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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哀公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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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侍坐於哀公,哀公曰:「敢問人道誰為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無辭而對。人道政為大。」(愀,親小反,下同。) 「人道」,立人之道。「愀然」,變動貌。「固」,語詞。「政」,教令也。教令設於上而民莫不從,是人道之統紀也。 公曰:「敢問何謂為政?」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君之所為,百姓之所從也。君所不為,百姓何從?」 「為正」,正其身以正人也。 公曰:「敢問為政如之何?」孔子對曰:「夫婦別,父子親,君臣嚴。三者正,則庶物從之矣。」(物,《大戴記》作「民」。) 「嚴」,敬也。《易》曰:「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三者之序也。 公曰:「寡人雖無似也,願聞所以行三言之道。可得聞乎?」孔子對曰:「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所以治愛人,禮為大。所以治禮,敬為大。 「無似」,猶言不肖。「治」,善也。三者人倫之本,皆以愛為主,而愛而不狎,有禮而非虛文,則敬其至矣。 「敬之至矣,大婚為大。大婚至矣!(矣,《大戴記》作「也」。) 「大婚」,天子諸侯之婚禮也。君子行禮,無所不用其敬。而婚姻之際,易於狎昵而忘其敬,乃實則父子君臣之本、王化之基。惟發乎情、止乎禮以敦其敬,而後可以立人道之本,故尤為敬之至大者也。 「大婚既至,冕而親迎,親之也。親之也者,親之也。(迎,魚慶反。下同。) 「既至」,承上而言其為敬之至也。上「親之」,謂躬親先施敬也。下親之,謂相親愛。 「是故君子興敬為親,舍敬是遺親也。弗愛不親,弗敬不正。愛與敬,其政之本與!」(舍,書也反。與,以諸反。下同。) 「興」,起也。以敬為愛,所以敦其愛也。愛不以正,則徇欲而非真愛矣。「政之本」者,正己以正人之本,閨門為風化之始也。 公曰:「寡人願有言,然冕而親迎,不已重乎?」 疑親迎雖所當敬,然冕者人君之祭服,為過重也。 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君何謂已重乎!」(好,呼報反。) 「先聖」,謂先世元德顯功受命作祖者。「主」,祭主也。 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聞此言也。寡人欲問,不得其辭,請少進。」孔子曰:「天地不合,萬物不生。大婚,萬世之嗣也,君何謂已重焉!」(「焉得」之「焉」,於虔反。) 「固」,陋也。識陋故疑,疑則問之,乃聞聖人之言也。哀公雖喜於聞所未聞,而終以婚姻為男女之欲,而繼嗣為其後起,不知人情之動即天地生物之理,褻之則從欲而流,重之則生生之德即此而在。蓋天理人欲,同行異情,順天地之化,而禮之節文自然行乎其中,非人欲之必妄而終遠乎天理,此君子之道所以大中至正而不遠乎人也。 孔子遂言曰:「內以治宗廟之禮,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禮,足以立上下之敬。物恥足以振之,國恥足以興之。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 「遂言」,不待問而更端推言之也。「配」,合也。「宗廟」而言「天地」者,謂魂升魄降,複合於天地也。「直言」之義未詳,舊說以為當作「朝廷」。「物」,事也。「物恥」,行事過失而以為恥者。「振」,救。「興」,複也。此承婚禮而推言之,見君子事神治民皆隆禮以自立,無所褻越以自強,為守身保國之大本而政無不行也。蓋常人所易褻者,莫甚於男女居室之際,於此必盡敬以合愛,則宗廟朝廷之大,其率禮弗違愈可知矣。 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 「政」者,自正以正人也。「有道」,謂禮,禮所以行其敬之道也。大婚親迎,敬妻之道;冠婚必醮,喪為長子斬衰三年之類,敬子之道也。 「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敬與!