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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二 大學(2)


  《康誥》曰:「克明德。」

  〖注〗《康誥》,周書。「克」,能也。

  《大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大,讀作「泰」。諟,古「是」字。)

  〖注〗《大甲》,商書。「顧」,謂常目在之也。〖衍〗天道至教,無時不發現於日用之間,故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陰騭變化,利用厚生正德,無非教也。心有不存,目有不在,則上天不已之命,至密之教,所失多矣。異端不察,乃疑有生生初物,終身在成形之內,求諸光景,冀得見之,其愚不可瘳也。

  〖注〗「諟」,猶此也,或曰審也。「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與我,而我之所以為德者也。常目在之,則無時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注〗《帝典》,《堯典》,虞書。「峻」,大也。

  皆自明也。

  〖注〗結所引《書》,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傳之首章,釋「明明德」。〖衍〗具文當雲「釋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此檃括記為耳。下二章同。

  〖注〗此通下三章至「止於信」,舊本誤在「沒世不忘也」之下。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注〗「盤」,沐浴之盤也。「銘」,名其器以自警之辭也。「苟」,誠也。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銘其盤,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汙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衍〗「明明德」者,君子作聖之全功,以存理為至。「新」者,自治治人之合德,故以遏欲為急。明明德於天下,豈能令民之行著習察于天理之微密,但不為人欲所陷溺斯得矣。君子所與民同功者,此而已也。己德民情之有本末,而為學之本末亦分焉。複性,本也;去惡,末也。

  《康誥》曰:「作新民。」

  〖注〗鼓之舞之之謂「作」。〖衍〗躬行以生起其心,教導以輔掖其成。

  〖注〗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衍〗振起其民,使自新也。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注〗《詩》,《大雅·文王》之篇。言周國雖舊,至於文王,能新其德以及於民,而始受天命也。〖衍〗受天命則教化行於天下,而民無不新矣。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注〗自新、新民,皆欲止於至善也。〖衍〗自新以意誠為至密,新民以天下平為至大。

  ▲右傳之二章,釋「新民」。

  《詩》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注〗《詩》,《商頌·玄鳥》之篇。「邦畿」,王者之都也。「止」,居也。言物各有所當止之處也。(□,《詩》作「綿」,彌延反。)

  《詩》雲:「□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注〗《詩》,《小雅·綿蠻》之篇。「□蠻」,鳥聲。「丘隅」,岑蔚之處。「子曰」以下,孔子說《詩》之詞,言人當知所當止之處也。〖衍〗既能止之,而後信其知之,如黃鳥然,於其止乃見其知。故知者不必能止,而止者必知,異於異端之言妙悟者明矣。以此垂教,猶有以知行合一之淫辭亂之者。

  《詩》雲:「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於緝」之「于」,袁都反。)

  〖注〗《詩》,《文王》之篇。「穆穆」,深遠之意。「於」,歎美辭。「緝」,繼續也。「熙」,光明也。「敬止」,言其無不敬而安所止也。〖衍〗朱子曰:「緝熙,工夫;敬止,功效也。」明必續而後善,以至致知格物誠意正心,皆所以緝其熙,誠則明也。無不敬,一於敬也。「安所止」,得所止也。意誠心正則無不敬矣,身修而德明於天下,則安所止矣。以緝熙為作聖之功而馴至於敬止,「知止為始,能得為終」也。

  〖注〗引此而言聖人之止無非至善,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學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蘊。〖衍〗緝熙之功,其精微之蘊也。非然,則雖欲仁敬孝慈,其可得乎?

  〖注〗而又推類以盡其餘。〖衍〗「其餘」者,第十章約略盡之。

  〖注〗則於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

  《詩》雲:「贍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喧,本作「咺」,火遠反。道,徒到反。恂,從鄭氏讀如「峻」,私閏反。)

  〖注〗《詩》,《衛風·淇澳》之篇。淇,水名。「澳」,隈也。「猗猗」,美盛貌,興也。「斐」,文貌。「切」,以刀鋸;「琢」,以椎鑿;皆裁物使成形質也。「磋」,以□鐋;「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澤也。治骨角者既切而複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複磨之,皆言其治之有緒而益致其精也。〖衍〗無緒必不能精。

  〖注〗「瑟」,嚴密之貌。「□」,武毅之貌。「赫喧」,宣著盛大之貌。「喧」,忘也。「道」,言也。「學」,謂講習討論之事。〖衍〗格致之功。

  〖注〗「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衍〗致知誠意之功。

  〖注〗「恂栗」,戰懼也。〖衍〗持志之慎而不失也,正心之事。

  〖注〗「威」,可畏也。「儀」,可象也。〖衍〗修身之事。修身者,修之於言、行、動。言行之善者,必其動之善而後為根心之美。

  〖注〗引《詩》而釋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於至善。「道學」「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恂栗」「威儀」,言其德容表裡之盛,卒乃指其實而歎美之也。〖衍〗專以學、修為所得之由者,蓋始終先後之意,為學之緒,自然如此。

  《詩》雲:「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于,袁都反。戲,荒鳥反。樂,盧各反。)

  〖注〗《詩》,《周頌·烈文》之篇。「於戲」,歎辭。「前王」,謂文、武也。「君子」,謂其後賢後王。「小人」,謂後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於至善,能使天下後世無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沒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兩節詠歎淫泆,其味深長,當熟玩之。〖衍〗學修恂栗威儀,德已成而進修之心不已,親賢樂利,皆其誠意洋溢於後世而非但以法,故言之不足,必詠歎淫泆而後庶幾盡之。程子曰:「有《關雎》《麟趾》之精意,而後《周官》之法度可行。」此意味之深長而非熟玩不得者也。

  ▲右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此章內自引《淇澳》詩以下,舊本誤在《誠意》章下。〖衍〗凡言誤者,如舊本讀之,反復求其條理而不可通,乃以決其為誤。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注〗「猶人」,不異於人也。「情」,實也。引夫子之言,而言聖人能使無實之人不敢盡其虛誕之辭。蓋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訟不待聽而自無也。觀於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後矣。〖衍〗「先」,以功言;「後」,以效言;不可舍本而求其末以圖效之大,而本之既先,亦非無事於末,而末自治。讀者當以意通之。天下之大,民事之眾,非可盡如訟之可無也,傳亦言本末相通之理而已。

  ▲右傳之四章,釋「本末」。此章舊本誤在「止於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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