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禮記章句 | 上頁 下頁
卷十九 樂記(4)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

  功成,則天下安而民心悅,故作樂以昭其功。治定,則四海一而政教行,故制禮以文其治。

  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

  「辯」,遍也。功大,則文德武功皆至而樂之象之者備矣。治遍四海,則禮必曲盡其常變而無不具矣。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此節舊本錯在「非達禮也」之下,今序正於此。)

  各因其功與治也。

  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此節舊本錯在第八章「以相沿也」之下,今定序於此。)

  「事」,禮樂之事也。禮樂因時之隆替而為損益,則功業名聞相稱,而無張大過情之失矣。

  ▲右第十三章。

  干戚之舞,非備樂也;孰亨而祀,非達禮也。(享,披庚反。此節舊本錯在上章「其禮具」之下,今定序於此。)

  「干戚之舞」,發揚之盛也。「孰亨之祀」,致味之美也。文極無餘,而存於中者竭矣。

  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易,以豉反。此節舊本錯在第八章「禮自外作故文」之下,今定序於此。)

  「易」,若《清廟》之瑟,一倡三歎,不極盛也。「簡」,若郊血大饗腥,不致美也。易以法天,簡以效地。

  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矣。(此節舊本錯在「不相襲禮」之下,今定序於此。)

  「極」,盛而不知返也。「粗」,美而不知節也。「憂」者,發揚過甚,繼必陵替無歸而生感愴也。「偏」者,精意既失,邪侈而失其正也。干戚之舞,孰亨之祀,其弊不至於此,而後人相沿而增益之,則二者之患生矣。

  及夫敦樂而無憂,禮備而不偏者,其惟大聖乎!

  「敦」,厚也,謂用盛樂也。聖人斟酌飽滿皆以飾其德性,文之所備,誠必至之,故干戚孰亨與易簡之聲容,隨宜並作而鹹得其中也。

  ▲右第十四章。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

  「天高地下」,各定位也。「萬物散殊」,各成章也。體之不易,禮之象也。天氣降,地氣升,交流以啟化而不息,此天地之和也。萬物生以相滋,克以相成,合同而效天地之化,此萬物之和也。化之交感,樂之機也。此自天地之化體而言,以明禮樂之原所自生也。

  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仁近于樂,義近於禮。(長,丁丈反。)

  「仁」「義」,體也。「禮」「樂」,用也。「近」者,相依附之謂,仁義附禮樂而彰也。此自天地之德而言,以明禮樂之道所自凝也。

  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

  「率」,循其用也。「從」,猶效也。「居」,奠其位也。神以生物而興人之志氣,天之化也。「鬼」者,物之成材而返其質者也,待奠于人而安其位,地之制也。此自天地之撰而言,以明禮樂之功用所自效也。

  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總結上文。「官」,效其職也。

  ▲右第十五章。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大小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此述《易·系傳》所明乾坤之定位者,以推禮之所自秩也。「陳」,設也。「貴賤」者,君臣事使之分義也。「常」,定體也。陽雖有靜,陰雖有動,皆其化幾而非其常;陽健而動,陰順而靜,則其常體也。動者功用著而大,靜者功用隱而小,君制臣從之義也。「方」,四維也。陽生乎東而盛乎南,陰生乎西而盛乎北,東南相次,西北相沿,故曰「類聚」。陰陽合以成物,而物各有陰陽之分,本天親上,本地親下,形類殊而性命亦別,柔剛靜躁,明暗分焉,秩序之象也。天垂象而吉凶昭,地成形而平陂立,常變之則也。故禮以法天地之體,而別尊卑,辨小大,連其類,分其等,各正其性命,而吉凶常變莫不行焉者,皆因天地自然之別而立也。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上,時掌反。齊與躋通,祖稽反。下,胡駕反。蕩,徒朗反。暖,況袁反。)

  此引伸《易·系傳》所明乾坤之化生六子以變化於兩間而成萬物者,以推樂之所自生也。「齊」,升也。乾坤既定而自然交感,地氣上躋,自巽而離以說乎兌;天氣下降,自震而坎以終乎艮。六子之序皆自下以上,而陽言下者,天本在上,降入于陰中,以成震而後複上也。「陰陽」,一爻之材也。「天地」,三爻之撰也。「摩」,循也,切也。「蕩」與「□」同,相搖動以入也。「雷霆」,震也。「風雨」,巽也。「四時」,因乎日月。「日」,離也。「月」,坎也。「百化興」者,《易》所謂「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成女終,艮兌化行而生物也。凡此者皆乾坤之動幾,升降相乘,以息相吹,以氣相擊,應感欣合,變化以成兩間之和。故六子各效合而成化,而樂之所自生,高下清濁,遞為君臣,互相倡和,摩蕩鼓奮,動暖變化,合以成章者,即此太和洋溢之幾不容已者為之也。

  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

  「時」,謂以時相和合也。「升」,義未詳,舊說以為成也,謂成配偶也。情有同異,同以相生,而異以相成,樂之必中節,而禮之必慎別,皆天地自然之理也。

  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

  「極」,至也。「蟠」,委屈周匝之意。「陰陽」,猶幽明也。窮之則高,極之則遠,測之則深厚,言義類之深廣也。此下蓋有闕文。上三節言禮樂原本天地之德而興,此節言禮樂明備則道通乎天地,體用相因則功效必相准也。

  ▲右第十六章。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