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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三祀


  洪範

  十有三祀

  孔安國曰:「箕子稱祀,不忘本。」孔穎達因謂此篇非史官敘述,乃箕子既對武王,退而自撰其事,故稱祀。夫箕子既不臣周,則其陳《洪範》也,亦非樂於自見,奈何撰之簡編,以侈其訪道之榮乎?況業以周之十三年為十三祀,則已奉周正朔矣。奉周正朔,而加之以商祀之號,名不從乎主人,既為失實,且用其編年而徒愛「祀」之一字,是舍其大而爭其小,箕子之義有愧于陶潛甲子之紀也。蓋此之稱祀者,《武成》所謂「政由舊」者是已。政者,名器制度之謂。由舊者,時所不暇,且以安天下之心,而非若急於革除,以自侈新國者之褊也。故「列爵惟五」,雖小改商制,而「分土惟三」,一仍商典。其改祀為年,易用天正,定名革制,秩禮作樂,皆周公之事。終武王之世,則但除紂之虐,而不易湯之典,如漢高帝之沿秦以十月為歲首。雖所因之得失不同,而其時之不暇,與古人存忠厚以敦謙讓,義則一也。故魯兩生曰:「禮樂必百年而後興。」則武王于克商之餘,不即易祀稱年,亦明矣。《泰誓》之稱年者,成王時史官追序之詞也。此之稱祀,武王時史官記述之文也,而豈箕子之以存商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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