小人之數數於利也,則未有不為凶危之都者矣。

  箕子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義之所自著,害之所必遠,始於五行昭其義,終於六極示其害。禹以是而治九年之水,故曰「智莫有大焉」也,務義以遠害而已矣。

  天之生水也,非以為利也,其義之潤下者不容已也,義之潤可以澤物,義之下可以運物,於是乎細人見以為利而邀之。見為利則不見為害,而惡知其潤下之過,適以為害也哉?制害者莫大乎義,而罹害者莫凶於利。於義不精而乘之,於害不審而攖之,於是乎愛尺寸之土,以與水爭命於汙下;狎滔天之勢,以與水朋虐于中原。伯鯀之 彝倫也,大抵以利焉階之也。

  乃若禹之治水也,正性定命,循義所安而不貪其利,捐利與水而不受其餌;分而灑之,匯而居之,河播為九,江分為三;地有所不惜,焊有所不憂,草木之材,投之炎火;兗州之作,遲之十有三年;直方正大之志氣,伏洪水于方剛,而孑然一人之身,率浩浩蕩蕩之狂流以歸壑而莫能抗。義之所自正,害之所自除,無他,遠於利而已矣。

  今夫水,五穀、百卉之所滋也,蒲莞、鱗介之所處,舟楫、貨粟之所通也。當其順而利存,當其逆而利亦未嘗亡也。蓋義之本適於用者,雖乖沴忒行而性不易,則利固存焉。害之尤者,利亦或從而大。於是乎以害為利,以害之尤為利之大;細人乃顛倒惛瞀,自困於利之中以亟逢有害,斯智者之所大哀也矣。位為司空,命受于天子,居尊席威,驅生民以試其僥倖之智,率族闔邑,駢首漂骸,以填溪壑而無遺,斯可不謂大哀者乎?

  是故有義勝之水,畎澮是已;有害勝之水,瀑湍是已;有義害相半之水,江、漢、淮、沇之類是已;有義一而害十之水,黃河是已。其一義者,以蕃部之水而朝宗於中夏,自此以往,則皆其害焉者矣,天之勞我中夏之民;而警之以蹈義而遠害也。嫁夷狄之橫流,以衝突乎兗、豫、青、冀用文之國,安土者不能逃焉,而實受其禍。故治水者明乎害之不易遠,而裁之以義,則庶乎其禍可衰止,外此者無策。

  今考歷代治河之得失:禹制以義,漢違其害,宋貪其利,蒙古愈貪焉,而昭代沿之;善敗之准,昭然易見也。制以義,害不期遠而遠矣;違其害,害有所不能違矣;貪其利,則樂生人之禍而幸五行之災也,害之府也。

  夫中國之有河,猶其有狄也。三代無禦狄之策而有制狄之義,漢急禦狄之功而不貪用狄之利,唐始用狄,石晉遂用狄,兩宋用狄而其禍乃大,概可睹矣。遠害而害不勝遠,則莫若捐利而不貪。雖有突騎效其死命,知藩籬之不可撤也,而後花門、海上之禍絕。雖有長流夾乎腴土,知浸淫之不可啟也,而後齕堤、潰野之害消。

  愚矣哉!宋之以蜜截舌、以齒焚身而不恤也。兵不足以制契丹,而逆河回流,瀦以為塘水。財不足以阜用,而乘河之壅,畦以為淤田。天貽之憂,宋耽之利,昵寇以為依,幸禍以為福。彼惛不知,又何怪其借金滅遼以失中原,借元滅金以失江左哉!

  夫差之橫也,江、淮以通;楊廣之悖也,汴、泗以合。女真、蒙古之亂也,衛、濟以一,南旺以引,仰命於河以為漕運,支流旁午,交絡四出,徐、兗、豫、冀、維揚五州之域,惟河之意南意北而憑陵焉。然且惟恐安流而失其利,宋禮承之以從欲而邀賞。嗚呼!數百年之間,天以狄禍中國,而紓之于水也。浸使有陶唐九年之水,周定王海溢之災,則齊、魯、宋、衛、徐、吳之民,雖有不魚者鮮矣。禹棄可食之壤,割以與河;今貪難制之流,邀以為利。智愚之分,義利之別;義利之分,利害之別。民之生死,國之禍福,豈有爽哉!豈有爽哉!

  當禹之世,賀蘭、鹽池之境,未嘗入中國也,故禹功訖此。使唐、虞提封,得如漢之兼朔漠,唐之斥河湟也,我知禹且建萬世無疆之休;絕漠而東,放河流於奉聖川、鴛鴦泊、繞遼山以入鴨綠。則夷狄之害,夷狄受之,四州之土不待治而適有居也。

  使其然也,塘水誰與塞,淤田誰與墾,漕運誰與通?小人之言利者,抑將無術以逞。而哀此群黎,平居無埽堤之勞,淫雨無昏墊之憂矣。天未悔禍,禹功未展,牟利之鄙夫,乃以鬥捷招寇而圮其族。孟子曰「率獸食人」,此率水而溺人矣。人之食於獸者,百不得一也;死于水者,空城殫野而不厭。然則為塘水、淤田、漕渠之策者,其害天下與來世,亦憯矣哉!

  又其甚者,假水之虐以肆其毒,於是而有灌城之事。水抑自有義焉,不助凶人之惡也。故智伯之于晉陽,蕭梁之於淮堰,宋人之於北漢,壅滔天之流,祗益孤壘之堅。雖韓、魏之肘足無謀,而無恤之城,固與北漢而俱安,智氏之軍,且與淮堰而俱漂也。後之人雖甚安忍,其尚鑒於此,勿遏無能害人之水使害人,而適以自害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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