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書經稗疏 | 上頁 下頁 |
鳴鳥 |
|
謂鳴鳥為鳳者,不知所本。鳥為統名,鳳特其一。鳥皆能鳴,豈但鳳然哉?《卷阿》之詩所雲:「鳳凰鳴矣,于彼高岡」者,亦詩人興比之詞耳。興固有不因所見而起者,而況於比?如宮人之詠後妃,亦安得至河洲而睹雎鳩乎?且《卷阿》之詩作於召公,繹其文旨,大抵在周公歸老之後。則此言「鳴鳥不聞」者,其在鳳鳥已至之餘乎?抑鳳鳥未至之前也?如在鳳鳥未至之前,則周公即刻畫己德以期祥瑞,而安知瑞應之至,不為醴泉、朱草、黃龍、白麟,而必以鳳哉?如在鳳鳥已至之後,則其鳴固可得而聞矣,而又何以雲「不聞」邪?蔡氏乃雲:「在郊之鳳,將不復得聞其鳴。」豈周公必欲此鳳旦夕嗈嗈於耳側乎?使然,則亦春之鶯,秋之蟬,而不足為鳳矣。且鳴鳳之聞實,實天休所錫,則既能有格,而後可以致鳳,今雲「鳴鳥不聞,矧能有格」,則是有格難而鳴鳥易聞也。豈鳳既至,而尚不可謂有格乎?求之《經》文,但言鳥而不言鳳,其雲鳴而不聞者,特不聞,而非不鳴也。猶所謂寸葉蔽目,不見泰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蓋以甚言在家不知國政,則隔垣之外,音響不宣,雖鳥之鳴噪且不能聞,而況冥不可知之天命,其能有格乎?傳注附會失實,乃使本文失理,不足采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