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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雜記上(6)


  吊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

  此章所記,乃諸侯相吊之禮。鄰國之喪,諸侯遣使吊之,因歸含襚及賵,使介行事,次第進之。「即位」,賓待命之位也。「門」,殯宮大門。《聘禮》:使者門西北面。此「東面」者,聘行於廟,廟之北面,路寢之東面,一也。「在其東南」者,地迤東而南立也。「西上」者,介非一人,上介遠賓,以次東也。「西於門」者,末介雖東,亦在門之西,不中門也。《聘禮》:介夾賓左右而雁行。吊異者,喪事質,介備含襚,不傳命也。

  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相,息亮反。下同。)

  「主孤」,猶言主君,在喪之稱也。「西面」者,在阼階下,不出迎者,喪禮質也。變擯言「相」者,以助主人哀「辭」為重,不主接賓也。相者一人,無傳擯,質也。孤必名者,未成君,且示人知適嗣也。既知其所為來,複「請事」者,賓不敢瀆質所事於主孤,主孤亦不敢必其為吊己,讓道也。「如何」,問辭。「淑」,善也。問其如之何而罹此不吉之事也。「須」,待也。

  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降」下當有「出」字,脫文。)

  入不俟迎,急喪事也。主孤先升,尊卑殊也。未葬子不由阼階,「主人升堂,西面」,是由阼階矣,以對異國之賓,須正主位,示為繼嗣,防爭亂也。春秋爭亂者,皆挾鄰國以為援,示之早以杜其亂,所以安社稷也。「東面」,在殯之西南,近鄉殯,遠對孤,兩不背也。「降」,避主人之拜稽,分殊不敢答也。「反位」,出門立於門西,東面如初,待後事也。

  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顙。含者坐委于殯東南,有葦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含,胡紺反。)

  含襚皆始死之事,鄰國吊使不能即至,追致璧衣,此周禮之文勝其質者也,於吊攝行事焉。「含者」,承介也,賓立於位以待。「璧」,含玉也,形如璧爾。其將命亦待相者再出,請事而後入,不重言者,因上吊禮互見之,襚放此。含者入,升堂,孤先在堂,不復下堂待之,喪禮簡也。致命之辭如襚,亦於下互見之。殯在西階,「委璧于殯東南」,當奠處也。「席」,以承璧及衣也。「有」者,主人先鋪之。「反位」,反賓東南北面之位。

  宰夫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夫字衍文。朝,直遙反。)

  受璧必宰者,重玉也。執玉不麻,故「朝服」。「即」,仍也,因仍喪屨,不純吉也。「降自西階」,受於殯也。「以東」,示主孤而藏之。

  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要,於宵反。)

  「冕服」,玄冕。「要」,裳際。「委」,襚者委之。「殯東」,不言南,在委璧之北,正當殯。襚用末介。

  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霤,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朝,直遙反。)

  「降受」,自西階降也。「受」者,賈人以次舉衣入,襚者受而執之升也。「門內霤」,大門內簷際也。「中庭」,堂下墀。「西階」,階下。衣之貴者先將而遠受之,卑者後將而近受之,服褻則禮彌簡也。受玄端於堂,襚者不降矣。「反位」,亦反門外北面之位。賓介皆待於位,延之複入,乃成哭踴之禮。

  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

  「宰夫」,宰之亞也。「五人」者,襚衣五襲,人舉一襲。不朝服者,非受玉,仍喪服也。「舉亦西面」,仍客座委之位,不背殯也。

  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于殯東南隅,宰舉以東。(乘,食證反。使,疏吏反。)

  賵雖在後,必上介將命,賵禮重也。「圭」,所以為信也。「陳」,設也;客使人設之也。「乘」,四馬。「黃」,馬色也。「大路」,次路。「輈」,轅也。「北輈」者,內鄉也。再言「執圭」者,方陳車馬時,上介執圭升堂,至此則執以授也。「客使」,客之從者陳車馬者。「自」,率也。「下」,謂馬也,謂牽馬入設時,設于大路之左也。左者庭之西,凡設車馬以車為上,故馬謂之下也。《覲禮》:路西馬東。此馬在路西者,《覲禮》車南轅,此以凶禮變而北轅,車皆以右為上也。「坐委」,委圭也。「東南隅」,更在委璧處之南,南為上也。餘同含襚者互見而可類推之。

  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鄉,許亮反。)

  此合含襚賵三事而總記,以補前所未悉者。「將命子拜稽顙」,言方將命而即拜稽答也。

  賵者出,反位於門外。

  申言「門外」,以見凡出反位皆於門外也。

  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于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複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複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複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於門西,介立于門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踴三。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複,芳服反。使,疏吏反。拾,極業反。)

  「臨」,即位臨哭也。吊含襚賵使事已畢,使者自以己情入哭也。獨言「上客」者,致辭者惟上客,介從之也。「入門右」者,用臣禮也。使事入門而左,客也;私事入門而右,君臣之等也。「介立于左東上」者,將就門東之位,繼主國臣子哭位而西,亦臣禮也。「宗人」,喪禮之主。「納賓」,將定賓之位也。「升受命」者,孤在堂上也。「君」,即孤也。孤不稱名者,與使臣相為辭,禮可亢也。「複位」,複門西賓位也。三辭稱「使臣」者,自明其為外臣,可當賓禮也。「降自阼階」,就賓也。拜不稽顙,禮殺於其君命也。「拾」,更迭也。哭則同哭,踴則主人倡,賓繼之,主人又終之,不相亂也。「送而稽顙」者,以成事重拜其君賜也。

  ▲右第四十一章。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

  「其國」,其故國也。大夫出亡在外而聞本國之君喪,雖公子不敢受吊,不得盡臣禮,不敢當喪主也。

  ▲右第四十二章。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衾,士盥於盤北,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踴,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踴。

  此《喪大記》錯簡重出。

  ▲右第四十三章。

  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士與天子同,諸侯、大夫無不同矣。「終夜燎」,謂未殯以前。「乘人」,人執紼引車也。「專道」者,人避之,不避人也。

  ▲右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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