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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樂記(11)


  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喜則天下和之,怒則暴亂者畏之。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夫,防無反。)

  「飾」者,著之於用而有節之意。「鈇」,砧;「鉞」,大斧;刑殺之具也。「儕」,類也。樂以宣和,兵刑以示威,因事而用,各從其類而不溢也。戕民曰「暴」,幹君曰「亂」。禮樂兵刑,昭生殺之大用,而禮樂之興,制治未亂,道為尤盛矣。

  ▲右第三十六章。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曰:「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贛賜」之「贛」,古本從此,他民收作「貢」者,省。)

  「師」,樂官;乙,其名也。「宜」者,謂順導其德性之所長而補其所短,以養心進善也。「執」,擇也。

  「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此下五節舊本錯誤,今一因陳氏本序定之。)

  「寬」,有容也。「靜」,不妄動也。「柔而正」,柔不過則也。《頌》之體,靜正而謹嚴,故因其德性之長以導之,而裁其寬柔,使有則也。

  「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好,呼報反。)

  「廣大」,以識量言。「疏達」,通而不滯也。「信」,有恆守也。《大雅》之體,廣大疏達而通於變,故既因其德之近而抑以通變者,善其靜信也。

  「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

  《小雅》之體,恭儉而尚情實,故以順其恭儉之德,而複以近情者善其好禮,反文於質也。

  「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

  「正直」,好善惡惡,無邪曲也。「廉」,有守也。二者剛而不競,《風》之體,美刺不諱,故以順其廉直之長而善其謙靜,使無委曲也。上四節皆以《詩》辭之旨趣言之。

  「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斷,丁貫反。)

  此二者以歌者之音節言之,猶今俗樂之腔也。《風》《雅》《頌》,皆可以二者之聲歌之,詞同而聲異耳。「肆」,舒放也。《商》聲肇自五帝,音多質樸,與肆直之德合,而可以裁慈愛之過。《齊》聲起于三王,音多縟曲,與溫良之德合,而可以調剛斷之偏。

  「夫歌者,直己而陳德者也。(夫,防無反。)

  「直」,猶正也。「直己」,以匡扶其過;「陳德」,以伸獎其長。

  「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

  「動己」,言發動於己也。志氣感,性情平,而兩間之和應之矣。

  「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齊》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識,式吏反。斷,丁貫反。「商人識之」之上,舊有「商之遺聲也」五字,今從陳氏本刪之。)

  商,宋也。「屢」,猶能也。上古音質,質者善斷;中古音文,文者善讓。「保」,謂養之而不失也。《風》《雅》《頌》,文義具存,而流連宛轉以感人心者,尤存乎歌者之音節,故重述《商》《齊》之所自來而稱其益。此上八節,皆誦其所聞,使子貢之自執,蓋性情學術之微,非工者之所能與也。然則由子貢之質而言之,其宜以《齊》聲歌《小雅》乎?

  「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鉤,累累乎端如貫珠。(上,時掌反。隊,直類反。倨,居禦反。中,陟仲反。句,古侯反。)

  「上」,揚也。「下」,抑也。「如抗」者,如舉物過頂以漸升也。「隊」,與墜同。「如隊」者,抑之速也。「曲」,回合也。「折」,兩際清也。「止」者,句之盡也。「如槁木」者,餘音無粘滯也。「倨」,大轉也。「句」,如「句股」之「句」,斜轉也。「中鉤」者,圓而曲也。「累累」,相屬之貌「端」者,前後聲相接續之際也。「如貫珠」者,字各圓亮而相續無垠也。凡此,蓋《商》《齊》之聲所同,其音節之妙,工能習而傳之,故師乙直以詔之子貢,而善理其氣以養其心之和,則育德之幾亦存乎其間矣。

  「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說,弋雪反。)

  「說」者,樂在中也。「不足」,說之情未盡也。「長言」,吟其文。「嗟歎」,餘聲也。「舞」,「蹈」舞者之容。「蹈」,踐其綴兆也。言歌之所自,緣於心之不容已,而逮其已發,則志氣身心與之俱動,以明所歌者之必慎於擇執也。

  子貢問樂。

  蓋篇策之題辭。

  ▲右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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