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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齊百工 至 汝永有辭


  「從去聲 王于周。」「從」謂扈從也。「周」,豐也。此「百工」者,在洛有事之官,事畢而西迎王也。知然者,以言「從王于周」,而不曰「從王來洛」也。洛之稱周,在東遷以後,當時但言「新邑洛」耳,《多士》可證也。「庶」,眾也。「有事」,亦謂百工也。自「庶有事」以下,皆公戒敕百工之詞,而述之以告于王,以示義不敢專,抑用將其上下交警之義也。公自述以告王曰:予之齊百工使來扈從也,予惟告之曰:「凡我眾有事者,今之往迎王也。蓋比者王使人來即我而授命曰:『我且來修祀事,而助祭以與于有事之榮者,不必別行澤宮選士之典。但于營洛之士,紀錄其功之尊者,即因功以知其為賢為能,而作使之以有事于此初舉之大祀。』而惟以其事責之於我,其申命我曰:『汝受相宅之命,而厚輔王室。既總其成,則固大明於百工之功載矣,載,上聲,事也,績也。 今使之來,可以惟汝簡擇而必當矣。乃百工雖有功於前,而恐其不恪於後。乃在汝之悉進而自教之焉。』夫王命我以悉教汝庶事,故我不容已於教,用是進汝往迎者而戒之曰:『孺子其相率而朋往哉!稱孺子者,以尊臨卑之稱,抑親之之詞,猶孔子稱弟子為小子。朋,群也。 汝在昔者或為仇民,或為侯邦之陪貳,其得事天子者,自今日始,則當敬始以慎終,無如火之始焰焰,而卒至有所焚灼,延而弗絕也。汝尚順修常法而無越禮,撫循職事而無廢功,如予之事王者以事王,則焚灼之患,其尚免夫!且西周之百工,先未與汝共事,而自今以往,汝作扈從而同執事于元祀,則固有同僚之義矣。汝惟以彼在周之百工,此言周王,知前百工為在洛之工矣。 同往新邑。往猶來也,洛之百工既至周,則謂來洛為往矣。 使相向和諧而就汝以為僚友,則汝能有其僚矣,得朋慶而信友益以事上矣。既若彝撫事之不差,抑向好有僚之相協,則明作有功,物無敗之,惇大成裕,物胥附之,汝永有令名於天下後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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