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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婚義


  「婚」,陰禮也,其事用夕,故曰「婚」。《儀禮》有《士婚禮》,此明其義而推廣之。其言天子、諸侯之婚禮與《哀公問》互相發明,考之亦可以備古禮之亡。凡四章。

  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合,古遝反,下同。好,呼報反。)

  此一篇之大旨。

  是以婚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納采」至「請期」,皆婚前之禮,與「親迎」為六禮,詳見《儀禮》。「納」者,強致之辭,所以崇女節、厲廉恥也。「主人」,女之父也。「筵幾」,為祖禰設,不敢擅也。「拜迎」以下,皆與使者為禮也。「聽命」,聽使者所將命。「敬」,恪也。「慎」,謹也。「重」,崇也。「正」,明也。以此四者之心行禮也。此節記昏前之禮,詳女父之節,而婿受父命于廟,以命使者拜而送,亦可推矣。

  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雁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之于父母也。降出,禦婦車而婿授綏,禦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之迎」「以迎」之「迎」,魚慶反。)

  「親醮」雲者,異於冠禮之賓醮也。贄用雁,攝大夫之盛禮也。「父母」,女父母也。「輪三周」者,輪碾地一周丈八尺八寸,三週五丈六尺四寸,約行五丈而止也。三周已,則禦者代之,婿先歸矣。「牢」,少牢。士用少牢,亦攝盛禮也。「巹」,剖瓠而各用其一。「合體」者,合牲與瓠之體。「同尊卑」者,皆攝盛禮,使從夫貴也。「親」,愛也。此節記「親迎」之禮。

  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

  「男女之有別」,謂各有匹偶,異於禽獸之無擇也。「義」,恩禮之正者也。專於所從則恩禮以正而篤,父子之倫明,異乎鄙人之知母而不知父,則世次審,國本豫立,而君臣之分定矣。此節承上二節而申其義。

  夫禮始於冠,本於婚,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夫,防無反。冠,古亂反。朝,直遙反。)

  承上文「禮之本」而申釋之,本立而序成,則體無不備也。「鄉」,謂鄉飲酒。

  「夙興,婦沐浴以俟見。質明,贊見婦于舅姑,婦執笲棗栗段修以見。贊醴婦,婦祭脯醢,祭醴。」成婦禮也。舅姑入室,婦以特豚饋,明婦順也。「厥明,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也。(見,賢遍反。段,丁貫反。)

  此節所記皆詳見《儀禮》。「質」,至也。「贊」,贊者。「段」,與腶同。「贊醴婦」者,贊代舅姑酌也。「厥明」,又明日。「特豚」,士朔食;不攝大夫者,不敢以攝加於尊者也。「奠酬」,雖酌酬爵,不舉酬也。「先降」,成功者退之義。此節記見舅姑之禮,蓋皆適婦之禮,故言「以著代也」。

  成婦禮,明婦順,又由之以著代,所以重責婦順焉也。婦順者,順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布帛之事,以審守委積蓋藏。是故婦順備而後內和理,內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故聖王重之。(當,丁浪反。委,於偽反。積,子賜反。藏,才浪反。)

  「重責」者,待之隆者,任之至也。「室人」,娣姒及夫之姑姊妹。露堆曰「委」,囷倉曰「積」,謂粟米。「蓋藏」,果蔬脯醢之類。「和」,睦也。「理」,治也。「聖王」,制婚禮者。此節承上節而申釋其義。

  ▲右第一章。此章皆以釋《士婚禮》之義。惟「厥明饗婦」,舊說以為大夫之禮,然考《士婚禮》雖無「厥明」之文,而亦未言「饋」「饗」之同日,則《儀禮》或有脫略而此補之爾。

  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于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婦順也。(先,蘇佃反。)

  此因婚禮而推言婦教之法,以明婦順之所自成也。「先嫁三月而教」者,女子十年以後姆教已行,而未許嫁之前未可即以事舅姑相夫之道告之,是以即其將嫁,乃以素所習者而類通之,三月而教可成也。「祖廟未毀」,天子同六世之屬籍,諸侯同四世之屬籍者也。已毀,則天子六世之外,諸侯四世之外也。「公宮」,君宮內之別室。「宗室」,宗子之家也。教之之人未聞,公宮或世婦,宗室則宗婦與?「德」,貞順也。「言」,應對也。「容」,莊飾也。「功」,中饋也。「祭」者,祭先保傅,猶大學釋奠于先師。「芼」,鉶羹之菜;「□」,狀如葵,味如蔥;「藻」,菱菜也;三者皆陰柔之品。不用牲者,婦禮殺也。此但記公族之女教,而異姓之卿、大夫、士不詳。然古者莫不有宗,則亦各於其宗教之也。

  ▲右第二章。自此以下三章,皆申明婦道之重以明婚禮之必謹,而天子諸侯之後夫人所系尤大,則其禮必較士婚禮而更毖,愈可知矣。

  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以聽天下之內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國治。故曰:天子聽男教,後聽女順;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天子聽外治,後聽內治。教順成俗,外內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治,直吏反。)

  「六宮」,在天子六寢之後,後所主也。「天下之內治」者,謂內治修而天下化之也。「六官」,塚宰以下六署也。「男教」,臣民之政教。「女順」,教媵禦以婦順也。施教以宜民曰「道」,陽之發也。修於己而人自化曰「德」,陰之斂也。教明于上而俗成於下,天下莫不和理,德之盛也。

  是故男教不修,陽事不得,適見於天,日為之食;婦順不修,陰事不得,適見於天,月為之食。是故曰食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蕩天下之陽事;月食則後素服而修六宮之職,蕩天下之陰事。故天子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相須而後成者也。(適,與「謫」通,陟革反。見,賢遍反。為,於偽反。)

  「事」,道也。「得」,當也。「適」,譴告也。「蕩」,滌逐而整理之也。日月之食本有常度,非因人為之感,而遇災修省各因其類,則天人合一之符亦有不可誣者。此言後之與君並尊分治,征於法象,得其理則成盛德,失其理則幹氣化之和,斯大婚之所以必重也。

  ▲右第三章。

  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後修女順,母道也。故曰:天子之與後,猶父之與母也。故為天王服斬衰,服父之義也;為後服資衰,服母之義也。(為,於偽反。衰,倉回反。資,本「齊」字之誤,即夷反。)

  此言天子卿大夫士及諸侯為王及後之服也。列國之大夫已下則降矣。

  ▲右第四章。此章言天子與後同為天下所尊親,故大婚之禮不得不重。士大夫雖不得比隆,而夫妻之體相亞,父母之道始焉,亦不得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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