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禮記章句 | 上頁 下頁 |
卷十七 少儀(5) |
|
凡洗必盥。 「洗」,洗爵。「盥」,盥手。先自潔,然後能潔物。 ▲右第三十三章。 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離,力知反。提,都禮反。) 謂祭肺。「離」,割斷也。「提」,至也。「心」,中央也。雖割絕之,猶留中央少許不斷,手絕以祭。 ▲右第三十四章。 凡羞有湆者,不以齊。(齊,才細反。) 「羞」,肴也。「湆」,汁;「齊」,醢醬也。有湆則已調和,更納醢醬中染之,則濡汙其齊矣。 ▲右第三十五章。 為君子擇蔥薤,則絕其本末。(為,於偽反。絕,子悅反。) 「蔥薤」,辛菜;古人蓋生啖之如果茹,今北方人猶然。「擇」,揀而進之也。「本」,根須也,「末」,葉端也;皆不中食,恐勞尊者更自絕,故絕之以進。 羞首者,進喙、祭耳。 「進」,向客也。「進喙」者,遠殺處。耳易絕,故以祭。 ▲右第三十六章。 尊者以酌者之左為上尊。 「尊者」,設尊也。「酌者之左」,於尊為右。「上尊」,玄酒也。如鄉飲酒尊南向,酌者北面,則上尊在西是已。惟君面尊。尊東西列,酌者西面則玄酒在南。酒之向主乎酌,故以酌者之左為尚,且右便有事而左為虛位,故次尊在右,便於酌也。 尊壺者面其鼻。 「尊壺」,謂以壺為尊也。君燕則有方壺以酌大夫,圓壺以酌士。「鼻」,旁紐也;以鼻識其面,則向背明矣。 ▲右第三十七章。 飲酒者、□者、醮者,有折俎不坐。 「飲酒」,非公燕而私相酌也。「□」,沐已而飲也。「醮」,酌始冠者也。「折俎」,或殺、或幹肉、折骨體以為俎,禮之盛者也。飲酒、□、醮,不備獻酬,皆無折俎,則坐而卒爵。惟人君飲、□及冠而殺者三加時或設。禮既盛,則雖無酬酢,必坐祭而立飲也。 未步爵,不嘗羞。 「步」,行也;謂獻酬畢脫屨升坐,行無算爵也。獻酬之際,設折俎以致敬。祭之嚌之而不食,無算爵行乃薦庶羞以致愛,始食之,不褻人之敬而不虛其愛也。 ▲右第三十八章。 牛與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麋鹿為菹,野豕為軒,皆聶而不切。麇為辟雞,兔為宛脾,皆聶而切之。切蔥若薤,實之醯以柔之。(軒,許健反。辟,必益反。) 「腥」,生肉也。「聶」,薄切之為片,所謂藿葉切也。「切」,更加細切也。《內則》:魚亦為菹。按魚易斷,不待更切,當從《內則》。 ▲右第三十九章。 其有折俎者,取祭;反之,不坐。燔亦如之,屍則坐。 折俎有祭肺,絕其末以祭而嚌其本,嚌已,反之於俎。反必興者,重盛禮,敬答主人也。「燔」,炙肉,亞獻所薦也,禮亦重,故亦如祭肺。三獻從以肝,則殺其禮矣。屍反俎不興,屍尊也。 ▲右第四十章。 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為罔。 「名」,升數多寡、染色淺深、制度差等之名。君子之服躬者,必信諸其心,無微之或苟也。 ▲右第四十一章。 其未有燭而後至者,則以在者告。道瞽亦然。(道,徒到反。) 「其」,猶如也。「道」,相也。 凡飲酒,為獻主者執燭抱燋,客作而辭,然後以授人。(燋,側角反。) 「飲酒」,燕禮畢而行無算爵也。主人謂之「獻主」者,包君燕臣而言,宰為獻主也。「燋」,未□燭,所以繼者也。 執燭,不讓,不辭,不歌。 「辭」,相問答也。執燭者須壹於所事,謹焰燼之灼墜。 ▲右第四十二章。 洗盥執食飲者勿氣,有問焉則辟咡而對。(辟,毗義反。) 「洗盥」,謂為尊者沃水洗爵盥手也。「勿氣」,屏口氣也。「辟咡」,側口不向洗匜食器也。 ▲右第四十三章。 為人祭,曰致福。為己祭而致膳于君子,曰「膳」。祔練,曰「告」。(為,於偽反。) 皆致胙辭也。「為人祭」,攝主祭也。「致福」者,致主人之神惠。己祭不敢言福,備膳羞而已。「祔練」,凶事,不言福,惟告成事。 凡膳,告于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階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禮:大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個,少牢則以羊左肩七個,犆豕則以豕左肩五個。□使,疏吏反。大,他蓋反。少,詩照反。臑,奴報反。犆,與特同。 「膳」,吉祭肉。「告」,祔練祭肉。「展」,省視。「阼階南」者,下階而拜於堂下也。「臂」,肩下骨。「臑」,臂下近蹄骨。「折」,割折之,由肩至膈斫為九段而不殊絕。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文略耳。此大夫、士致胙於君,而有「大牢」者,大夫虞用大牢也。 ▲右第四十四章。 國家靡敝,則車不雕幾,甲不組縢,食器不刻鏤,君子不履絲屨,馬不常秣。(靡,忙皮反。幾,渠希反。) 「靡」,謂財物縻散。「敝」,謂人民凋敝。「雕」,畫也。「幾」,當附纏處疏刻為沂鄂也。「縢」,緣也。「組縢」,以組緣飾之也。「鏤刻」,令通透也。「不履絲屨」,冬皮夏葛,以喪禮處之也。君子救貧以儉,小人救貧以貪。 ▲右第四十五章。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