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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燕義


  《儀禮》存者有《燕禮》一篇,而此釋其義也。鄭氏曰:「諸侯無事,卿大夫有勤勞之功,與群臣燕飲以樂之。」是為君燕本國之臣言也。乃《燕禮》篇有「公與客燕」之文而記曰:「若與四方之賓燕,則公迎之於大門內,揖讓升賓為苟敬,席於阼階之西,北面,其介為賓。」則其燕他國之使臣禮亦略同,《聘禮》所雲「燕無常數」是也。又諸侯朝于天子皆有燕焉,《周禮·典客》雲:「公三燕,侯伯再燕,子男一燕。」其禮亡考,要之不具牢鼎,而獻酢酬旅,脫屨升席,行無算爵以盡君臣賓主之歡,則一也。此篇所論,則皆以君燕其臣而言爾。凡二章。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惟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以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卒,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之卒」「遊卒」之「卒」,《周禮》作「倅」,取內反。「大子」之「大」,他蓋反。「合其」之「合」,古遝反。「卒伍」之「卒」,子律反。「正」,諸盈反。此節當在篇未,蓋錯簡。以于文義無損,姑仍之。)

  此以後章言「獻庶子」,而週末漢初已無其官,故詳述其職以釋之。今《周禮》具有此文,當戴氏時《周禮》未出,師儒略記而傳說之如此。周稱「古者」,據作記時而言也。「庶子」,《周禮》作「諸子」,諸亦庶也。「庶子官」者,主領治庶子之官,燕所獻者則此官所屬之庶子也。「職」,掌也。「庶」,眾也。諸侯卿大夫士之元子眾子,均入大學,謂之「國子」,亦謂之「庶子」,均於此官領之,無適庶之別,皆曰「庶」也。「卒」,本作倅,副也,謂為其父之副貳也,父在斯為子,或已仕,或未仕,但未繼父爵祿則皆以齒一也。「戒令」,期會齊祭之誓令。「教」,習其職事。「治」,行其賞罰也。「別其等」者,以父爵為等,《文王世子》有「上嗣」之別是也。「正其位」者,內朝以齒,外朝以父爵及其已仕與未仕也。「大事」,宿衛及喪祭也。「大子」,世子。「授以車甲」,則有步卒屬之矣。百人為「卒」,五人為「伍」。有司,軍有司。「以軍法治之」,庶子之官司其賞罰號令也。「司馬弗征」,不復受役于司馬,蓋別為王之親軍也。「國之政事」,司徒所征之甸役力征也。「存」,留也。「遊倅」,未仕者,扣留之不與於政役,使之專於學也。遊倅不與,則仕者可知已。「德」,《文王世子》所謂「孝悌睦友子愛」。「道」,所謂「父子之義,長幼之序」也。「合之」,匯而觀其成也。學成于樂而射以觀德,故於此考其賢否而進退之,「進」則《王制》所謂「升諸司馬」,退則「不帥教之罰」是也。記此以明庶子以未仕故次當士下,而為國子之選,故得與於獻酢也。

  ▲右第一章。

  諸侯燕禮之義。

  言「諸侯」者,據今《儀禮·燕禮》篇而言,其天子燕禮亦略同也。此為篇首發端之通例,上節之為錯簡可知已。

  君立阼階之東南,南鄉,爾卿,大夫皆少進,定位也。君席阼階之上,居主位也。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鄉,許亮反。適,都曆反。)

  「立阼階之東南」者,小臣既納,卿大夫皆入,君降階延之也。卿大夫入門北面,故南鄉鄉之。「爾」,與「邇」通,近也,揖延之使近也。獨「爾卿」者,卿貴。大夫不爾,自少進也。卿進而西面,大夫猶北面,是尊卑之位因爾不爾而定矣。「君獨升」者,位既定而君升也。「適」,與「敵」通。阼階之上故為主位,君席於此,以主道自處,然君獨升席特立,賓有事則升階,無事則降立階下,不敢與君亢賓主,則君下濟而臣不敢上亢,義各盡矣。

  設賓主,飲酒之禮也。使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不以公卿為賓而以大夫為賓,為疑也,明嫌之義也。賓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禮之也。(「為疑」之「為」,於偽反。)

  「飲酒」者必有獻酢,以明重禮而非飲食之為惠。君雖不與臣為賓主而必設之,故使宰夫焉,以酒食其所司也。「公」,孤也。少師、少傅、少保,大國或立其官。「疑」者,以其位尊而又尊之,疑與君敵體也。大夫卑,斯無嫌矣。推手曰「揖」。「禮之」,謂以其為行禮之主,故以禮隆之。

  君舉旅於賓及君所賜爵,皆降再拜稽首,升成拜,明臣禮也。君答拜之,禮無不答,明君上之禮也。(稽,康禮反。)

  「舉旅」者,君受獻後初舉媵爵者之觶以酬賓,賓受之而以旅於西階上。「賜爵」者,既獻大夫以後,公舉觶,或賓或長,惟所酬以行旅也。「皆」者,謂賓若長。「降再拜稽首,升成拜」者,方降拜時,君命小臣升之,雖拜而輒升,複再拜稽首,以終拜之節也。「君上之禮」。君以禮使臣之義也。

  臣下竭力盡能以立功于國,君必報之以爵祿,故臣下皆務竭力盡能以立功,是以國安而君寧。禮無不答,言上之不虛取於下也。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後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匱也。是以上下和親而不相怨也。和寧,禮之用也。此君臣上下之大義也。故曰:燕禮者,所以明君臣之義也。(「道民」「民道」之「道」,徒到反。)

  「道民」,啟迪之也。「道之」,率由之也。「有功」,謂生養遂、風俗美也。「什一」,賦稅也。此因答拜之禮而推言之,見上下交相報禮以成乎順治,先王之於臣民無非此義也。

  席,小卿次上卿,大夫次小卿,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獻君,君舉旅行酬。而後獻卿,卿舉旅行酬。而後獻大夫,大夫舉旅行酬。而後獻士,士舉旅行酬。而後獻庶子。俎豆、牲體、薦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貴賤也。

  「席」,謂布席之次序。賓席戶牖間,上卿繼賓而東。「小卿」,下卿也,繼賓而西。大夫又繼而西。統於君以東為上,故曰「次」。士、庶子位無席,士位阼階下西面北上,受獻則於西階,庶子位在士南,受獻則於阼階,亦以次也。「獻」,皆宰獻;「舉旅行酬」,皆君舉酬而言卿、大夫、士者,每一獻則一酬,酬為獻舉則受獻者為酬主也。惟庶子受獻,君不為之舉爾。「俎」,牲俎。「豆」,脯醢。「牲」用狗。「薦」,薦俎。「羞」,庶羞胾肉。其等差《儀禮》未載,無所考矣。

  ▲右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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