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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樂記(7)


  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

  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德」。仁義禮智具涵於性而著為德,故曰「端」。樂以象其德而被諸聲容,故曰「華」。

  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

  「詩」,歌之辭也。「歌」,詩之調也。「詠」之為言永也。「三」者,謂詩、歌、舞也。「從」,依以為節而播之也。三者人之心氣所成,於心為親,樂器假物以著,於心為疏,此相因之次第也。

  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髮外,惟樂不可以為偽。

  「情」,謂悅樂之發也,根極於德性,故「深」。「文」,謂詩、歌、舞也。宣其情之深者,出之有本而昭見不昧,故「明」。詩、歌、舞之出於口體者,氣為之也。氣生於情之深者,故「盛」。「化」,謂變動金石絲竹之質以成聲也。盛氣洋溢而用物以宣著之,則八音從氣,協一以和而化神矣。由中發外,次第相生而有本,非實有其德者,其可以偽為乎!

  ▲右第二十四章。

  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實也。(樂,盧各反。)

  樂生於心之動幾,動而正則聲和,動而邪則聲淫,各象其所樂也。「文采節奏」,因聲而為之飾爾。

  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飾。(樂,盧各反。)

  聲非外生,樂非外飾,故君子必慎其動之本而根極于其所樂之正,發之為象,不但習其器而遂求工也。

  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見方,再始以著往,複亂以飭歸。(複,芳腹反。)

  「先鼓」者,將奏樂而先鳴鼓以肅眾聽也。「三步」者,將舞而先三巡舞位以齊一之也。「見方」,謂使知法則也。「再始」,謂每樂一終,必再擊鼓以始之。「著往」者,生啟其更新之心,使作而不倦也。「複」,重為金奏也。亂,終也。樂終而奏金,使退而不忘飭也。凡此皆以警動齊一,興起作樂者之心,使整肅歆動而後合乎樂理,蓋亦動其本之義也。

  奮疾而不拔,極幽而不隱。獨樂其志,不厭其道,備舉其道,不私其欲。(樂,盧各反。)

  「奮疾」,舞之捷也。「拔」,太速也。「極幽」,聲之細也。「隱」,音不宣也。「道」,樂之章程也。志壹而樂為之,故章程雖繁備而不厭苦其難,樂道備舉以寫其情之固有,而非侈大以從其私欲。此言作樂之際,存心慎動,以調飾其疾徐高下之節,心與道一,而非獨求之音容之飾,所謂「樂其象」也。

  是故情見而義立,樂終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聽過。(見,賢遍反。好,呼報反。)

  「情見」,謂心之和平征於外也。「義立」,謂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以著也。如是則樂成而德崇矣。「君子」「小人」,謂觀樂者。「聽」,治也。言感人之深而觀者好惡以正也。

  故曰:生民之道,樂為大焉。

  心者,人道之所自立,動於心而感,人心無不格矣。

  ▲右第二十五章。

  樂也者,施也;禮也者,報也。(施,始鼓反。)

  神人和樂之情未著,而發起之以合其好,「施」也。所尊所親,恩義在躬,而不容不致其敬,「報」也。

  樂樂其所自生,禮反其所自始。樂章德,禮報情,反始也。(「樂其」之「樂」,盧各反。「反始也」三字衍反。)

  天下之和於己,必己先之。己無諧物之情,則物不親矣。故欣暢之動於己者,和樂之所自生也。以此而利導之,是故必施之以樂。己與天下交相酬酢而必有始之者,其始之者,則恩之不可忘而義之不可替者也。推原吾心不容已於敬之故,則凡禮皆報也。施和於物之謂德,受尊親之施而不能忘之謂情。言禮樂之用於天下,皆因情理之不容已,施不可吝而報不可悖也。

  所謂大輅者,天子之車也;龍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緣者,天子之寶龜也;從之以牛羊之群,則所以贈諸侯也。(緣,餘絹反。)

  「緣」,謂藉龜之緣。「牛羊之群」,牢禮也。此節蓋他處斷簡錯見於此,不必鑿為之說。

  ▲右第二十六章。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變」,亦「易」也。有是情理,則禮樂必如是以將之,不可得而增減也。

  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

  「統同」,會人情而和之也。「辨異」,別人情而序之也。「說」,猶義也。「管」,包也。同異者,人情之極致,序而和之,則情無不得而理無不盡,此其所以莫能變易也。

  ▲右第二十七章。

  窮本知變,樂之情也。

  情所自發曰「本」,情所必流曰「變」。「情」,實也。推其和樂之本而發揚之,知其遷流之失而為之節,樂之實也。

  著誠去偽,禮之經也。(去,邱矩反。)

  「著」,因其固有而顯之也。誠有是敬,則盡其文而不為虛設之儀,禮之大經在是也。

  禮樂□天地之情,達神明之德,降興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體,領父子、君臣之節。是故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為昭焉。

  「□」,與「負」同,依也。「神明」,鬼神之德。「降興」,猶言陟降。「上下」,神祇也。「是」,此也。「精粗」者,質文之謂,其「體」則愛敬之實也。「領」,治也。「舉」,修明而行之也。樂之本,禮之誠,皆天地中和之德,止其變,革其偽,稱中和之實而出之,則與天地之德相依而不離矣。神明之德,天地之撰也,達之則盡誠合漠而可以事鬼神矣。質文之體,中和之用也,凝之則因物昭敬而可以事人矣。人神各得,則幽明合一之理宣著流行而天地之藏顯矣,言禮樂一本於誠而合天道也。

  ▲右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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