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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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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陶謨 五服五章 蔡元度以公九章,侯伯七、子男五、孤三、卿大夫一,為五服,蔡氏用之。今按:公之服自袞冕以下,至卿大夫服玄冕而下者,周制也。王之服,則有大裘而冕。《益稷》篇有十二章。蓋日月星辰,自周以上登於衣裳,至周始畫於旂為大常,殊天子以大裘,而不殊之以十二章也。若唐虞,則三辰在衣,其登降之數必有不同者。孔氏謂天子服日月而下,諸侯自龍袞而下至黼黻,士服藻火,大夫加粉米。自周以上,諸侯之爵三,大夫、士為二,故有十二牧、胤侯、崇伯之稱。《周官》亦雲:「外有州牧侯伯。」是無公與子男而有牧也。卿之號始見於《商書》,則九官者亦大夫而已。百僚、百工,則士也。以「降殺以兩」之義度之,蓋牧九章、侯七、伯五、大夫三、士二,而天子之升以三者,取其益隆也。若以「牧于天子降殺以三」准之,則牧九、侯六、伯三、大夫二、士一,卑者數而尊者疏也。二說既無可定,要必居一於此。兩蔡以周例虞,不足為征。而孔氏以天子入五章之數,則命德討罪,皆言天子制下之事,《經》有明文,固不得屈帝服以與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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