君子無不敬也,敬身為大。身也者,親之枝也,敢不敬與!不能敬其身,是傷其親;傷其親,是傷其本;傷其本,枝從而亡。 「主」,謂生養沒祭為內主也。「敬身」者,動必以禮也。動不以禮,則辱身以及其親,而人道不立,動罹凶咎矣。敬身為敬妻子之本,敬莫大焉。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雖盡其禮,徒為虛文,而況以身徇欲,則其于妻子必狎昵慢易,疑禮之為過情而欲去之,求其接妻子以敬,亦必不可得矣。 「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則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也。如此則國家順矣。」(妃,與配字,滂佩反。大,如字。愾與既通,其冀反。) 「百姓之象」,謂民之所取法也。「及」者,因君之敬而鹹敬也。「愾」,遍及也。「大王」,謂王天下之大道。「順」,治也。 公曰:「敢問何謂敬身?」孔子對曰:「君子過言則民作辭,過動則民作則。君子言不過辭,動不過則,百姓不命而敬恭。如是則能敬其身,能敬其身則能成其親矣。」 「辭」,稱說也。「作辭」,民以為口實也。「作則」,民效其尤也。「命」,令也。「敬恭」,謹愨而寡過也。敬孚於民而民化之,乃以驗敬德之成也。 公曰:「敢問何謂成親?」孔子對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百姓歸之名,謂之君子之子,是使其親為君子也,是為成其親之名也已。」 「歸之名」,謂眾樂推之也。此上四節承上文重大婚之義,而極言敬德之重,為誠身事親之本,蓋至化民成俗,極治道之盛,止以盡為人子者無忝所生之事,則與上章民所由生之意相發明,而尤為深切矣。學者所當深玩。 孔子遂言曰:「古之為政,愛人為大。不能愛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不能安土,不能樂天。不能樂天,不能成其身。」 「愛人」者,興敬為親,而後人可得而愛也。「有其身」,無所往而失己也。「安土」,隨遇而處之有道也。「樂天」,天理在己,而無不順也。「成其身」,盡人道也。承上文而詳推之,言君子之修己應物,敬以為本,禮以為用,則外不失人,內不失己,而事物之變無逆於心,然後人道立而不失乎所由生之理;蓋修己治人之統宗,而安身利用之樞機也。 公曰:「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 「過」,差也。「物」,如《詩》「有物有則」之「物」。天之所命,親之所生,能踐其形而性盡矣。 公曰:「敢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 盡人之道則身成矣,而君子尤貴天道而思法之,故哀公疑焉。 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是天道也;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 「從」,循行也。「不閉」,施明於下也。「明」,物理昭著也。日月運行,循環不舍,而光暉下逮,久而不渝;生成萬物,無有作輟,而功用昭著。此二者皆天體無息之大端,君子之法天者,法此而已。敬以成身,而不已其敬,則自強不息之實也。蓋成身之理,敬以踐形,取之人道而已足,惟其存敬之功,則法天之健,斯以為天人之合德,而非躐等希天,舍其必盡之物則,以棄禮而妄托于無為,卒至辱身捐親,如異端之所為也。 公曰:「寡人憃愚冥煩,子志之心也。」(憃,書容反。志,《大戴記》作「識」。) 「憃」,粗也。「煩」,惑也。哀公以夫子所論甚大,謂己愚惑,夫子所知,欲求簡要之旨以自勉。 孔子蹴然辟席而對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是故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是故孝子成身。」 「不過乎物」者,成身之實,仁人之事天,孝子之事親,一於此而已矣。蓋身之所由生,惟天與親,而授我以物者即授我以則,惟能戰戰慄栗,不敢縱恣以中其當然之節則身無不敬,而施諸物者,自能興敬合愛,而明倫作則,以為為政之本也。 公曰:「寡人既聞此言也,無如後罪何?」孔子對曰:「君之及此言也,是臣之福也。」 哀公念行之之難,則若將有志於行矣。故夫子獎而進之。 ▲右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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