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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曰公明保予衝子 至 乃單文祖德


  按此傳注俱言成王留公,而公許之。既承上文「明農」之訛,且王欲留公,則必有惻怛懇至之語,述王業之未成,引沖人之不逮,而篇內並無此文,則舊說之不足信,固也。今按:自「公明保予衝子」至「罔不若時」,以答公前誥而稱其功也。伻至而王即行,故當時無容答,待至洛畢祀而後答焉。「予小子其退」至「四方其世享」,則命公尹洛,且以定《周禮》之事屬之公也。周公作《周禮》實成於洛,故五官之首皆曰:「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其曰「辨方正位體國」者,《召誥》之所謂「攻位」「位成」也。其曰「經野」者,則此篇之所謂「明農」也。鄭玄乃雲「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七年致政成王,乃以此《禮》授之」,誤也。大司徒之職曰「日至之影,尺有五寸,謂之地中」,「乃建國焉」。謂洛都也。則《周禮》作于營洛之後明矣。今為釋之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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